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軌係數

脫軌係數

Q/P=0.8 Q/P=0.9 Q/P≤0.8

車輛運行時,線上路狀況、運用條件、車輛結構參數和裝載等因素最不利的組合條件下可能導致車輪脫軌。評定防止車輪脫軌穩定性的指標用“脫軌係數”,由Nadal給出計算公式:
式中:
Q表示作用在車輪上的橫向力
P 表示作用在車輪上的垂向力
u表示輪緣處的摩擦係數
a 表示最大輪緣接觸角
國際鐵路聯盟UIC規定:Q/P≤1.2
我國制定的防止脫軌穩定性的評定標準見下表,表中的第一限度為合格標準,第二限度為增大了安全裕度的標準。
防止脫軌穩定性的評定標準
(GB5599-85)
限度
指標
第一限度 第二限度
脫軌係數 ≤1.2 ≤1.0

《鐵道機車動力學性能試驗鑑定方法及評定標準》(TB/T2360-93)規定的車輛脫軌係數安全指標為
Q/P=0.6 優
Q/P=0.8 良
Q/P=0.9 合格
《高速鐵路設計規範(試行)》(TB 10621-2009)規定脫軌係數為
Q/P≤0.8
註:脫軌係數越大越容易脫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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