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娟華

羅娟華

羅娟華,1925年生,四川富順縣人,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被反動派殺害,時年24歲。

羅娟華,1925年生,四川富順縣人。她個子不高,容貌端莊秀麗,單純、誠懇、樸實。1943年6月,與王逸平在成都結婚,住成都皮房街44號,婚後生有二子一女。羅娟華國中畢業後,曾就讀於會計學校,但在舊社會,工作就業的大門並沒有向她敞開,她只好在家從事家務勞動。丈夫王逸平於1934年7月在雅安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因地下黨組織遭到破壞,被敵人逮捕,出獄後與黨組織脫離了關係,1948年3月又重新入黨。
1945年,黨組織派人在成都、雅安等地先後開辦群生公司、大有字號、金沙江公司等,以這些公開合法的職業為掩護,從事為黨籌集經費的工作。王逸平經地下黨員楊謙同志介紹,投資並參加群生公司工作。當時,王逸平在川軍24軍任副官,由於有這種特殊身份作掩護,地下黨的同志曾把王逸平與羅娟華在成都的家作為活動的一個地點,羅娟華也常為開會的同志擔負放哨、望風工作。
1947年11月,進步青年張展奇、張坤璧協助地下黨編印地下刊物,他們從黨在香港出版的《民眾>周刊和《新華電訊稿》中,選擇重要訊息和文章,秘密編版刻印,進行革命宣傳。這個刊物先在張坤璧家刻印,後來為避免時間長容易暴露,轉移到羅娟華家。羅娟華積極幫助翻、疊紙張,傳送刊物。
1948年2月,國民黨反動軍警到雅安去逮捕王逸平,不料王逸平已於前一天去了成都。敵人撲了空,便把住在王逸平雅安家的張坤璧、劉家言(中共地下黨員,後犧牲在渣滓洞)等人逮捕。王逸平得知出事的訊息後,即攜羅娟華及子女外出躲避,羅娟華走在途中想到孩子的衣服忘了拿,又轉回家去取,不幸被正等候在那裡的特務抓捕。敵人還抓捕了羅娟華母親及妹妹羅娟莉,目的在於弄清王逸平的下落。不久,羅娟華的母親及妹妹被釋放,而羅娟華卻被押往重慶渣滓洞監獄關押。
在渣滓洞女牢二室里,羅娟華耳聞目睹江竹筠、左紹英、鄧惠中等共產黨員高昂的戰鬥熱情和視死如歸的革命精神,深受教育。她在獄中積極參加學習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婦女解放運動理論、黨的有關知識,還學習英語等文化知識。羅娟華雖然不是一個共產黨員,對黨的情況了解不多,但她對自己知道的事,如王逸平的下落、刻印進步宣傳品活動等,沒有向敵人吐露半點。羅娟華在獄中還關心同志,主動為受刑傷的難友做事,左紹英生小孩時,她熱心幫助,並積極參加渣滓洞難友們進行的各種鬥爭。
1949年,“11·27”大屠殺時,左紹英和彭燦碧為保護嬰兒,將兩個孩子塞進床下死角處。兩個母親中彈犧牲後,兩個嬰兒在母親的血泊里哇畦哭叫。這時,羅娟華已中彈倒下,聽見嬰兒啼哭,她強忍劇痛,爬向床角,想以自己的身體掩護幼小的生命。殘暴的劊子手進牢房補槍時,用步槍將羅娟華勾出、,又用左輪射擊她的頭部,羅的頭破碎得血肉模糊,兩個嬰兒也被刺死。
羅娟華被捕時,她的幼女還不滿一歲。作為一個普通的家庭婦。在獄中,強忍對丈夫安危、孩子哺育的懸念,特別是在生死關頭,她竟毫不畏懼,並以及死護生,把自己的生命獻給了新中國,著實可歌可泣。犧牲時年僅2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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