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

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又稱盛信美國律師事務所,是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的全球性律師所之一,2006年在“The Vault Top 100 Law Firms”中排名第六,是美國歷史最悠久、聲譽最頂尖的律師事務所之一,也是法學院學生最難進入的律所之一。

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介紹

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又稱盛信美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盛信),是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的全球性律師所之一,2006年在“The Vault Top 100 Law Firms”中排名第六,是美國歷史最悠久、聲譽最頂尖的律師事務所之一,也是法學院學生最難進入的律所之一。

中國業務

根基穩固且不斷增長的態勢
盛信成立於1884年,目前擁有700多名律師,包括166名合伙人。通過其設在香港和東京的分所,盛信在中國、南亞和東亞就範圍廣泛的公司事務提供建議。盛信在亞洲開展業務的歷史超過15年,已經確立其領先地位,並將為滿足客戶不斷增長的需求而繼續努力。2007年3月28日,盛信獲得中國法務部的批准,在北京設立代表處。
盛信的中國業務集中致力於國際資本市場交易、併購和代表私人資本客戶經辦收購和基金設立。盛信還經辦結構和項目融資及貸款、其他公司事務和商業交易,並協助美國分所代表亞洲客戶在美國經辦訴訟。在與盛信紐約、帕洛阿圖 (Palo Alto)、洛杉磯、華盛頓特區和倫敦分所進行通力合作的情況下,盛信向本地和國際客戶提供真正意義上的全球性服務。
盛信的中國業務是以盛信在全亞洲處於領先地位的聲譽、技能和經驗方面的實力為基礎的。盛信的香港和東京分所繼續活躍於資本市場和併購交易領域,集中致力於大中華區、日本和韓國等主要市場。盛信在《國際金融法律評論》(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 2005 Equity Survey進行的亞洲發行人跨國股票發行法律顧問評比中,獨占所有國際律師事務所的鰲頭。
盛信在香港的20多名律師(包括6名合伙人)擁有直接的經辦資本市場、併購、基金設立和資產管理、結構和項目融資、銀行和一般公司事務的專業經驗。盛信在香港的律師中有10多名律師的國語都非常流利,他們都是紐約州律師協會會員,並且擁有在中國經辦交易的豐富經驗。

企業融資和資本市場

盛信的中國業務組律師在大中華區代表發行人、承銷商、發行代理人和其他參與方經辦融資交易,包括發行美國/全球存托憑證和其他股權證券、債務證券(包括高收益債權證券)、可轉換、可交換和其他與股權相關的證券、商業票據及其他金融工具。盛信還就與美國和國際資本市場有關的證券法項下的報告和合規、股票交易所上市及其他事宜提供建議。
近期經辦的在中國具有代表性的資本市場交易包括:
• 中國神華能源在香港證券交易所IPO/144A規則/S條例下的發行
• 國人通信有限公司在納斯達克的IPO
• 分眾傳媒在納斯達克的IPO和增發
• 順誠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證券交易所IPO/144A規則/S條例下的發行
• 中國德信在納斯達克的IPO
• 華友世紀在納斯達克的IPO
九城公司在納斯達克的IPO
• 中國東方集團在香港證券交易所的IPO/144A規則/S條例下的發行
• 靈通網在納斯達克的IPO
• 中國財經線上在納斯達克的IPO
• 攜程旅行網在納斯達克的IPO和增發
盛信的律師參與了處於領先地位的中國公司的一些最主要的私有化和證券發行項目,包括中國石油、中國移動香港、中國銀行(香港)、中國電信、中國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平安保險。這些律師還參與了尚德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的IPO以及中國醫療技術公司和前程無憂網在納斯達克的IPO。

併購及其他直接投資

盛信不僅代表各種實體經辦在中國的投資項目還代表中國實體經辦在國外的投資項目。盛信的業務包括代表公司、其他投資者和財務顧問經辦收購、處置、合資和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資項目。
近期經辦的在中國具有代表性的併購交易包括:
• 代表百思買(Best Buy)收購江蘇五星電器的控股權,江蘇五星是中國第四大家電和電子消費品零售商
• 代表分眾傳媒(Focus Media)經辦其對聚眾傳媒(Target Media) 和框架媒介(Framedia)的收購
• 代表花旗亞洲企業投資公司(CVCI)經辦柯萊特(Camelot)對CVCI的股份私募
• 代表美國電力公司經辦其對華北電力的電力資產處置
投資基金
盛信是經辦私募股權基金的處於全球領先地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在亞洲,盛信代表資產經理人、投資基金、投資者和其他參與方經辦境外投資基金項目,包括區域性和國家性的股票基金、基礎設施基金、專項基金產品及其他資產管理工具。在2006年,盛信連續第二年被Who’s Who Legal提名為年度全球最佳私募基金律師事務所。
訴訟,仲裁與其他糾紛解決
盛信擁有最大且最知名的訴訟、仲裁和糾紛解決業務之一,超過250名律師投身於這一領域,準備著隨時為在美國或與美國利益有關的面臨商事、證券、反壟斷、產品責任或其他潛在糾紛的中國主體提供服務。近期經辦的案件包括:
• 成功贏得仲裁裁決,判定盛信的客戶埃森哲(Accenture)從安達信環球組織(Andersen Worldwide)中脫離而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從而為埃森哲節省了數十億美元的賠償金,幫助埃森哲得以成為獨立的公眾公司
• 成功贏得了通用電氣和貝克特爾(Bechtel)針對印度政府提起的關於Dabhol電力項目的仲裁
• 經陪審團審判贏得了有利於瑞士再保險 (Swiss Re)和其他保險商的陪審團裁決,判定其無須為2001年9月11日的世貿中心破壞事件承擔數十億美元的保險責任
• 代表客戶日本第一株式會社(Daiichi)在一起數十億美元的專利案件中取得了陪審團審判的勝利
• 成功使得眾多針對客戶提起的證券和其他消費者集團訴訟被駁回,其中包括摩根大通 (JP MorganChase)、美國玩具反斗城 (Toys R Us)、美國電力(American Electric Power)、皇家阿霍德(Royal Ahold)、喜力(Heineken)和K-Mart/Sear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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