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考試

細說考試

細說考試:古今歷史考試簡介。

1.中國古代的考試:科舉

定義: 科舉是一種通過考試來選拔官吏的制度。它是古代中國的一項重要發明。科舉始於605年時的隋朝,發展並成熟於唐朝,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才在1905年被廢除,持續了整整1300年。科舉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直接催生了不論門第、以考試產生的“士大夫”階層。鄰近中國的亞洲國家如越南、日本和朝鮮也曾引入了這種制度來選拔人才。現代社會選拔公務員的制度亦是從科舉制間接演變而來。

科舉名銜稱謂一覽:

細說考試

細說考試

細說考試

1.孝廉: 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為士大夫的主要途徑。明清俗稱舉人為孝廉。
2.舉主與門生: 漢代士人通過察舉和徵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舉的列侯。刺吏、郡稱為舉主,被舉、被辟的賢士便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後科舉考試及第者對主考官亦自稱門生。宋太祖之後,進士由御前殿試取錄,進士從此成為“天子門生”;同時亦明文規定以後舉人不得自稱考官門生。
3.貢士: 古代向朝廷薦舉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後,經鄉貢考試合格的叫貢士。清代,會試考中的為貢士。
4.進士: 意即貢舉的人員。唐代科目中以進士科最被重視,明、清兩代,始以進士為考中者的名稱,凡是舉人(鄉試考中者)經過會試考中者為貢士,由貢士經過殿試錄取者為進士。
5.舉人: 原指被推薦之人,為歷代對各地鄉貢入京應試者的通稱。明、清兩代,為鄉試考中者的專稱,作為一種出身資格,中了舉人叫“發解”、“發達”,簡稱“發”,習慣上俗稱為“老爺”。
6.秀才: 別稱“茂才”。本系優秀人才的通稱。漢代以後,成為薦舉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時,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設秀才科,後來漸漸廢去,僅作為對一般儒生的泛稱。明太祖曾採取薦舉的方法,舉秀才數十人,反以知府為官。明、清兩代,專門用來稱府、州、縣的學員。習慣上也稱為“相公”。
7.狀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唐代舉人赴京應禮部考試都須投狀,因此稱進士科及第的第一名為狀元,也叫狀頭。宋代以殿試首名稱狀元。明、清會試以後,貢士須作殿試,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為狀元。
8.榜眼: 科舉殿試一甲第二名稱榜眼。北宋初期,殿試錄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稱榜眼,意思是指榜中雙眼。明、清兩代專指第二名,第三名稱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編修。
9.探花: 科舉殿試一甲第三名稱探花。唐代進士曲江杏園初宴,稱“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進士二三人為探花使,遍游名園,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於此,宋代又稱探花郎。南宋以後,專指殿試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襲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10.解元: 唐代,舉進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試,故相沿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宋以前稱解頭。
11.會元: 科舉制度中鄉試中式為舉人,舉人會試中式第一名為會元。
12.貢生: 明、清時府、州、縣學的生員,凡已考選升入國子監肆業的稱為貢生。意思是以人才貢獻給皇帝。

3.西方文官制度與考試

 

科舉傳入西方國家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東傳日本、朝鮮、越南,而且對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產生過重要影響。16世紀以後,許多來華的歐洲傳教士,紛紛將中國的科舉制度介紹到西方,如耶穌會士金尼閣的《基督教遠征中國史》、葡萄牙人曾德昭的《分成三個部分的中國史》和法國耶穌會士杜‧荷爾德的《中國紀實》等著作,都詳細介紹了中國的科舉制度,並大加讚揚。法國的經濟學家魁奈也認為公開競爭的中國科舉考試制度是一個良好的典範,主張把它引進到歐洲來。

英國文官考試制度源於科舉
19世紀以後,英國出版了大量有關中國的圖書,其中不少著作介紹了中國的科舉制度。英國人麥杜思在1847年出版的《中國札記》和1856年出版的《中國人及其叛亂者》中,極力主張仿照中國的科舉制度,將公開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運用於英國。與此同時,英國人在東印度公司率先實行了文官考試制度,為英國現行的文官考試制度奠定了基礎。1855年,英國開始實行文官考試制度,至1870年,英國文官考試制度正式走向制度化和正規化。
美國文官考試制度也學科舉
在美國,1868年詹克斯提出了仿照中國、英國、普魯士建立文官制度的議案。同年,在中國任同文館總教習的 馬丁博士(丁韙良),極力建議美國政府向中國的科舉制度學習,像英、法、德國一樣建立文官考試制度。189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以平等競爭為原則的文官考試法案,確立了文官考試制度。

中國的科舉制度在西方文官制度建立的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這是中國對世界各國的最重要貢獻之一。20世紀初,由於種種原因,中國的科舉制度沒有像西方歐美各國一樣過渡到近代文官制度。在一個世紀後的今天,我們有實行科舉制度1300年的經驗教訓可資汲取,有西方文官制度150年的歷史經驗可供借鑑,中國的國家公務員制度,以及其它人才選拔制度一定可以逐漸走向完善。

回到頂端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