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泡沫產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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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泡沫產生器(LTPC型)

空氣泡沫產生器空氣泡沫產生器

一、概述

空氣泡沫產生器又叫空氣泡沫發生器,是裝在油罐最上層圈板的罐壁上用於油罐滅火時噴射泡沫的消防裝置。噴口用薄玻璃片(或隔膜)與罐內空氣封隔,起到防止罐內油液或油氣進入泡沫室或消防管道的作用。

二、選型及技術參數  

 
1、選型
油罐安裝泡沫發生器採用的類型和設定數量的多少,是根據油罐容量、儲存油品的品種、油麵的大小、以及泡沫種類,通過計算來確定的,但最少不得少於兩個,而且還各有一根單獨的消防管線來供應泡沫混合劑。
當泡沫消防車固定消防泵供給的泡沫混合液流,經輸送管道通過產生器時,形成空氣泡沫,撲滅油類火災。一般有四種型號:PC-4,PC-8,PC-16,PC-24。
2、技術參數
① 型號 PC-4:工作壓力為0.5MPa時,混全液為4升/秒,泡沫發生量為25升
② 型號 PC-8:工作壓力為0.5MPa時,混全液為8升/秒,泡沫發生量為50升
③ 型號 PC-16:工作壓力為0.5MPa時,混全液為16升/秒,泡沫發生量為100升
④ 型號PC-24:工作壓力為0.5MPa時,混全液為24升/秒,泡沫發生量為150升
3、 工作壓力範圍0.2-0.5MPa。
4、 玻璃片在0.1-0.2MPa壓力下被衝破。
5、規格型號

三、結 構 原 理

 
空氣泡沫產生器主要由殼體組、泡沫噴管組和導板組三個部份構成。
當泡沫混合液流過產生器噴嘴時,形成擴散的霧化射流,在其周圍產生負壓,從而吸入大量空氣形成空氣泡沫,空氣泡沫通過泡沫噴管和導板輸入貯罐內,沿罐壁淌下,平穩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
空氣泡沫產生器以下部分組成:1、密封玻璃2、玻璃壓圈3、噴咀4、濾網5、罩板6、殼體 7、泡沫噴管組8、殼體組9、導板組  

四、使用說明

 
1、 空氣泡沫產生器進口標定工作壓力為0.5Mpa,也可以在0.3—0.5Mpa壓力範圍內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應變化。
2、 本產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氣泡沫液。
3、 為防止易燃液體貯罐內氣體蒸發外漏,殼體出口端必須安裝密封玻璃。該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壓力在0.1—0.2Mpa時即可沖碎。易碎裂痕一面應朝噴出口方向安裝。
4、 導板安裝在貯罐內壁上,保證泡沫罐壁淌下、平穩地復蓋在燃燒液面上,以提高滅火效果。
5、 空氣泡沫產生器進口管孔徑不得小於規定的尺寸。

五、安裝保養

1、 空氣泡沫產生器上有標牌,註明型號、規格、製造日期,安裝前要根據產品型號自行配製泡沫噴管組。
2、 先將導板組裝在貯罐內壁上,然後再裝泡沫噴管組和殼體組,罩板應在上方。
3、 安裝結束後進行泡沫噴射試驗一次,以觀察噴射泡沫是否正常,水泵供水壓力和產生器進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管路有無滲漏現象等,最後安裝好密封玻璃。
4、 空氣泡沫產生器整個管道必須保證暢通,要經常檢查是否有堵塞現象。密封玻璃是否完好。
5、 為了避免和減輕貯罐壁變形時對管道的破壞,最好在產生器進口管道中安裝一段相同口徑的金屬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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