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湖南省委辦公廳秘書處副處級秘書,湖南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副處級組織員;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兼雲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長,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2011年1月,任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2016年5月,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正廳級);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局長(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任免信息
2016年5月,任命肖卓為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正廳級);免去肖卓的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職務。
2016年9月,最高檢官網“內設機構”欄目顯示,肖卓已經出任最高檢政治部副主任一職。
工作實績
熟悉黨務和檢察工作,組織領導能力較強。任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以來,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案,狠抓案件質量提升;注重技術和信息化工作,推進了全省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注重協調,積極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在參與清理全省檢察機關“兩房”建設欠帳、改善技術裝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注重調查研究,主持、參與了多項國家級和省級重點課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