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西巴縱麑

秦西巴縱麑

秦西巴縱麑是出自《呂氏春秋》的一篇小文章,講述了孟孫和秦西巴的故事。告訴我們要知人善用。孟孫君打獵打到了一隻小鹿,於是讓秦西巴先帶回去,準備殺了吃。結果秦西巴走在路上,一隻母鹿一直跟隨著他,並且啼叫,秦西巴不忍心,於是把小鹿放了,還給了他的母親。孟孫君很生氣,把秦西巴逐出了魯國,過了一年,又把他請了回來,並且做自己兒子的老師。左右親近的人於是問孟孫君:“秦西巴曾獲罪於您,現在您卻讓他做自己兒子的老師,這是為什麼呢?”孟孫君說:“秦西巴連一隻小鹿都不忍心殺死,何況是對人呢!”

基本信息

作品原文

版本一

秦西巴縱麑秦西巴縱麑
魯之貴人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歸。其母隨而鳴,秦西巴見其哀,縱而與之。麑隨母而去。孟孫怒曰:“吾獵得麑,爾縱之,何也?”秦西巴曰:“但不忍耳。”孟孫逐秦西巴。居一年,召以太子傅。左右曰:“夫秦西巴有罪於君,今以為太子傅,何也?”孟孫曰:“夫秦西巴以一麑而不忍,又安能虧吾子乎?”

版本二

魯貴人孟孫,獵⑴得麑⑵,使⑶秦西巴持⑷歸。其⑹母隨而鳴,秦西巴見其哀,縱⑻而與之。麑隨母而去。孟孫怒曰:“吾獵得麑,爾縱之,何也?”秦西巴曰:“但不忍耳⑿。”孟孫逐⒀秦西巴。居⒁一年,召以太子傅⒂。左右曰:“夫秦西巴有罪於君,今以為⒃太子傅,何也?”孟孫曰:“夫秦西巴以一麑而不忍,又安能虧吾子乎?”

作品譯文

版本一

孟孫氏打獵得到一隻幼鹿,派秦西巴帶回去烹了它。母鹿跟著秦西巴並流淚。秦西巴不忍心,放開小鹿還給了母鹿。孟孫氏回來後,問鹿在哪裡。秦西巴回答說:“小鹿的媽媽跟在後面流淚,我實在不忍心,私自放了它,把它還給了母鹿。”孟孫氏很生氣,把秦西巴趕走了。過了一年,又把他召回來,讓他擔任兒子的老師。左右的人說:“秦西巴對您有罪,現在卻讓他擔任您兒子的老師,為什麼?”孟孫氏說:“他對一隻小鹿都不忍心傷害,又何況對人呢?”

版本二

魯國貴人孟孫君打獵打到了一隻小鹿,便讓秦西巴先帶回去,準備殺了吃掉。結果秦西巴走在回去的路上,一隻母鹿一直跟隨著他,並且啼叫。秦西巴不忍心,於是把小鹿放了,還給了它的母親。小鹿跟隨著母親離開了。 孟孫君很生氣地說:“我打獵獲得的小鹿,你放了它,為什麼?”秦西巴說:“我實在不忍心。”孟孫君很生氣,把秦西巴趕走了。過了一年,孟孫君又把他召回來擔任太子的老師。左右的人說:“秦西巴對您有罪,現在卻讓他擔任您兒子的老師,這是為什麼?”孟孫氏說:“他對一隻小鹿都不忍心傷害,又何況對我的兒子呢?”

關鍵字注釋

1、獵:打獵。
2、麑(ní):小鹿。
3、使:派,命令,讓。
4、持:拿著。
5、烹:燒,煮。
6、其:他的。
7、啼:啼叫。
8、縱:放走。
9、安:哪裡。
10、誠:的確。
11、竊:私自。
12、但不忍耳:只是不忍心罷了。忍:忍心。
13、逐:趕走。
14、居:過了。
15、太子傅:太子的老師;太子是君位的繼承人。
16、以為:把……當作。

啟示

我們要知人善用。
仁慈最終會獲得別人的認可。
知錯就改。
不計個人恩怨。
自己認為正確就不要怕得罪人

出處簡介

《呂氏春秋·察今》簡稱《呂覽》,在公元前239年寫成,當時正是秦國統一六國前夕。《呂氏春秋》匯合了先秦各派學說,“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稱“雜家”。

作者簡介

呂不韋(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呂氏,名不韋。戰國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後任秦國丞相,衛國濮陽(今河南省安陽市滑縣)人。[1-4]前251年,秦昭襄王嬴稷薨,太子安國君繼位,為秦孝文王,立一年而卒,儲君嬴子楚繼位,即秦莊襄王,前249年以呂不韋為相國,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陽十萬戶,門下有食客3000人,家僮萬人。莊襄王卒,年幼的太子政立為王,呂不韋為相邦,號稱“仲父”,專斷朝政。
命食客編著《呂氏春秋》,又名《呂覽》。有八覽、六論、十二紀共20餘萬言,匯合了先秦各派學說,“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稱“雜家”。書成之日,懸於國門,聲稱能改動一字者賞千金。此為“一字千金”。
執政時曾攻取周、趙、衛的土地,立三川、太原、東郡,對秦王政兼併六國的事業有重大貢獻。後因嫪毐集團叛亂事受牽連,被免除相邦職務,出居現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復命讓其舉家遷蜀,呂不韋擔心被誅殺,於是飲鴆自盡。

麑詳細字義

1.幼鹿
冬日麑裘。——《韓非子·五蠹》
2.又如:麑母(幼鹿之母);麑鹿(初生小鹿);麑裘(用小鹿皮做的皮衣);麑卵(鹿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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