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繼宗

胡繼宗(1920--1974),直隸(今河北)肅寧人。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豐潤縣委書記,冀東第十五地委書記。建國後,歷任中共零陵、湘潭地委書記,湖南省委書記處書記,湖南省副省長,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處書記。

胡繼宗(1920-1974) 直隸(今河北肅寧縣人,國中畢業後在河北參加抗日鬥爭。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衛生實驗處技正、處長、縣青救會主任、縣武裝部部長、冀東遷灣豐縣委書記、縣武裝部部長、豐潤縣委書記。解放戰爭時期任冀東十五地委組織部長、地委書記
1949年春夏,隨軍南下湖南工作。1949年10月起任零陵地委副書記、書記。1952年任湘潭地委書記。1954年後任湖南省委秘書長、湖南省政府秘書長、湖南省委副書記。1960年任湖南省委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員。1956年當選為中共八大代表。在湖南工作14年成績顯著,受到毛澤東主席的表揚和幹部民眾的好評。曾參與領導興建洞庭湖區屈原君山等十大農場和黃材雙牌等十大水利水電工程。曾提出田間管理責任到人及21種農產品實行獎售等措施,取得良好的效果,受到農村幹部民眾的歡迎。
1963年1月調甘肅省委工作,先後任甘肅省委副書記兼省政府常務副省長,甘肅省委代理第一書記,甘肅省革命委員會第一副主任、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甘肅省委書記。在中共九大、十大上均當選為中共中央委員。是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974年7月在蘭州病逝,終年55歲。
胡繼宗(1920~1974),男,漢族,1920年5月生,直隸(今河北省)肅寧縣人。193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參加革命工作。國中文化。
國中畢業後,在河北參加抗日鬥爭。1938年8月起,任河北肅寧縣青救會主任。1940年8月起,任冀中四分區武委會副主任。1942年8月起,任中共冀中區委政治交通隊交通員,豐(潤)灤(縣)遷(安)聯合縣武裝部部長、中共豐(潤)灤(縣)遷(安)聯合縣委代書記。1945年7月起,任中共豐(潤)玉(田)遵(化)聯合縣委書記。
解放戰爭期間,1946年2月起任中共豐潤縣委書記。1947年4月任中共冀東十五地委組織部部長、地委書記、副書記。1949年3月任南下工作團隊長,隨軍南下湖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0月起任中共湖南省零陵地委副書記、書記。1952年6月起任中共湘潭地委書記。1954年8月起任中共湖南省委秘書長、湖南省人民委員會秘書長。1955年6月至1956年6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委副書記(1956年2月起)。1956年7月至1962年12月任中共湖南省委書記處書記。1957年2月至1958年2月任湖南省副省長兼省計委主任、科委主任。1960年10月至1963年3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員。在湖南工作的14年,政績顯著,受到毛澤東主席的表揚和幹部民眾的好評。曾參與領導興建洞庭湖區屈原、君山等十大農場和黃材雙牌等十大水利水電工程;曾提出田間管理責任到人及21種農產品實行獎售等措施,取得良好的效果,受到農村幹部民眾的歡迎。
1963年1月起,調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處書記。1963年4月至1967年2月任甘肅省副省長。1966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任命胡繼宗為中共甘肅省委代理第一書記。1967年2月5日,在上海“一月風暴”影響下,蘭州地區的34個造反派民眾組織奪取了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委員會的領導權,致使甘肅省委、省人民委員會的領導機關和辦事機構完全癱瘓,胡繼宗與其他領導人被迫停止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受衝擊。
1968年1月至1974年7月任甘肅省革委會副主任。1970年5月至1971年2月任甘肅省革委會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1971年2月起,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
是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八大代表,中共第九、十屆中央委員。
1974年7月4日在蘭州逝世,終年5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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