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文化產業一個市場的空間

文化產業的基礎是市場,在文化產業建設成為國民經濟的新增長點、支柱產業這些目標之前,我們首先要做的是文化市場環境的建設,文化管理體制的改革。

給文化產業一個市場的空間

文化產業的基礎是市場,在文化產業建設成為國民經濟的新增長點、支柱產業這些目標之前,我們首先要做的是文化市場環境的建設,文化管理體制的改革。

文化的發展同國家和民族的發展息息相關

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文化隨全球化發展的浪潮開始大規模地越出國門,其主要載體就是經營文化娛樂業的大型跨國公司,他們無一例外都是來自於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且其中絕大部分公司的總部設在美國。這30至40家跨國公司不僅賺得了巨額利潤,而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扮演了“全球資本主義新傳教士”的角色。無怪乎有人驚呼一場“文化帝國主義”的侵略正發生在我們身邊。

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指出:“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文化的這種關係國家興衰的戰略地位無疑已經是上下的共識。此外,文化產業的發展無疑是新經濟時代一個潛力巨大的經濟成長點,在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過程中的地位不容忽視。

有關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性以及傳統文化管理模式的弊端已多有論述,目前問題的焦點和難點集中於究竟該如何發展文化產業。弄清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歷史和現狀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從而把握目前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文化產業是文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的結果,因此文化產業和文化市場是密不可分的,探討文化產業應從文化市場談起。

改革開放後我國文化市場的發展

改革開放之後,國家的中心任務轉移到了“經濟建設”上來,全國上下都開始了對經濟問題的關注。在新中國文化市場發展的第一階段,國家對文化單位採取了一些新的政策,採取了“以文養文”“多業助文”等措施,實際上是在嘗試推進文化事業單位進入市場。一些事業單位辦起了處於事業單位體系之內的文化企業,與此同時許多消失的及前所未有的文化行業也應時代的要求重新出現,各類民營的文化娛樂業興起。市場與文化的結合,繁榮了文化,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民的文化需求,但由於同市場只是有限的接觸,同時還有事業體制的保護傘,20世紀80年代得到最優越滋養的應該是知識分子所引領的“精英文化”,而不是代表著人民普遍文化需求的“大眾文化”。讓人記憶猶新的是中國80年代在電影、文學、戲劇、美術等文化領域出現的一大批先鋒性的、探索性的文化藝術作品,許多內容在西方都堪稱前衛。可以理解,經過“文革”的禁錮,知識分子帶著“要補回失去的十年”的熱情,在文化領域盡情徜徉。但很普遍的問題是,熱情一時之間造成了對中國現實國情的忽視,興致勃勃走進電影院的普通大眾,面對晦澀甚至怪誕的劇情最終得到的是茫然和愕然。而拍一些更有市場也就是更適合大眾口味的電影,在電影圈卻被斥之為“要錢不要臉”。80年代,由於市場的不完全開放,文化領域的市場經濟意識還是很淡薄的,而老百姓逐漸以“外國片”還是“國產片”來作為判斷電影好壞的標準,文化錯失了本應屬於自己的市場,這是在中國加入WTO的背景下更應時時回味的教訓。同時文化工作者逐漸禁錮在孤芳自賞的狹小圈子裡,一部分甚至進而走向極端。

1992年之後,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在中國確立,同時文化事業單位作為一個龐大的體系,國家財政已無力全部負擔,從80年代中期就逐步開始對文化事業單位進行不同程度的財政撥款方式的變化,文化市場的發展就此進入了第二個階段。

在生存問題的逼迫下,市場意識這才真正開始深入到文化機構當中去,文化生產者開始有了服務市場的意識,開始關注老百姓的喜、怒、哀、樂,研究他們的興趣與口味。在文化內容繁榮多彩、貼近大眾的同時,許多文化行業還為國家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可謂是精神物質雙豐收。同時問題也相伴而來,一方面出現了淫穢盜版、色情服務等不良現象,而且市場經濟使一些優秀的但同市場邏輯不適應的文化門類處境困難;另一方面,文化發展在不斷的競爭當中,特別是面臨著加入WTO之後的國際競爭壓力,越來越感到了文化市場機制不健全所帶來的困惑和由此而來的緊迫。

對這兩方面問題出現了“收”和“放”兩種相反的文化政策建議。在這種情況下,發展文化產業,組建大的文化集團作為一種力圖平衡兩面的策略成為文化發展的主流,世紀之交,新中國的文化市場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從目前的發展狀況來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臨的問題也很多,發展不是很順利。對這種組建文化產業集團的政策所提出的主要質疑是:不按照市場規律而依靠行政力量組建起來的集團,沒有市場競爭的洗禮,在做“大”之後是否就真的“強”了呢?在文化市場環境建設還很落後的狀況下,文化的產業化發展前途確實令人擔憂,而且集團化之後形成新的壟斷,反而會遏制文化市場競爭機制的發育。這些都是需要進一步探索的問題。

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經歷文化市場的“助跑”階段

最近幾年,文化產業顯然是一個極其熱門的辭彙,相關的研究非常豐富。文化產業最基本的含義,是指通過工業化和商品化方式進行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生產、交換和傳播,也就是文化生產同現代工業的結合。

近20年來隨著以信息科技為代表的新經濟的迅猛發展,許多國家都對文化產業表示了關注,對其發展持積極扶植的態度,把文化產業發展演變成了一種國家發展戰略,以求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在新一輪的國際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在這種國際性文化產業發展興起、傳媒匯流趨勢的影響下,在加入WTO,面臨國際競爭的形勢下,我國報刊、廣電、出版等行業已經在政府的協調下成立了集團公司,實現了強強聯合和資產重組,甚至在當地從事了一些跨行業、跨媒體經營。

在我國,對文化產業的研究始於20世紀90年代,表面看來同西方在文化產業的研究和實踐方面基本是同步的,但也應看到,文化產業在西方雖是最近20年才興起的,但大部分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文化全面走向市場,從意識形態型向產業經營型的轉化早在19世紀就已經完成,已經有了成熟的市場運作積累。而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是在停滯多年之後的重新發展,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由於中國長期實行計畫經濟體制所帶來的與市場經濟的隔離,文化市場的發育在中國依然處於一種蒙昧狀態。因此文化產業並非一朝一夕所形成,大型文化產業集團的建立,是一種市場競爭的必然趨勢,離不開文化市場充分發展這樣一個基礎。當發展文化產業的浪潮催生了越來越多的文化產業集團之後,人們才越發清醒地認識到,文化產業的基礎是市場,沒有一個發育完備的文化市場,文化產業的發展缺乏必要的生存基礎,如同空中樓閣。因此在文化產業建設成為國民經濟的新增長點、支柱產業這些目標之前,我們首先要做的是文化市場環境的建設,文化管理體制的改革。這就如同跳高比賽,掠過橫桿的一瞬離不開之前充分的助跑。文化市場的研究和建設,不是過時了,而是更加迫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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