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吏律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秦簡(雲夢秦簡)共兩百零一枚簡、律文一百零八條,包括置吏律三條。置吏律是秦代關於任用官員的法律。

簡介

律文僅三條,其一:「縣、都官、十二郡免除吏及佐、群官屬,以十二月朔日免除,盡三月而止之。其有死亡及故有夬(缺)者,為補之,毋須時。置吏律」(第157-158簡)秦簡整理小組注云:「據《史記》,秦只有十二個郡的時期,至少應在秦始皇五年以前。」可據此推測律文的形成年代。後二條牽涉官吏的任免及職務代行規定,居延及敦煌漢簡中有許多實例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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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之同時出土的並列為秦代行政法的還有 徭律 (一條)、軍爵律(二條)、司空律(十三條)、傳食律(三條)、行書律(二條)、內史雜律(十一條)、尉雜(二條)、屬邦律(一條),總計三十八條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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