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駐防八旗兵

清在福建設福州將軍,統轄駐省城的八旗兵,並節制陸路提督所轄的綠營兵。 駐防滿洲八旗營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廷在福州設駐防四旗,即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藍旗,皆漢軍。 將軍標綠旗左右營康熙三十年(1691年),福州將軍直屬部隊增綠旗左、右兩營,共有官36人,兵1575人,兵戰馬166匹。

清代前期的經制兵(正規軍)有八旗兵和綠營兵兩種。清在福建設福州將軍,統轄駐省城的八旗兵,並節制陸路提督所轄的綠營兵。其直屬的部隊稱軍標。駐福州的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直屬的綠營兵,分別稱督標、撫標。綠營兵除陸路各鎮營外,在福州地區的水師有海壇鎮和閩安協。
八旗兵入關不久開始腐化。綠營兵亦日趨腐朽。鴉片戰爭後,綠營迭經裁汰,僅存虛名。清政府先後建立湘軍、淮軍、新水師(海軍)和新建陸軍,作為取代八旗、綠營的正規軍。在福州馬尾創辦船政,附設船政學堂,製造兵輪,建立福建新水師。

駐防八旗兵

福州將軍衙門

康熙十九年(1680年),置鎮守福建福州等處將軍,簡稱鎮閩將軍或福州將軍,為駐閩八旗兵最高長官,從一品官。福州將軍署在福州府治東街南向舊織染局(今省立醫院址),屬官有清字外郎4人、書識8人、執事人役56人。轄本標駐防滿洲八旗營、綠旗左右營、綠旗營(由福州城守協右軍兼軍標)、駐防漢軍水師旗營,共有官兵4400餘人(不含福州城守協右軍1400餘人);並節制綠營兵的陸路鎮協。

副都統署

康熙十九年(1680年),置鎮守福建福州等處副都統一員(雍正六年分設左翼副都統、右翼副都統,乾隆四十四年復舊),為正二品,由將軍管轄。除協理軍事、節制綠營的陸路鎮標外,還主管旗民的戶籍和民事。副都統署在福州府治東街南向(左翼副都統署設在仙塔街大王府,右翼副都統署設在城守前),屬官有書識8人,執事人役38人。

駐防滿洲八旗營

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廷在福州設駐防四旗,即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藍旗,皆漢軍。駐地在城之東隅。四旗營負責各城門之啟閉與防守。乾隆十九年(1754年)添設正黃、正白、鑲紅、鑲藍四旗,並改為滿洲八旗。8個旗營共有官佐64人(內24人占用兵額),兵2160人,合計2200人。其中協領兼佐領8人(每旗1人),佐領8人(原每旗2人,乾隆年間裁1人由協領兼),防禦8人(每旗1人),驍騎校16人(每旗2人),額外虛銜金頂24人(名額在領催、前鋒內),領催兵160人(每旗20人),前鋒兵200人,馬甲兵1200人,匠兵40人,步甲兵400人,養育兵(不滿16歲者與閒散余丁)160人。兵戰馬400匹。

將軍標綠旗左右營

康熙三十年(1691年),福州將軍直屬部隊增綠旗左、右兩營,共有官36人,兵1575人,兵戰馬166匹。其中,綠旗左營有參將1人、守備1人、千總2人、把總4人、外委千總把總5人、額外外委5人,馬戰兵77人,步戰兵387人,守兵321人,兵戰馬87匹;綠旗右營有游擊1人,守備以下設官與左營同,馬戰兵79人,步戰兵390人,守兵321人,兵戰馬79匹。俱駐防省城福州。

駐防漢軍水師旗營

雍正六年(1728年),設駐防漢軍水師旗營,駐閩縣洋嶼,亦稱“洋嶼營”。有協領1人、佐領2人、防禦2人,驍騎校(編制6人)暫缺,漢軍領催兵30人,漢軍旗兵485人,計官兵520人,另清字外郎1人。大小戰船共16艘。日常在閩江下游巡哨,負責捕盜緝私,拱衛省城。每年春秋在三江口(閩江、上洞江、琴江匯合處)演習,將軍、副都統親往閱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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