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春林

簡歷遼寧省東鳳縣人1950年3月出生,黨員1968年參加工作,曾任雞西市恆山區公安分局大恆山派出所所長、指導員,恆山區公安分局局長,1989年11月任雞西市公安交警支隊政委、支隊長,1999年調到哈爾濱交警支隊任支隊長,(現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 個人事跡1、紀春林利用“錢買權”再用“權撈錢”的醜惡哲理於1999年用200萬元買官,由黑龍江省一個小城市“雞西”交警支隊支隊長(副處級)搖身一變成了哈爾濱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正處級)到哈爾濱之後他繼續施展他的權術,把自己的兒子紀鵬、女兒紀波統統調進哈爾濱公安局重要部門,大權在手,使他如魚得水,紀春林在擔任哈爾濱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賄賂並且數額巨大,僅經他手批出去的駕駛證近3000個,價格是按照給公安內部證1510元一個,(對外3190元)每個駕駛證紀春林要收500~1000元好處費,僅此一項紀春林就從中獲利上百萬元,經他批出的(吉祥車牌號)有近千個,好處費1~6萬元不等,其中,2003年10月16日寶馬肇事案所用的車牌黑AL6666就是紀春林受賄6萬元後批給蘇某的,另外借提職為由受賄更是他的拿手好戲。 他的兒子紀鵬藉助其父勢力倒賣走私車輛及吉祥車牌號碼,這給我們哈爾濱市交警隊伍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2、官煤勾結是紀春林另一斂財之道,紀春林在擔任雞西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藉助雞西優越的地理位置並利用手中權力,以其妻子的名義在雞西開了3個煤礦,年獲利上千萬元,此事在雞西婦孺皆知,誰能想到,一個小小的交警隊長竟然有千萬身家。

現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紀春林。

簡歷

遼寧省東鳳縣人1950年3月出生,黨員1968年參加工作,曾任雞西市恆山區公安分局大恆山派出所所長、指導員,恆山區公安分局局長,1989年11月任雞西市公安交警支隊政委、支隊長,1999年調到哈爾濱交警支隊任支隊長,(現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

個人事跡

1、紀春林利用“錢買權”再用“權撈錢”的醜惡哲理於1999年用200萬元買官,由黑龍江省一個小城市“雞西”交警支隊支隊長(副處級)搖身一變成了哈爾濱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正處級)到哈爾濱之後他繼續施展他的權術,把自己的兒子紀鵬、女兒紀波統統調進哈爾濱公安局重要部門,大權在手,使他如魚得水,紀春林在擔任哈爾濱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賄賂並且數額巨大,僅經他手批出去的駕駛證近3000個,價格是按照給公安內部證1510元一個,(對外3190元)每個駕駛證紀春林要收500~1000元好處費,僅此一項紀春林就從中獲利上百萬元,經他批出的(吉祥車牌號)有近千個,好處費1~6萬元不等,其中,2003年10月16日寶馬肇事案所用的車牌黑AL6666就是紀春林受賄6萬元後批給蘇某的,另外借提職為由受賄更是他的拿手好戲。他的兒子紀鵬藉助其父勢力倒賣走私車輛及吉祥車牌號碼,這給我們哈爾濱市交警隊伍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2、官煤勾結是紀春林另一斂財之道,紀春林在擔任雞西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藉助雞西優越的地理位置並利用手中權力,以其妻子的名義在雞西開了3個煤礦,年獲利上千萬元,此事在雞西婦孺皆知,誰能想到,一個小小的交警隊長竟然有千萬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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