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燁[河南省高院法官]

河南省高院法官 覆核趙作海故意殺人案件的主審法官

2010年5月19日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監察室獲悉,當年省高院覆核趙作海故意殺人案件的主審法官胡燁已經停職檢查,調離審判工作崗位,接受培訓,等待處理。

河南省高院法官 覆核趙作海故意殺人案件的主審法官

2010年5月19日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監察室獲悉,當年省高院覆核趙作海故意殺人案件的主審法官胡燁已經停職檢查,調離審判工作崗位,接受培訓,等待處理。

趙作海案件相關案情

趙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人,被稱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趙振晌失蹤後發現一具無頭屍體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趙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宣告趙作海無罪,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趙作海釋放後獲得國家賠償金50萬元,生活困難補助15萬元,總計65萬元。後趙作海不滿賠償數額,5月19號追加12萬元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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