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第三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1950年11月16日至20日在民生路人民禮堂舉行,會期5天。代表211人。會議議程:1.聽
取和討論市長莫文驊關於南寧市今後任務的開幕詞;2.聽取和討論副市長劉錫三所作的《關
於市人民政府執行上屆會議決議情況的報告》;3.聽取和討論副市長雷榮珂所作的市政建設
和文衛工作報告;4.聽取和討論副主任委員張景寧所作的市協商委員會5個月來協商工作報
告;5.聽取大會籌備工作報告、提案審查報告和上屆會議提案執行情況報告;6.選舉產生第
三屆協商委員會。
莫文驊在開幕詞中,提出今後一段時間的任務是:加緊肅清匪特,鞏固治安;繼續調整
工商業,重點改革公私企業,完成郊區秋征農業稅;有計畫、有重點進行市政工程建設和積
極開展工農業餘教育,繼續改造舊教育,加強對私立學校的領導,提高教育質量。
劉錫三的報告總結半年來執行上屆會議決議各項工作所取得的成就:進行工商業調整,
發放貸款,調整公私關係,改善經營方式和加強市場管理;增加財政收入和節約財政支出;
解決勞資雙方僱傭、勞保、工時等問題,開展對失業工人的救濟安置工作;進行肅清匪特和
安全保衛、戶籍、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發動全市各階層人民宣傳、貫徹執行《婚姻法》等。
中共南寧市委副書記孫以瑾致閉幕詞。經提案審查委員會討論通過,將代表提出的194件提
案,交市人民政府處理。
會議通過6項決議:1.《關於市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以來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2.
《關於肅清匪特、鞏固治安工作的決議》;3.《關於貫徹“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發展生
產、繁榮經濟政策,並在改善公私勞資關係之基礎上合理保障工人利益的決議》;4.《關於
繼續調整工商業與調整公私關係的決議》;5.《關於郊區今冬明春實行土地改革的決議》;
6.《關於市政建設的決議》。會議選舉第三屆協商委員會。通過致省剿匪部隊的慰問電,發
表回響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宣言。
全體代表還參加當眾燒毀查獲的一批鴉片毒品。
三屆二次會議
1951年4月2日至7日在市政府禮堂舉行,會期6天。代表212名。會議議程:1.聽取和討
論副市長劉錫三作的《南寧市人民政府四個月來工作總結及今後任務的報告》;2.聽取和討
論市抗美援朝分會副主席袁家柯作的《關於普及深入抗美援朝,反對帝國主義重新武裝日本,
開展擁護締結和平公約簽名的愛國主義民眾運動的報告》;3.聽取和討論勞動局局長鬍楠
《關於檢查工會法執行情況及今後如何貫徹工會法的報告》;4.聽取上次會議各界提案執行
情況的報告;5.通過南寧市各界人民愛國公約;6.選舉市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
中共南寧市委副書記孫以瑾在開幕詞中,提出全市人民的任務:普及和深入開展抗美援
朝運動;堅決繼續鎮壓反革命活動,進一步開展民眾性的除奸防奸活動;依靠全體工人開展
愛國主義的生產競賽運動;加強城鄉物資交流,繼續穩定物價;普遍開展郊區清匪反霸、減
租退押運動;堅持市政建設要為生產、為勞動人民服務,首先為工人服務的方針。
劉錫三在報告中總結市人民政府四個月來的工作,主要是開展獻繳私槍運動,武裝工人
糾察隊,加強公安力量,舉辦反動黨團特務分子登記,集訓國民黨舊軍政官員,整頓市容交
通,進行特種行業登記。報告提出要加強對工商業的行政管理,健全同業公會組織,開展愛
國主義生產競賽。報告還對幹部思想作風和工作制度上存在的缺點加以檢討。
袁家柯在報告中介紹開展時事學習運動,舉行抗美援朝擴大宣傳周,青年學生積極報名
參加軍幹校,募捐勞軍,組織赴朝醫療隊等情況,並將《南寧市各界人民愛國公約》10條草
案,提請代表討論修改。
會議通過4項決議:1.《關於接受市人民政府四個月工作總結和今後任務的決議》;2.
《關於接受市抗美援朝分會報告與普及深入抗美援朝愛國運動的決議》;3.《關於檢查工會
法執行情況的決議》;4.《關於籌措市政建設經費的決議》。會議還通過《南寧市各界人民
愛國公約》,通過向毛澤東主席致敬電、向中國人民志願軍慰問電。會議收到53件提案,經
提案審查委員會通過,送人民政府辦理。
會議選舉莫文驊等22人為政府委員,成立市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就職典禮。
三屆三次會議
1951年9月7日至10日在市政府禮堂舉行,會期4天。代表214人。會議議程:1.聽取和討
論市長劉錫三作的《關於南寧市政府五個月來工作報告》;2.聽取和討論中共南寧市委書記
孫以瑾作的《關於動員全市力量為貫徹民主改革而奮鬥的報告》;3.聽取和討論市工商局局
長董一歐作的《關於城鄉物資交流工作報告》;4.聽取和討論中共南寧市近郊區委書記尹平
作的《關於郊區土地改革計畫的報告》;5.聽取市人民政府關於三屆二次會議提案執行經過
的報告。
劉錫三報告總結了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開展普及抗美援朝月活動,和平簽名活動,郊
區進行清匪反霸、減租退押運動,以及財政經濟、文教、市政建設等工作成績和有待改進的
一些問題。
孫以瑾在會上號召各階層人民團結起來,肅清封建殘餘勢力(包括惡霸、把頭、幫會、
流氓等),取消反動制度和惡劣作風,改變舊的人事關係,開展民主改革運動,發動和依靠
工人民眾,建立和整頓工會。
會議期間,代表提出137件提案,經提案審查委員會通過,送市人民政府辦理。會議通
過4項決議:1.《關於接受市人民政府五個月來工作報告的決議》;2.《關於接受市委書記
孫以瑾〈動員全市力量為貫徹民主改革而奮鬥〉報告的決議》;3.《關於接受工商局局長董
一歐〈城鄉物資交流工作報告〉的決議》;4.《關於接受郊區土地改革計畫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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