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交弦定理

相交弦定理

相交弦定理是指圓內的兩條相交弦,被交點分成的兩條線段長的積相等。 或:經過圓內一點引兩條弦,各弦被這點所分成的兩線段的積相等。相交弦定理、切割線定理及割線定理(切割線定理推論)以及他們的推論統稱為圓冪定理。當P點在圓內時稱為相交線定理,當P點在圓上時稱為切割線定理,當P點在圓外時稱為割線定理。其中|OP²-R²|稱為P點對圓O的冪。

基本信息

證明

相交弦定理相交弦定理

證明:連結AC,BD

由圓周角定理的推論,得∠A=∠D,∠C=∠B。(圓周角推論2: 同(等)弧所對圓周角相等.)

∴△PAC∽△PDB

∴PA∶PD=PC∶PB,PA·PB=PC·PD

註:其逆定理可作為證明圓的內接四邊形的方法. P點若選在圓內任意一點更具一般性。其逆定理也可用於證明四點共圓。

P 不是圓心

比較

相交弦定理、切割線定理及割線定理(切割線定理推論)以及他們的推論統稱為圓冪定理。一般用於求線段長度。

當P點在圓內時稱為相交線定理,當P點在圓上時稱為切割線定理,當P點在圓外時稱為割線定理。三條定理統稱為圓冪定理。其中|OP²-R²|稱為P點對圓O的冪。(R為圓O的半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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