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泡沫發生器

空氣泡沫發生器

空氣泡沫發生器是一種固定安裝在油罐上以產生和噴射空氣泡沫來撲滅油類火災的滅火設備。它的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利用固定消防泵供給的泡沫混合液流經輸送管道產生一定壓力,與空氣接觸形成的泡沫可以撲滅油類火災。 空氣泡沫發生器主要由殼體組、泡沫噴管組和導板組三個部分構成。在泡沫混合液流過產生器噴咀時形成擴散的霧化射流,在其周圍產生負壓從而吸入大量空氣並與其接觸形成空氣泡沫,空氣泡沫通過泡沫噴管和導板輸入貯罐內,沿罐壁淌下,平穩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

簡介

空氣泡沫發生器是一種固定安裝在油罐上以產生和噴射空氣泡沫來撲滅油類火災的滅火設備。它的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利用固定消防泵供給的泡沫混合液流經輸送管道產生一定壓力,與空氣接觸形成的泡沫可以撲滅油類火災。

空氣泡沫發生器主要由殼體組、泡沫噴管組和導板組三個部分構成。在泡沫混合液流過產生器噴咀時形成擴散的霧化射流,在其周圍產生負壓從而吸入大量空氣並與其接觸形成空氣泡沫,空氣泡沫通過泡沫噴管和導板輸入貯罐內,沿罐壁淌下,平穩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

用途

空氣泡沫發生器的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利用固定消防泵供給的泡沫混合液流經輸送管道,在通過空氣泡沫產生器時產生一定壓力,與空氣接觸形成的泡沫可以撲滅油類火災 。

空氣泡沫產生器 空氣泡沫產生器

滅火原理

空氣泡沫產生器主要由殼體組、泡沫噴管組和導板組三個部分構成。當泡沫混合液流過產生器噴咀時,形成擴散的霧化射流,在其周圍產生負壓,從而吸入大量空氣形成空氣泡沫,空氣泡沫通過泡沫噴管和導板輸入貯罐內,沿罐壁淌下,平穩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

主要結構

1.密封玻璃;

2.玻璃壓圈;

3.噴咀;

4.濾網;

5.罩板;

6.殼體;

7.泡沫噴管組;

8.殼體組;

9.導板組。

使用說明

1.空氣泡沫產生器進口標定工作壓力為0.5Mpa,也可以在0.3—0.5Mpa壓力範圍內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應變化。

2.從水泵上要配有PH32、PH64型空氣泡沫混合器按比例輸送空氣泡沫液。

3.本產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氣泡沫液。

4.為防止易燃液體貯罐內氣體蒸發外漏,殼體出口端必須安裝密封玻璃。該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壓力在0.1—0.2Mpa時即可沖碎。易碎裂痕一面應朝噴出口方向安裝。

5.導板安裝在貯罐內壁上,保證泡沫罐壁淌下、平穩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以提高滅火效果。

6.空氣泡沫產生器進口管孔徑不得小於D所規定的尺寸。

安裝保養

1.空氣泡沫產生器上有產品標牌,註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製造日期和廠名,安裝前要根據產品型號參照.尺寸由用戶自行配製泡沫噴管組。

2.罐壁上開孔位置和尺寸.。

3.先將導板組裝在貯罐內壁上,然後再裝泡沫噴管組和殼體組,罩板應在上方。

4.安裝結束後進行泡沫噴射試驗一次,以觀察噴射泡沫是否正常,水泵供水壓力和產生器進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管路有無滲漏現象等,最後安裝好密封玻璃。

5.空氣泡沫產生器整個管道必須保證暢通,要經常檢查是否有堵塞現象。密封玻璃是否完好。

6.為了避免和減輕貯罐壁變形時對管道的破壞,最好在生產器進口管道中安裝一段相同口徑的金屬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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