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廳

清同治二、三年(1863、1864年)間,北團林子設立協領旗署,設協領 1人,掌握軍事兼理地方行政詞訟。直至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設廳時,該官署只管軍事,不理地方行政。清光緒十一年,黑龍江將軍文緒“奏分呼蘭廳地設綏化廳”,廳址設在北團林子 (今綏化市北林區)。隸屬呼蘭府都統。廳設通判、巡檢等職,掌管地方行政、司法、稅收等事宜。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十七日,綏化理事通判廳改為綏化府,置知府、府經歷等官職,下設承辦員、收發員、統計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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