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食品

納米食品

納米食品是指運用納米技術對人類可食的天然物和合成物及生物生成物等原料進行加工製成的粒徑小100nm的食品。截至2014年,國際上對於納米食品的安全性還沒有定論,因此納米食品的保健作用和食用安全還具有爭議。

簡介

納米食品納米食品

納米食品是指在生產、加工或包裝過程中採用了納米技術的食品。納米食品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來說,在食品生產加工和包裝中,利用了納米技術的都可以稱為納米食品;從狹義來說,只有對食品成分本身利用納米技術改造和加工的產品,才稱得上是納米食品。目前(2014年)所謂的納米食品均為廣義上的納米食品,主要集中在食品包裝中利用納米技術。

種類

截至21世紀初,套用於食物上的納米技術主要有幾方面:

1、在食物包裝物件和薄膜加入納米粒子,以改善包裝材料的特性;

2、以納米載體包裹食物配料和食物添加劑

3、加工處理和製備食物配料,使配料成為納米結構。

但截至2014年,並沒有國際公認的納米技術定義,但通常指在原子級和分子級上控制材料大小和形狀的過程中套用的技術,一般涉及至少在其中一面尺寸介乎約1至100納米的結構。

發展簡史

納米食品納米食品

隨著納米技術的發展,納米技術在食品工業上得到了廣泛套用,主要體現在食品保質和保鮮及食品加工食品包裝食品檢測等領域。

20世紀80年代——90年代納米食品相繼問世。

1995年9月聯合國糧農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g,FAO),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和國際生命科學研究所(International Life Science Institute,ILSI)從營養科學的角度正式對納米食品進行討研並制定了納米食品製造準則。

中國在1995年開始將納米材料添加到傳統原料中,對食品功能進行改進,有的已獲得中試研究成果,總體研究水平出國際前列。

生產技術

生產原理

利用納米超微化技術將食品原料進行細化。目前(21世紀初)比較常用的是超微粉碎技術,而納米微膠囊的製備主要套用納米微膠囊技術。

生產設備

鏇轉球磨式超微粉碎設備,膠磨機,氣流式超微粉碎設備,衝擊式超微粉碎設備,超音波粉碎機,均質乳化機

宣傳爭議

目前(21世紀初)上市的“納米食品”商家多對其功效進行了“神化”。如一款可供內服的納米珍珠粉,90克一盒叫價124元,聲稱該珍珠粉細度小於100納米,營養物質的吸收程度與物質的粒徑有關,粒徑越細越易被吸收,因此有更好的美容養顏功效;一款“納米木瓜粉”聲稱有豐胸作用;一款“竹炭花生豆”每包250克售價28.8元,聲稱是“竹炭與納米科技的結晶”,能吸附人體內有害物質,淨化血液中的毒素;一種52度“納米食用黃金酒”,商家稱“納米金”(一種食品添加著色劑)加入到酒後可以降低醛值量,降低了毒性作用,只要貼上“納米”的標籤,價格就能往上躥。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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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界認為,納米食品中的納米成分極為微小,更容易穿透器官和細胞。正是由於這一特點,認為納米食品是一把雙刃劍:不光是好的物質,壞的物質也更容易進入細胞內。這就使得很多學者對納米食品的安全性提出了質疑。由於納米材料雖然物質組成未發生變化,但其對機體產生的生物效應和作用強度可能發生本質上的改變。但是,當前有關納米顆粒或納米材料的健康危險度評價的相關信息非常缺乏。截至2014年,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歐盟經過評估認為,仍沒有關於納米粒子的基因毒性、致癌性和致畸性的數據。結論是“納米食品是否安全還沒有定論”。

2010年,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發布的訊息顯示,通過有關納米食物的風險評估顯示,無法確定納米食物較傳統食物安全或危險,建議食物供應商應確保出售的產品可供安全食用。由於食物中納米材料的準確檢測和相關特性還未確立,而有關套用納米的特性很多時候都無法核證,須依賴食物業界、生產商及市場銷售機構所提供的資料。

根據分析結果,由於納米材料的特性變化很大,納米食品的安全性不能一概而論。目前並無有力證據證明納米技術衍生的食物或食物接觸材料較傳統對應食物或材料安全或危險,也未發現有事例證明吃了納米材料會有損人類健康。因此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建議食物供應商應確保出售的產品可供安全食用,不要出售未經安全評估的納米材料,而公眾則應保持均衡飲食,並向可靠食物供應商採購食物。

而有關專家則認為,納米食品更多的是概念炒作。有食品工程方面的專家則表示,目前(21世紀初)尚沒有納米食品的國家標準。要證明是納米技術衍生的食品,商家必須要憑藉實驗數據,然而相關實驗既貴也難做,很少有商家去做。“納米只是長度單位,沒什麼神奇。”專家建議,食品還是天然為好。

安全標準

基於納米食品的安全性還未確定的情況,目前(2014年)世界各國及相關組織都要求對納米食品的安全性加強監管。如:

1、世界衛生組織和歐盟都要求,納米技術在套用於食品之前,都必須評估納米材料的潛在健康和環境風險;

2、歐盟另外還要求如果食品中使用了納米技術,必須明確標示;

3、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要求,食品中含有納米顆粒,必須提供數據表明是無害的;

4、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建議,食物供應商應確保出售的產品可供安全食用,不要出售未經安全評估的納米材料;

5、在中國,納米食品屬新資源食品,應按《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管理,這其中就包括安全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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