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吳湘獄敕

《科吳湘獄敕》是唐代李忱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科吳湘獄敕

李回、鄭亞、元壽、魏鉶,已從別敕處分。李紳起此冤訴,本由不真,今既身歿,無以加刑。粗塞眾情,量行削奪,宜追奪三任官告,送刑部注毀。其子孫稽於經義,罰不及嗣,並釋放。李德裕先朝委以重權,不務絕其黨庇,致使冤苦直到於今,職爾之由,能無恨嘆。昨以李威所訴,已經遠貶,俯全事體,特為從寬,宜準去年敕令處分。張宏思、李公佐,卑吏守官,制不由己,不能守正,曲附權臣,各削兩任官。崔元藻曾受無辜之貶,合從洗雪之條,委中書門下商量處分。李恪詳驗款狀,蠹害最深,以其多時,須議減等,委京兆府決脊杖十五,配流天德。李克勛欲收阿顏,決脊杖二十,配流硤州。劉群據其款狀,合議痛刑,曾效職官,不欲決脊,決臀杖五十,配流岳州。其盧行立及諸典吏,委三司使量罪科放訖聞奏。

作者簡介

李忱(810—859年)即唐宣宗。唐代皇帝。公元846—859年在位。憲宗第十三子。長慶元年(821年)封光王,會昌六年(846年)即位。年號大中,頗銳意政事。卒謚獻文皇帝。性喜文學,常與學士輩唱和。公卿出鎮,多賦詩餞行。以《吊白居易》最為傳誦。《全唐詩》存其詩六首,《全唐詩補編》存其詩三首。生平事跡見《舊唐書》卷一八、《新唐書》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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