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奢

石奢

石奢,男,春秋時期楚昭王的國相。出自《史記 循吏列傳》。

基本信息

簡介

石奢,是春秋時期楚昭王的國相,為人剛強正直,廉潔公正。《史記循吏列傳》、《韓詩外傳》、《新序 節士》均有記載。

史記記載

原文及注釋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堅直廉正,無所阿避①。行縣,道有殺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縱其父而還自系焉②。使人言之王曰:“殺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③,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死。”王曰:“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④,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死,臣職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①阿避:阿諛和逃避。 ②系:囚禁。 ③立政:樹立政績。 ④私:偏袒。

譯文

石奢,是楚昭王的國相,他為人剛強正直廉潔公正,既不阿諛逢迎,也不膽小避事。一次出行屬縣,恰逢途中有兇手殺人,他追捕兇犯,竟是自己的父親。他放走父親,歸來便把自己囚禁起來。他派人告訴昭王說:“殺人兇犯,是為臣的父親。若以懲治父親來樹立政績,這是不孝;若廢棄法度縱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該當死罪。”昭王說:“你追捕兇犯而沒抓獲,不該論罪伏法,你還是去治理國事吧。”石奢說:“不偏袒自己父親,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責,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則是為臣的職責。”於是石奢不聽從楚王的命令,刎頸而死。

其他記述

《新序 節士》

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為人也,公正而好義,王使為理,於是廷有殺人者,石奢追之,則其父也,遂反於廷曰:“殺人者,仆之父也,以父成政,不孝,不行君法,不忠。弛罪廢法而伏其辜,仆之所守也。伏斧鑕命在君。”君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以死罪生,非廉也。君赦之,上之惠也,臣不敢失法,下之行也。”遂不離鈇鑕。刎頭而死於廷中。君子聞之曰:“貞夫法哉!”孔子曰:“子為父隱,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矣。”詩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 石子之謂也。

《韓詩外傳》

卷二第十四章載: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爲人公正而好直。王使爲理,於是道有殺人者,石奢追之,則其父也。還返於廷,曰:"殺人者,臣之父也。以父成政,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弛罪廢法而伏其辜,臣之所守也。"遂伏斧鑕,曰:"命在君。"君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然。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以死罪生,不廉也。君欲赦之,上之惠也。臣不能失法,下之義也。"遂不去鈇鑕,刎頸而死乎廷。君子聞之曰:"貞夫法哉,石先生乎!"孔子曰:"子爲父隱,父爲子隱,直在其中矣。"詩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石先生之謂也。愚以為不然,何也?孝經開宗明義章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夫髮膚尚不敢有所毀損,況性命乎!髮膚之不敢損傷,乃懼傷父母之心也,性命之所失,不亦甚哉!石奢之死,痛傷父心,胡可謂孝?古人云“君命不可違。”昭王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是君命矣,而石奢抗章違命而死,豈可謂之“法貞”,不能謂之“法貞”,又可謂之忠乎?故孔子有“子爲父隱,父爲子隱,直在其中矣”雲耳。父有罪,石奢不能隱,直乎!

白話故事

石奢石奢

春秋時期,楚國有個叫石奢的,曾做過楚昭王的相。這個人平時辦事公正,執法很嚴,從不阿諛權臣,迴避貴族,無論是誰犯了法,他都堅持按法治罪,因而威信很高,那些貪官們都非常害怕他。

有一次,石奢出京去外地視察,在路上遠遠看見前面一人正在行兇殺人,便飛快跑向前去,一心要抓住這個殺人犯。不料,殺人犯竟是其父,使石奢大吃一驚。他一下子愣住了,怎么辦呢?上前抓住嗎?那父親依法是要被殺頭的。哪有做兒子的捕殺自己父親的呢?豈不又犯了大不孝嗎!想到這裡,石奢停下腳步,有意放走了父親。

這件事誰也不知道,可是石奢心裡非常不安。回到都城以後,吃不進,睡不香,想到平素自己倡導執法無私,對別人犯法,從不放過,可是自己父親犯了法,怎么就徇私包庇呢?石奢感到自己實在是無臉見人,於是用繩子把自己綁起來上朝,請求楚昭王給自己治罪。

楚昭王見石奢自綁上朝,請求治罪,驚訝不已,忙站起來 問:“你犯了什麼大錯?怎么自請治罪呢?”石奢沉痛地說:“我昨天在路上看見一個殺人犯逃跑,便急速上前捉拿,沒想到就是我的父親,就有意放跑了他。我身為執法大臣,廢法縱罪,就是失職,罪當處死。”楚昭王從孝道這一點看出石奢的忠誠,便不想治石奢的罪,就打圓場說:“你這是沒有追上嘛,有什麼罪呢?這是不該治罪的。你不必內疚,照常做你的事去吧。石奢感到楚昭王還沒聽清楚自己的意思,便直率地強調說:“不是我沒有追上,而是追上了,發現是自己的父親,怕落個不孝之名,故意把他放跑了。我想忠於孝道,競違犯了國法,變為不忠之臣。這是應該治罪處死的。”

楚昭王見石奢把問題講得這樣明確,一時找不到藉口為他開脫辯解了。但考慮到石奢平時執法公允,忠於聖上,現在又能主動地知過請罪,十分難得,便硬著頭皮說:“你雖然是違法了,但屬初次,我下令赦免你。”。石奢堅決地說:“大王下令赦免我的罪,這是大王對我的恩惠。但國家的法令,決不能因我廢弛。現在依法領死是我的職責。聖上的開恩,我石奢至死不忘。但大王的赦令我決不能接受。”

一個要請死,一個要赦免,雙方爭執不下。旁邊的大臣順著楚昭王的意思,也紛紛勸說石奢不要固執己見。這一來倒加劇了石奢的態度。他想,如果自己違法被赦,帶了個壞頭,那將置國法於何地呢?石奢見請死不成,便毅然決然地伏劍自殺了。楚昭王和許多大臣都深受感動,這件事對滿朝文武震動很大。石奢生前雖然犯了違法庇父的錯誤,但他卻用請死自刎的行動維護了國家的法令,所以仍然長期受到人們的稱讚。

古人認為,信是統治者、執政者有效治理國家、維護統治的根本保證,厲行法制,堅持有法必依,執擊必嚴,違法必究,是最高的誠信。

石奢發現自已的父親行兇殺人,並使得父親得以逃脫,這件事雖然只有天知地知,但是他卻如實向國君做了報告,說明他是誠信之人,而他碗拒赦免選擇自刎,說明他又是守信之人,石奢以死雛護了國家法律的尊嚴,維護了人們對法律的信任。

後世評價

石奢石奢

石奢這人,是楚昭王手下的大臣,官至相位。

司馬遷《史記·循吏列傳>講到石奢時,曾經有所評價:"堅直廉正,無所阿避。""阿"是阿諛,"避"是迴避。在那時社會,執法執到對於權貴人物,無所阿諛迴避,真可謂是貨真價實的堅直廉正了。

就是這樣一個人,可是在一次追捕行動中,卻讓他犯愁了:

一個天氣陰晦的午後,石奢有事郊行,忽然看到前方橫出兩條人影,正在奮力搏殺。猛然間,其中一個中刀踉蹌,倒了下去。石奢急步上前,低頭一看,已經是呼吸全無,嗚呼哀哉了。再抬頭時,只見另一個倉惶之間,丟下兇器,往前直竄而去。

殺人低命,見罪犯逃竄,石奢當即奮勇追擊。那人見後面有人追趕上來,起先還跑得飛快,畢竟上了年紀,後來漸漸地上氣不接下氣,竟至腳步愈來愈重,跑不動了。

石奢趕上犯人,兩人一個照面,竟然彼此驚呆,說不出話。

那罪犯看看追他的人,竟是自己的兒子,豈不驚倒?

那石奢看看追上的犯人,竟是自己的老子,豈不也驚倒?

老子殺了人,滿面的驚恐 :"兒啊,我因一時情緒上來,斗殺了人,現在驚恐之中,後悔莫及。看在從小把你養大的情分上,請你給條活路,乘著人不知,鬼不覺,把我放掉算了。"老子邊說,邊環顧周圍,但見天黑壓壓的,怕要下雨,路邊一片闃寂,更無一人。

"殺人抵命,即使誤殺,也要坐穿大牢,這是國家的法律。"石奢心裡想道。

然而,他看著父親渴望求生的臉色,轉而又想:"要是我把父親押上審判席,雖然可以博個大義滅親的美名,可從父子情義來說,這畢竟是個不孝啊!"

石奢左思右想,犯難極了。最後,他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終於長嘆了聲,落一串淚,放了父親。一直看到父親消失在漫漫林野之中,石奢才拖著沉重的腳步,返回城裡。

第二天一大早,石奢讓手下人把自己重重捆綁,去見楚昭王。

楚昭王見石奢自縛來見,大惑不解,連說:"愛卿,你這是乾什麼來?"

石奢撲通一聲,跪在楚昭王面前,沉重地說:"昨天下午,我父親在鬥毆中,成了殺人犯,這是我這個做臣子所不願看到的。現在放在我面前的,只有兩種選擇:要么抓住父親,依法判刑,雖然這樣做的結果,可以獲得美名,但這畢竟是不孝呀!或者放了父親,縱然立下孝順的美名,卻又破壞了國家的法令,因為放縱罪人,到底是不忠之罪難逃啊!"

說到這裡,石奢自陳道:"不忠之罪 ,理應處死。現在請求大王,判我不忠死罪!"

楚昭王聽完石奢陳述,大出意外。現在聽石奢要求處死自己,卻也心有不忍,畢竟多年來,石奢不僅多建功業,而且與自己有著相當的感情。

可是,做臣子的在老子和國君之間,把心理的天平,傾向老子一邊,也自然是楚昭王所不願看到的。

不過話雖如此,最後楚昭王還是愛憐石奢,關切地暗示道:"你父親殺人,你沒追上,怎能稱得上罪,又怎么能夠加以處理呢?"

好一個"追趕不上!"這回,楚昭王已把脫罪的台階,主動放到了石奢面前,要是石奢順勢而下,就可一切沒事,依舊做他的官。

石奢是個犟脾氣,耿直得真讓人可敬可贊。他說:"父親是我放掉的,並不是沒追上。我認為,不袒護父親,稱不上是孝子;不遵守君王的法令,稱不上是忠臣。現在你君王赦我死罪,是你君王的恩惠;我做臣子的伏罪而死,是我失職應得的懲罰。"

最後,楚昭王下令,讓手下給石奢鬆綁,過幾天再作處理。

不料,石奢被放回之後,忽有訊息傳到宮裡,石奢在家拔劍自刎了。

堅直廉正,執法如山的石奢,最後終於沒有接受楚昭王的寬宥,自判死刑。石奢的死,死得卓然出眾,死得震懾人心,死得可歌可泣。他以自己的死,譜寫了一曲法律尊嚴不可徇私的悲壯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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