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灣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一、組織實施本區的教育督導工作; 二、對本區貫徹實施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六、會同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本區教育評估工作;

盧灣區於1988年成立教育督導室,1997年更名為盧灣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2001年起盧灣區分管教育的副區長任盧灣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盧灣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區的教育督導工作;
二、對本區貫徹實施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對本區有關行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履行教育職責、加強教育領導和管理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四、依據職責,對本區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等進行評估;
五、對區教育工作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和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會同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本區教育評估工作;
七、辦理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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