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研究

社會研究

運社會研究是用科學方法對社會生活現象加以了解、說明和解釋的一切活動。它是以人類社會為對象,以科學方法為手段,以解釋和預測為目的,以科學理論和方法論為指導的一個完整的過程。社會研究的對象既涉及客觀事物,也涉及人的主觀動機、態度、心理。無論任何研究對象,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都要按照科學研究的原則和程式,以客觀的、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研究;排除個人的主觀偏見,採用系統化、標準化的方法,得出客觀、明確的結論。這種研究結果可被他人在相同條件下的重複研究所驗證。社會研究分研究方法、研究程式和研究設計三大部分。

基本信息

研究方法

社會研究 社會研究

指對人類社會和人類行為加以解釋和預測的科學方式和手段。社會研究方法具體分為方法論、基本方式、具體方法與技術3個層次。

方法論

居於最高層,是進行研究的基本原則和指導思想。方法論決定研究者如何提出假設,如何解釋資料和得出結論。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社會研究中最基本的方法論。在西方社會學研究中,還有其他不同取向的方法論。在認識的起源上,有強調建立演繹式的社會理論體系的唯理論與強調實地研究的經驗論;在認識的範圍方面,有將解釋自然現象的觀點和方法用於解釋人類社會的實證主義與反對將社會與自然等同起來,強調對人類行為加以主觀理解的反實證主義;在思維方法上,有演繹法與歸納法;等等。凡此種種方法論對社會研究的影響,因時間、問題不同而深淺各異。一般來說,在社會研究中,趨勢是傾向經驗論、實證主義和歸納法。

基本方式

有實驗研究、統計調查、實地研究和比較研究。

①實驗研究。在實驗室對相關變數進行控制和操縱的條件下,對假設進行檢驗的方法。實驗法主要有標準實驗與準實驗、實驗室實驗與自然實驗。標準實驗是通過人為控制和改變某些條件,精確觀測某些社會現象間的因果關係。準實驗即非標準實驗,設計與控制不十分嚴格,且多為自然實驗。自然實驗不施以人為控制,是在自然狀態下觀察某一因素對不同組別所起的不同作用,然後進行比較分析。實驗法常用於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中。

②統計調查。指按照統計學的原則,通過蒐集、整理和分析社會現象的數量資料,概括大量社會現象的共性和變化規律的方法。在現代社會研究中,人們越來越多地使用統計調查法對社會現象進行定量調查與分析。

③實地研究。對生活在特定地理、文化或行政區域的人們的行為、態度、感情等情況進行系統考察的方法,常用於蒐集定性材料。統計調查與實地研究也稱為社會調查研究。社會調查法是社會研究中運用最廣泛的方式。社會調查可分為普查、抽樣調查和典型調查等類型。

④比較研究。指對一個或多個社會的某些社會現象進行比較,探求其異同的方法。歷史比較、跨文化比較、類型比較、實驗法、共變法等都套用比較的思維方式。在社會學研究中,比較研究通常指對已知的社會事實的分析,有人在此基礎上將比較法分為歷史法、構造類型法和個案法 3種類型。歷史法是利用歷史資料進行比較研究。構造類型法是以思辨的方法選擇、取捨現存資料,建立抽象的類型或模式,用以與經驗現象相比較。個案法是對少數單位(個人、群體、社區或事件等)的各種特徵進行深入、全面的考察與比較,了解其本質特徵和發展過程的方法。這些研究方式各有特點:比較研究在於博覽、約取、分析、綜合、定其異同、塑造典型;實地研究側重主觀理解、洞察,揭示社會生活的本來面目;統計調查著重定量分析,精確了解社會整體的一般狀況和各種類型的分布情況;實驗研究主要考察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

具體方法與技術

分為蒐集資料的技術和分析資料的技術。依照資料的來源不同,蒐集資料的技術有直接觀察、詢問和文獻法 3種類型。直接觀察又分為參與觀察和非參與觀察。詢問是由研究者提出問題,請研究對象予以回答的技術。這種技術包括心理測驗中的自由聯想法、態度量表法、深入訪談法、半結構和結構式訪問法等,其中結構式訪問已發展成廣泛套用的問卷法。文獻法是對現存的有關文獻進行查閱的方法。分析資料的技術主要以定量的統計分析為主。統計分析除描述統計和推斷統計外,更重要的方法是多變數分析和非參數統計。20世紀50年代以來,由於統計技術的發展和電子計算機的運用,在社會研究中採用了模擬技術。這種技術兼有實驗與分析的作用。其他的分析技術因所研究的問題、蒐集資料的技術和套用的工具不同而有區別,諸如內容分析、民俗學方法論與現象學方法、語義分析、結構—功能分析等。

與調查的技術相適應,測量的工具也是多種多樣的。最常見的有觀察記錄卡片、訪問表、問卷、調查表,以及各種測驗試卷等等。有效的分析基於適當的研究設計,而適當的研究設計側重於定量的測量。從廣義上說,測量是按數學運算規則把數字、符號指定給所要量度的對象,用以確定對象的性質、等級或數量。測量工具要具有效度和信度。

研究程式

社會研究是一個由互相聯繫的相關步驟組成的完整過程。儘管各項研究的具體程式不完全一樣,但基本步驟大致相同。

選擇研究課題和建立假設 

提出問題是科學研究的第一要素,它指出研究的方向及研究的內容。研究課題部分來自學科內部的理論問題,部分來自社會領域中的實際問題。有些研究課題在調查前已經明確;有些研究課題在開始時並不明確,是在調查研究的過程中逐漸明確的。

研究課題確定後,研究者應就這一問題作出儘可能詳細的假設。假設是關於現象間關係的構想或假說,它能指出研究方向,引導研究者蒐集有用的資料。

假設建立後,研究者還需進一步將它從抽象化和概念化的形式中轉換成可觀察和可度量的形式,即通過對概念的操作定義,將所要研究的問題具體化為一些經驗事項,以確定所要分析的變數。變數可分為自變數、因變數、控制變數和中介變數四類。

制定研究方案 

研究方案是研究進程的藍圖,它包括選擇研究類型和研究方法,制訂抽樣方案,設計調查表格或調查大綱,確定分析單位和資料分析方法,對研究的時間、地點、人財物力的安排等。詳細具體的研究計畫可使研究者正確有效地達到研究目的。這一階段也稱為研究設計。

蒐集資料 

實施已擬定的研究方案,進行實地調查或文獻收集。資料來源有二,一是個人或機關基於某種意圖記錄下來的文字材料,其中包括:①日記、信件、自傳等私人檔案;②機關團體的會議記錄、檔案、檔案;③各種統計資料、調查報告和總結材料;④由上述資料製成的第二手資料,如書籍、報刊、文章等。二是研究者通過觀察、試驗、訪問等實地調查獲得的資料。

整理與分析資料 

為了從蒐集到的大量粗糙、雜亂的原始資料中揭示事物或現象的本質及內在規律,須對其進行整理與分析。在社會研究中,資料整理首先是對所獲資料進行檢查、核實,並對錯誤和遺漏加以修正、補充,然後將其分類編碼,再進一步綜合簡化。資料分析包括統計分析與理論分析。前者主要是定量分析,後者需採用定性分析,包括邏輯分析、歷史分析、比較分析、系統分析等。

解釋資料與提出研究報告 通過資料分析得出研究結果後,研究者還必須對這些結果進行討論與解釋。解釋是運用歸納法、演繹法、類比法以及一般的推論方法對結果作出推論和概括。

研究報告除了敘述研究過程、方法以及研究結論外,還要說明研究的理論價值與套用價值,並說明研究中存在哪些問題,哪些問題尚未解決,同時指出哪些問題可作為進一步研究的起點。(見圖) 社會研究

設計

狹義的研究設計僅指實驗設計。在社會研究中,研究設計是指制定研究規劃與方案,即選擇一定的研究策略和研究方法來完成研究課題。研究設計不僅要詳細敘述與課題有關的情況,而且要指明用何種方式蒐集、測量和分析資料。社會研究經常受時間與經濟條件的限制,故設計還包含對時間和成本的預算。研究設計包括下列要素。

選擇研究類型 

研究類型的選擇是根據研究目的、研究題目的性質、變數間的關係,以及具體的研究條件來決定的。依據不同的研究目的,可將社會研究分為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和解釋性研究。依據不同的著眼點可分為橫剖研究與縱貫研究。研究者還要在調查對象的範圍上對研究類型作出選擇:若對研究總體中所有個體都無一例外地作調查,稱為整體調查或普查;若抽取其中部分個體作為調查對象,並由此推論總體,稱為抽樣調查;若僅調查個別單位則為個案調查或典型調查。

確定分析單位和調查內容 

分析單位即所調查的個體,是研究中進行抽樣調查和分析的基本單位。研究者通過集合它們的特徵,描述包含這些分析單位的較大群體或解釋一些抽象的事物。社會學中常用的分析單位有:個人、群體、組織、社區、制度、社會系統。調查內容是由各種分析單位的某些特徵和屬性構成的,如個人或群體的基本狀況、意向性和行為特徵。研究者通常是根據所研究的變數來確定調查內容和調查指標。

確定研究的基本方式和具體方法 

基本方式是在實驗法、統計調查、實地研究和比較研究中選擇和確定,有時是將多種方式結合起來。在選擇資料蒐集與分析的技術時,應考慮分析單位和調查內容,然後確定最適當的調查方法、分析技術和測量工具。

抽樣設計

內容包括:①確定樣本大小和代表性。通常樣本越大,代表性越高;樣本越小,代表性越低。但樣本越大,人財物力消耗亦越大。抽樣設計應根據時間、人財物力條件,確定抽取最小而又能得到最可靠資料的樣本為原則。②確定抽樣方法。抽樣分為機率抽樣和非機率抽樣兩類,前者可通過樣本推論總體,但成本較高;後者抽取簡單,但代表性不易把握。

分析方案的設計 

類似於實驗設計,即採用何種方式和程式來分析變數間的關係。社會研究中多使用統計方法進行多元變數分析,其中常用的方法有:控制變數(或互動分類)法、相關分析、回歸分析、路徑分析等。還有一些較複雜的分析技術,如因素分析、聚類分析、網路分析、數理分析。

調查方案的設計 

對下列方面作出安排:①調查的時點、流程、各階段的銜接及所需時間;②調查的地點,以及與現場調查有關的進入問題、協作問題、關係問題等;③調查的人財物力;④調查員的培訓及調查工作的細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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