證書頒發
《無償獻血證》為獻血者的榮譽證書,同時亦是獻血次數和獻血數量的記錄證明。《無償獻血證》還是無償獻血者和獻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時免費用血互助保證金和用血後報銷血液成本費的憑證之一。因此,一份《無償獻血證》也可看成是一份保險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如下用血權利:
又如《福建省公民獻血條例》規定:獻血者累計獻血800毫升以下的,自獻血之日起5年內臨床用血,可以累計按其獻血量的3倍免費用血;自獻血之日起5年後臨床用血,可以累計按其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獻血者累計獻血800毫升以上的,可以終生免費臨床用血。除獻血者本人按上款規定享受的用血優惠外,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可以累計按獻血者的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個別地區會有所不同,請根據當地醫院所提供的條件領取無償獻血證。
主要用途
1.醫療用血後的血費報銷。無償獻血證是奉獻愛心的證明,是健康的儲蓄(一個獻血證相當於1200元人民幣,獻血1000毫升以下時,自己可以三倍報銷醫療用血;獻血1000毫升以上時,本人可無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報銷獻血等量的醫療用血費用。
2.用血緊張時優先用血的憑證。
3.到外地就醫時用血享受當地用血待遇的憑證。
4.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製作的無償獻血證書,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通用問題
要看你所在城市,所發的獻血證。
看城市血站機構是否把你的信息輸入何種網路。如果只是區域網路,發給你的證是手工書寫者,則只能在你所獻血的城市使用;若是採血前登記信息電腦連網可進行查詢,發給證為列印版,那么一般能在全國使用。
獻血證通用範圍在獻血證上有標註,應注意其上標記。若有不清楚的,可諮詢當地的採血部門。
用血報銷
在醫院用血是按照程式交錢,出院後帶上以下原件及複印件兩份:
(1)獻血證。
(2)雙方身份證。
(3)用血者與獻血者關係證明(戶口本)。
(4)所在醫院的用血證明(用血時間、用血量、用血品種、醫生簽名和醫院公章)(5)用血的發票單據。帶齊後到血站報銷。還有重要的是你要回獻血的地方的血站報銷!或者你直接諮詢血站。
享受權利
凡無償獻血者有受表彰和獎勵的權利。獻血量的計算:全血二百毫升按一次,四百毫升按兩次計算。成份血每一個機采單位按肆次計算。
金獎:無償獻血40次。
銀獎:無償獻血30次。
銅獎:無償獻血20次。
獻血者人格不受侮辱,有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力。獻血者參加獻血可享受免費體檢、血液檢查的特遇。根據江蘇省公民臨床用血及互助保證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免交用血互助保證金,並且自己或本人直系親屬用血可以免費用血。
違規使用
由於獻血證持有人及其親屬可以享受醫療上的一定優惠和促銷待遇。現階段,出現有人轉賣無償獻血證以牟取暴利的行為。有的獻血證一本開價竟達30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