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貝里曼

約翰·貝里曼

美國詩人。自白派詩歌的奠基人之一;他的詩作以切分式的韻律、強烈的心理活動和自我流露而著稱。1965年,貝里曼憑《夢歌77首》(77 Dream Songs)獲得普利茲獎。續集《他的玩具、他的夢、他的休息》(His Toy, His Dream, His Rest)獲1976年的國家圖書獎。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John Berryman約翰·貝里曼John Berryman約翰·貝里

約翰·貝里曼,JohnAllynBerryman(出生時名字為JohnAllynSmith,Jr.);(1914.10.25.–1972.1.7.);美國詩人,二十世紀美國自白派詩歌和自白派詩歌學校的奠基人之一。

生平明細

1914年,約翰·貝里曼JohnBerryman出生於美國東南部Oklahoma奧克拉何馬州的McAlester麥克阿萊斯特鎮,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

1928年,他14歲,他的生父在一個清晨在他窗外開槍自殺。他媽媽帶著他和比他小五歲的弟弟再嫁。

貝里曼這個姓氏是養父的名字,只是本來有一個Jr.(小);這經常被研究者認為是一種很有意味的事件:不僅他的童年被抹殺了,而且他以養父之名生活了大半生。

1936年,他結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學院。之後他曾就學於英國劍橋大學。

他曾在美國底特律的魏內國家大學WayneStateUniversity任教。

1955年--1972年,他一直作為教授任教於美國密納蘇達大學theUniversityofMinnesota.。

1947年10月,他的養父於去世。

1964年,貝里曼憑出版《夢歌77首》,

1965年,他因為那個詩歌集而獲得普利茲詩歌獎

1969年,《夢歌》的第二部《他的玩具、他的夢、他的休息》獲得美國全國圖書獎。全書共收入385首“夢歌”,而還有幾百首沒有收入的以及後來出於慣性而寫的“夢歌”除了少數被英國的一位貝里曼專家編入《亨利的命運》Henry'sFateandOtherPoems一個小冊子之外,大多數還和他的各種手稿、日記、信件等收藏在明尼蘇達大學的圖書館。

詩人是一個孤獨的人,酗酒嚴重,多次在他的詩歌中表達過自殺意念,但始終不為人注意。

1972年1月7日,極度壓抑的他終於在美國明尼蘇達州的著名的最大城市明尼阿波利斯市的華盛頓街橋上跳河自盡。 

他對當時以及後來西方詩歌界影響是巨大的,他死後至少有四位歌星曾寫歌悼念他。

他們這一代詩人學著現代派大師的詩反叛現代派大師。這一代詩人按照不同區域,可以大概劃分為艾倫·金斯堡Ginsberg和他的Beats垮掉派,查爾斯·奧爾森Olson和他的BlackMountainSchool黑山派,以O’Hara奧哈拉和Ashbery阿什貝利為首的NewYorkSchool紐約派,還有便是以羅伯特·洛威爾和貝里曼為代表的所謂Confessionals自白派,而自白派之前還有一個很不錯的詩人叫做TheodoreRoethke羅特克經常被歸入自白派的先導。然而,在一次採訪中,當貝里曼被問及如何回應這個標籤時,他只說了四個字:Withrageandcontempt“憤怒與不齒”。如今,人們在談到洛威爾Lowell、貝里曼、畢曉普Bishop、賈瑞爾Jarrell、施華茲Schwartz等人的時候,習慣上用BruceBawer一本專著標題所提出的 Middle Generation中間代。 

作品及評述

1。主要作品

《向布雷茲特里特夫人致意》(1956),
《77首夢歌》(1964);
《短詩集》(1967);
《貝里曼十四行詩集》(1967);
《他的玩具,他的夢,他的休息》(1968)。

2。作品及評述

夢歌(選三)

14

生活,朋友,真討厭。我們決不要這樣說。
畢竟,天空閃耀著,大海渴望著,
我們自己閃耀著,渴望著,
而且小時候,媽媽(一遍又一遍)對我說
"承認你感到厭煩說明你精神空虛。"現在我
斷定我精神空虛,因為我厭煩透了。
我討厭所有的人,
我討厭文學,尤其是偉大的文學,
我討厭亨利,連同他那象阿基琉斯一樣
可惡的專橫和困境,
他愛人,他愛無畏的藝術,這也讓我討厭。
幽靜的山,杜松子酒,看起來象累贅,
不知什麼緣故一隻狗
小心翼翼地把它自己和它的尾巴
送到山間,海里或空中,
撇下:我,搖著尾巴。

127

又一次,朋友的死訊使他呆坐發怔,
內心冰涼——女兒得了頭獎——
老婆朝他橫眉怒視——
好象這是兒童玩樂的節目。
朋友的死據稱是自殺。
這訊息好象懸掛著一串東西
比亨利的冰涼感,比他的損失還長,
比他那天寫給寡婦的
那封問“到底
出了什麼事”的信還要長。
今夜所有的靈魂都會聚到這無希望的
塵埃上,好象
一群群靈魂,在無可奈何的痛苦中升起
說他們不在乎,說他們受得了
任何將發生的事。
我的眼光和靈魂一齊拋出,停不下來,
這些靈魂中有一個並沒有死亡
卻拒絕回家……

142

更活躍的時刻來臨了,聚會已近尾聲
客人們都離開了,他尾隨於
活潑的女主人後面,雖然有所限止,
雖然在她制止前的一切正常衝動
失靈了,是的,失靈了,
亨利最後屈服了。
我喜歡給你生孩子,她呻吟著說,
我結婚了。亨利自言自語地咕噥
我也如此,並且樂於
持貞潔。如果他占有了這位夫人
他不能原諒他自己,
他又如何去償還呢?
——博恩先生,你近來一本正經,嗬?
忠誠是好事,但不自然,
這你知道。
——當我明白我走入歧途時我明白我所明白的一切,
在那些輝煌而又痛苦的歲月,原諒一切
但除了亨利和他的許多妻子動手互毆。
貝里曼的詩歌(最主要的是他的代表作《夢歌》)最大的特點是語言蹇澀,個人風格太濃,這給普通讀者帶來很大的理解障礙,而不懂得原文以及英美社會文化背景的人恐怕就更加難了。下面這一節是《夢歌》27號的第三節,也就是在他追悼會上朗誦過的一篇。

Myfriends,—hehasbeenknowntomourn,—I’lldie;
liveyou,inthemostwild,kindly,green
partlyforgivingwood,
sortofforeverandallthosehumansings
closenotyourbetterearsto,whilegoodSpring
returnswithadanceandasigh.

首先,除詞序的顛倒,虛詞的省略,還有很常見的模仿黑人口吻之外,語言中還有種種含糊不清的近音字,他用這種方式來雙關。例如第三行尾的wood森林,實際上還是為了聽起來像world世界,第四行尾的sings歌唱,聽起來既像songs歌,又像things東西;於是,這世界變成了一座森林,而你們更善於辨別的耳朵(betterears的本來含義)不要不聽這些人類東西。另外,這裡的節奏和語言風格是布魯斯式的。

其次,這裡的說話人一直都不是固定不變的。一會兒是我,一會是你,一會兒是他。而這三個人稱都是一個叫做Henry亨利的人,但是他對自己也有不同的稱呼,名字大概有十來個,他還有一個從未說出名字的朋友,這個朋友稱他為 Mr.Bones。這個Bones來自於美國世紀初流行的一種有點像露天劇場的巡迴滑稽表演。白人將臉上塗黑,扮演黑人,站在舞台兩側一唱一和,一個拿響板Bones,一個拿手鼓。之所以叫做Bones,也許是因為響板有時候或說早期是骨頭做的吧?

貝里曼的聲名在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最顯赫吧。80年代之後,隨著自白派這個詞女性主義者進一步挖掘,西爾維婭·普拉斯安·塞克斯頓開始成為這個圈子中最引人注目的詩人,再接著便是對於畢曉普的重視。如今,在對美國現代派詩歌的遺產進行整理的時候,人們再度對HighModernism盛現代派之後的詩歌進行解讀,其中一個關鍵便是post-modern(現代派之後)和postmodern(後現代)的區別。中間代剛好是這兩個術語的交界處(如果能夠區分的話),因此目前詩歌研究界大有重新發現中間代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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