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第一章《經濟刑法立罪邏輯論》是關於第一個問題的探討。研究認為,“立罪至後”是經典作家理論的邏輯歸結,也是刑法謙抑理論的邏輯結論,還是本體論上的人性要求,因而應是經濟刑法立罪的基本邏輯規則。從金融刑法修正可見,我國經濟刑法修正中的立罪存在“無先而後”現象,這背離了“立罪至後”的邏輯規則。“無先而後”現象的生成具有兩個相反相成的因果邏輯:一是“刑法謙抑觀”未真正樹立——“立罪至後”邏輯規則缺失——“無先而後”,二是“刑法萬能觀”潛意識存在——泛化的“刑法超前立法”誤導——“無先而後”。未來經濟刑法立法中“無先而後”現象的克服,有賴於觀
作者簡介
胡啟忠簡介: 男,1957年出生,法學博士,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在《中國法學》、 《現代法學》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數十篇,出版專著十餘部。
目錄
前 言
第一章 經濟刑法立罪邏輯論
1.立罪至後:經濟刑法立罪的邏輯規則與本體論根據
2.無先而後:經濟刑法立法中邏輯規則之背離與典型分析
3.無先不後:未來經濟刑法立法邏輯規則之持守
第二章 經濟刑法立罪根據論——以金融違法行為入罪立法為例
1.金融違法行為人罪依據之困惑
2.金融違法行為人罪依據之厘定
3.金融違法行為入罪依據之轉化——入罪標準
4.金融違法行為入罪標準之展開
第三章 經濟刑法立法技術論
1.經濟刑法立法的基本要求與指導原則
2.經濟刑法立法的文本模型技術
3.經濟刑法立法的規範關係技術
4.經濟刑法立法的規範內部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