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科學技術局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負責全縣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管理成果轉化資金。 (二)業務科1、研究擬訂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方針、政策、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創造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的環境;研究制定促進全縣科技進步和科技人員的管理政策,推動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及科普工作;負責科技法律法規的監督、實施;負責軟科學研究工作。 2、負責組織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實施和調整;負責組織編制科技攻關、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等科技計畫;負責全縣科技三項費、事業費、科技風儉資金等相關費用的使用、管理、監督及中小型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管理;負責全縣科技統計及統計分析;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政策、法規的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登記、鑑定、獎勵等申報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示範推廣工作;負責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

機構職能

絳縣科編制和實施科技攻關、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軟科學研究等各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各類科技項目指導性計畫。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負責全縣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管理成果轉化資金。
(四)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推進企業科技進步;發展和建立科技先導型企業,引導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或企業集團;參加重大技術引進項目和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論證、評估工作。
(五)組織實施“科技興農”戰略,推動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及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體系的建設與發展。
(六)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統計工作;組織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七)組織力量,推動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組織科技交流與科技合作;管理全縣科技信息網路工作;管理技術市場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組織管理技術貿易活動,會同有關部門仲裁技術契約糾紛。
(八)負責規劃科研機構的合理布局,審核、申報縣屬全民所有制自然科研機構;審批技術開發機構,技術貿易機構;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資格初審;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九)指導、協調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科學技術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全縣科技隊伍的培訓工作。
(十)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起草、信訪、機要、提案、文書檔案、科技宣傳、安全保密、計畫生育綜合協調縣直政府各部門科技工作,指導科技工作;負責幹部教育、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機關行政經費、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負責來賓接待;負責財務管理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業務科

1、研究擬訂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方針、政策、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創造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的環境;研究制定促進全縣科技進步和科技人員的管理政策,推動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及科普工作;負責科技法律法規的監督、實施;負責軟科學研究工作。
2、負責組織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實施和調整;負責組織編制科技攻關、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等科技計畫;負責全縣科技三項費、事業費、科技風儉資金等相關費用的使用、管理、監督及中小型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管理;負責全縣科技統計及統計分析;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政策、法規的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登記、鑑定、獎勵等申報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示範推廣工作;負責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
3、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和社會發展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組織指導農村科技產業示範工作,促進農業科技示範園健康、快速發展;負責組織農村科技承包及獎勵的申報工作;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減災、醫藥衛生、科技扶貧、科技興縣、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等科技工作;推動相關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4、研究提出全縣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工業領域攻關計畫、火炬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先導型企業的管理工作;推動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和生產力促進中心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示範推廣;負責基礎研究工作;負責科技合作與科技交流、科技諮詢工作;管理全縣科技處事活動;審批技術開發機構、技術貿易機構;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政策指導、初審及綜合統計。

(三)技術市場辦

引導農村、鄉鎮企業形成科研推廣、技術培訓、科技示範體系,促進其開發新技術推廣“雙火”計畫;審核辦理技術成果手續;組織各種類型的技術交易活動;負責掌握全縣科技人才、新品種、新技術活動套用實施情況,為全縣科技致富服務;負責本中心年度工作總結、全年工作計畫;其他統一工作。

(四)科技交流中心

負責向政府提供中小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等決策諮詢;向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提供科技經濟一體化發展的系統策劃;開展服務於中小企業的技術諮詢、技術培訓、技術推廣、ISO900質量認證諮詢等服務;提供企業診斷及新產品、新技術、新成果的開發與轉化的整體服務;運用全國生產力促進信息網(PPNET)向社會提供綜合信息服務;開展服務於中小企業的科技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培育科技型企業,協助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面向中小企業開展新材料、質量管理、信息技術等共性技術的推廣;協助企業建立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渠道並提供引進技術、引進人才、引進合作項目的服務;組織各類型的科技交流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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