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花旗銀行財團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是美國十大財團之一,是戰後興起的東部大財團。該財團以第一花旗銀行為核心。歷史雖短,但其控制的資產總額已超過幾家老財團,躍居十大財團的前列。該財團以第一花旗銀行為核心,依靠它的巨額資金,向軍火工業(如火箭、飛彈以及飛機等)和民用工業(如電子、化工、石油以及有色冶金等)擴張勢力,控制了一大批著名的大企業和大公司。它也是對外擴張最活躍的財團之一。

概述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是戰後興起的東部大財團。歷史雖短,但其控制的資產總額已超過幾家老財團,躍居十大財團的前列。該財團以第一花旗銀行為核心,依靠它的巨額資金,向軍火工業(如火箭、飛彈以及飛機等)和民用工業(如電子、化工、石油以及有色冶金等)擴張勢力,控制了一大批著名的大企業大公司。它也是對外擴張最活躍的財團之一。
第一花旗銀行的前身是創立於1812年的紐約花旗銀行,該行為華爾街最老的銀行之一。至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受斯蒂爾曼和洛克菲勒兩大家族的控制,作為標準石油系統(美孚石油系統)資金調度中心,並因此獲得迅速發展。30年代受到世界經濟危機的打擊,業務一蹶不振。在50年代發生的企業兼併浪潮中,它又重新活躍起來,1955年與紐約第一國民銀行合併,更名為紐約第一花旗銀行,1962年改用現名。以該銀行為核心形成了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擠入美國十大財團的行列。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所以發展得如此迅速,主要是由於該財團的經濟實力是由第一花旗銀行同與軍火生產有密切關係的大公司和大企業所構成。它所控制的從事軍火生產的波音公司和聯合飛機公司,除生產大型民航客機外,歷來都是美國主要的軍火承包商,主要承包噴氣式轟炸機、民兵Ⅲ洲際飛彈、阿波羅計畫以及製造火箭和宇宙空間發射器等軍用產品,每年從軍事訂貨中獲得驚人的高額利潤。財團所屬其他企業還有大西洋里奇菲爾德石油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菲利普斯石油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施樂公司、明尼蘇達採礦與製造公司、履帶拖拉機公司(與摩根財團和杜邦財團共同控制)以及生產電子計算機的國民現金出納機公司。在商業方面則有彭尼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和珠寶商店(與芝加哥財團共同控制)。上述企業都在國內外居於壟斷地位。

第一花旗銀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美國最大的銀行持股公司,世界最大的跨國銀行公司 。公司總部設在紐約市。
該公司按英文原意應譯為城市銀行,但在中國習慣稱為第一花旗銀行,在香港等地習慣稱為萬國寶通銀行。它的前身是由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 C. S. 奧古斯德於1812年創建的紐約城市銀行。1865年按照美國政府頒布的國民銀行法,更名為紐約國民城市銀行。1914年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開辦分行,成為美國第一個在國外開辦分行的國民銀行。1928年成為美國第一家為消費者個人提供貸款的商業銀行。1955年該銀行兼併了紐約第一國民銀行,定名為紐約第一花旗銀行。1962年改名為第一花旗銀行。1968年改組為單一銀行持股公司後,又於1971年改組為多銀行持股公司。作為該公司主要附屬銀行的第一花旗銀行於1976年又改名為花旗銀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該公司由於業務不斷擴大,異常迅速地向海外擴張,1972年其規模便超過了大通曼哈頓公司。1980年後,在資產方面超過美洲銀行公司躍居美國第一位。1984年兼併了芝加哥和邁阿密兩家儲蓄貸款協會。
資金的一半左右來自國外,居美國首位。業務範圍包括商業銀行業務、信託(個人信託業務居美國第一位)、證券交易、消費金融、信用卡、設備租賃、代理業務以及旅行支票等。1979年進行管理上的改組,把大部分活動分為機構銀行業務和個人銀行業務兩類。前者,主要包括對世界各國的企業、政府、保健、教育、慈善機構以及外國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個人銀行業務是指對美國以及世界其他17個主要市場的消費者提供的金融服務,包括信用卡、旅行支票、住房建築金融、汽車抵押貸款和其他個人支出等。該銀行包括金融服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租賃公司等。在94個國家和地區設有1000多個分支機構,在中國北京、深圳和上海都設有代表處或辦事處。

美國十大財團

洛克菲勒財團是以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壟斷為基礎,通過不斷控制金融機構,把勢力範圍伸向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美國最大的壟斷集團;梅隆財團是以梅隆家族為中心,以金融起家的大壟斷資本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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