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烈

語出:《遼史·國語解》:“霞瀨益石烈,鄉名。諸宮下皆有石烈,設官治之。”

石烈
拼音:
解釋:1.女真語。指縣以下的行政機構,相當於鄉。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