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廳

聯合國秘書長既是外交官又是代言人,既是公務員又是執行長,作為聯合國理想的象徵。

秘書長的作用

秘書長為全世界人們,尤其是窮人和弱勢人群仗義執言。聯合國現任也是第八任秘書長是來自大韓民國的潘基文先生,他於2007年1月1日起開始擔任此職務。

《聯合國憲章》規定,秘書長是聯合國的“首席行政長官”,他履行行政長官的職務,以及安理會、聯合國大會、經濟社會理事會和其他聯合國組織“所託付之其他職務”。憲章還規定秘書長有權力“將其所認為可能威脅國際和平及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請安全理事會注意”。這些綱領性的原則即明確規定了本職位的權力,又給予其極大的採取行動的自由。如果秘書長不關心成員國的利益,他就不稱職。但是他必須要維護聯合國的價值觀念和道德權威,一言一行都要從和平的角度出發,為此甚至可以不惜經常得罪上述成員國。

潘基文會見美國總統歐巴馬 潘基文會見美國總統歐巴馬

秘書長要參加聯合國各機構的會議,同世界領袖、政府官員和其他人員舉行會談,奔赴世界各地,使成員國的人們能清楚的了解聯合國日程上值得國際關注的眾多事情。每年,秘書長都要作聯合國工作報告,評價聯合國的工作,指出以後的工作重點。聯合國秘書長同時又是行政協調委員會的主席。該委員會由聯合國基金會、署及其他專門部門組成,每兩年舉行一次會議,在聯合國體系面臨的全部重要事宜和管理事務上謀求進一步的協調與合作。

聯合國秘書長的最重要作用之一就是發揮他的“積極職能”,本著獨立、公正、誠信的原則,公開或私下裡採取措施,防止國際爭端的產生、激化和傳播。

每任秘書長在其任期中間都會根據當時的時代形勢確定自己的工作重點。

下屬機構

•秘書長發言人辦公室

•禮賓和聯絡處

•全球契約辦公室

•信息和通信技術廳*

•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

秘書長的任命程式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秘書長經安理會推薦由聯合國大會任命。

歷任秘書長

潘基文先生於2007年1月1日就職,他的前任有:

科菲·安南[加納],1997年1月至2006年12月;

布特羅斯·布特羅斯-加利[埃及],1992年1月至1996年12月;

哈維爾·佩雷斯·德奎利亞爾[秘魯],1982年1月至1991年12月;

庫爾特·瓦爾德海姆[奧地利],1972年1月至1981年12月;

吳丹[緬甸],1961年11月擔任執行秘書長,1962年11月被正式任命為秘書長,任期至1971年12月;

達格·哈馬舍爾德[瑞典],1953年4月任職,1961年9月在非洲不幸飛機失事罹難;

特里格夫·賴伊[挪威],1946年2月至1952年11月退休。

雖然法律上對秘書長五年任期的屆數沒有限制,但至今為止沒有人任期超過兩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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