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寶市辦字〔2010〕4號),設立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眉縣信訪局、眉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能

將縣民政局承擔的僑務、外事職能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二)加強職能

進一步強化參謀助手、綜合協調、督辦落實、後勤服務、應急管理等職能。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照執行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和決定,堅持依法行政。

(二)負責縣政府文電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審批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負責政府全體會、政府常務會、縣長辦公會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

(三)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大局,開展調查研究,掌握情況,提出建議,當好參謀助手;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以及政府領導講話文稿;審核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各類公文。

(四)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定。

(五)負責督辦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及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縣政府領導批示件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轉辦、交辦、督辦工作。

(六)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全縣信訪工作的行政管理。

(九)負責全縣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

(十)負責全縣僑務、外事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縣政府領導參加各類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安排工作。

(十二)完成縣政府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綜合信息股

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及縣政府領導講話文稿;審核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編寫和上報等工作。

(三)行政股

負責辦公室財務、資產、勞資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採購工作;負責政府辦公室對外接待工作。

(四)督辦室

負責縣政府各類檔案和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負責縣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的分解、交辦、督辦工作;負責領導批示件的督辦查辦工作;負責協調督促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五)法制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及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縣政府行政複議工作和承辦縣政府行政應訴案件;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

(六)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全縣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應急管理培訓;組織編制和修訂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負責全縣突發公共事件風險排查和預警信息的管理、預案的演練等工作。

(七)僑務(外事)股

負責重要團組、公務人員因公出國、出境考察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等有關資料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處理髮生在我縣涉外涉僑事件;負責做好外事僑務政策的宣傳等工作。

(八)信訪接待股

負責政府信訪接待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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