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月華[女紅軍]

肖月華[女紅軍]
肖月華[女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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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月華(1910~1983年),女,廣東梅州市大埔縣百侯鎮人。出身農家,兄弟姊妹9人,因家境貧困,父母無力養活眾多兒女,她從小被賣至侯南楊家為童養媳。

少年經歷

14歲那年,隨伯父到海豐,進一間襪廠做童工。不久,彭湃在海豐開展革命活動,常到工廠宣傳革命道理,使她對革命有了認識,第一批進夜校讀書,逐漸成為工廠青年運動的積極分子。

16歲時,經丘月容介紹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

革命經歷

“四·一二”事變後,海豐黨團員轉入地下或到山區開展鬥爭。這年(1927)夏天,肖月華回大埔,在李明光等領導下,參加迎接南昌起義軍的工作並參加三河壩戰役和高陂等地的暴動,被任命為大埔縣青年、婦女部長。後又任工農革命軍第十五團民運幹事。

次年5月,她隨李明光(團長)、丘宗海等率領第十五團順韓江而下,轉往豐順縣八鄉山開闢梅、埔、豐及梅、興、豐、華兩處根據地,經常活動在饒平、平和、大埔邊境。

1930年底,肖月華離開部隊,任饒、和、埔少共(共青團)中心縣委巡視員。

1931年3月,隨方方等到閩粵贛邊區特委所在地——虎崗,調任“少共”特委巡視員。春夏間,特委肅反擴大化,她和餘勇文等16人被投入監房,後經特委組織部長李明光根據中央指示釋放,但仍被開除黨籍、罰勞役。至年底,才獲平反恢復名譽,分配在“少共”特委機關做文書工作。

民國21年(1932)初,隨中共福建省工作團參加中央紅軍攻克漳州等地的戰鬥。8月,從汀州調往瑞金到“少共”中央文書科擔任文書工作。次年經組織介紹,肖月華與共產國際派來的軍事顧問李德結婚。

肖月華參加紅軍長征,在婦女隊做宣傳工作。後隨中央總衛生部,擔任看護工作。進貴州後,被編入幹部休養連第二班,照料和救護年長的或傷病的師團以上幹部。過草地後被分配到幹部團政治部。

1935年12月,紅軍到達陝北,她被分配到中共中央秘書處工作。次年3月,參加紅軍東征,渡過黃河後,在山西帶領工作組為建立抗日根據地開展宣傳發動工作。抗戰前夕,進延安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學習一年。後來,她被派往中共陝甘寧三邊地委,擔任婦女部長、地方婦女聯合會主任,發動婦女支援抗日戰爭。這時,她動員其愛人一起赴前線抗日遭到拒絕,她為此提出離婚。不久,轉調陝甘寧東三縣地委,擔任婦女部長、地方婦女聯合會主任。

1943,肖月華調延安中央黨校學習。兩年後,隨中央工作團到晉察冀根據地。不久,隨八路軍進軍東北,被任命為熱河承德市中共第一區委員會書記,發動民眾消滅土匪,建立政權。民國35年(1946)6月,蔣介石發動對解放區全面進攻,她帶領區委撤離承德,進入興隆縣任縣委組織部長。次年1月調回部隊,擔任察哈爾軍區政治部組織部科長。

肖月華與戰友 肖月華與戰友

建國後

1949年,平津戰役結束後,她隨軍進駐張家口,任張家口市人民政府勞動調配科科長,從事恢復生產支援前線的工作。8月4日,程潛、陳明仁率部起義,湖南和平解放,她隨南下工作團到湖南公路局,先後任秘書科科長、養路處副處長,後調任交通廳辦公室主任。

1960年,肖月華被調回部隊離職休養,經軍委總政治部批准,按正師級授予大校軍銜。1976年,被選為湖南省第四屆政協委員。

1982年初,又調為副軍級安置離休。1983年11月3日,因病在廣州軍區總醫院逝世,終年7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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