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分離

罰款分離是行政執法等有權處罰的機關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應當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不能直接接受罰款,應由代收銀行上繳國庫的實行辦法。

是指各行政執法、司法機關及其它有權做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對違法、違章者實施行政處罰時,只向當事人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不直接收繳罰款,由當事人持行政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代收銀行繳納罰款,代收銀行向當事人開具罰款收據,並將代收罰款直接上繳國庫的罰沒收入管理辦法。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