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紀[《後漢書》第十卷名稱]

皇后紀[《後漢書》第十卷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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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以為貴人。常特被引御,從容辭於帝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之所由興也。【二】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識貫魚之次序,【三】使小妾得免罪謗之累。”由是帝加敬焉。

原文一

注【一】易坤卦六五爻,變而之比,比九五,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九五居得其位,下應於上,故吉。
注【二】詩國風序曰:“言后妃若螽斯不□忌,則子孫觽多也。”詩大雅曰“太姒嗣徽音,則百斯男”也。
注【三】易曰:“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剝卦曰:“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原文二

剝,坤下艮上,五陰而一陽,觽陰在下,駢頭相次,似貫魚也。
陽嘉元年春,有司奏立長秋宮,以乘氏侯商先帝外戚,【一】春秋之義,娶先大國,【二】梁小貴人宜配天祚,正位坤極。【三】帝從之,乃於壽安殿立貴人為皇后。【四】後既少聰惠,深覽前世得失,雖以德進,不敢有驕專之心,每日月見鼟,【五】輒降服求愆
注【一】商祖姑,章帝貴人,生和帝也。
注【二】公羊傳曰,天子娶於紀。紀本子爵也,先曪為侯,言王者不娶於小國也。
注【三】正其內位,居陰德之極也。易曰“女正位乎內”也。
注【四】壽安是德陽宮內殿名。
注【五】鼟,責也。禮記云:“陽事不得,鼟見於天,日為之食。陰事不得,鼟見於天,月為之食。”

原文三

建康元年,帝崩。後無子,美人虞氏子炳立,是為沖帝。尊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沖帝尋崩,復立質帝,猶秉朝政。
時楊﹑徐劇賊寇擾州郡,西羌﹑鮮卑及日南蠻夷攻城暴掠,賦斂煩數,官民困竭。太后夙夜勤勞,推心杖賢,委任太尉李固等,拔用忠良,務崇節儉。其貪叨罪慝,多見誅廢。【一】分兵討伐,髃寇消夷。故海內肅然,宗廟以寧。而兄大將軍冀鴆殺質帝,專權暴濫,忌害忠良,數以邪說疑誤太后,遂立桓帝而誅李固。太后又溺於宦官,多所封寵,以此天下失望。
注【一】貪財曰叨。慝,惡也。

原文四

和平元年春,歸政於帝,太后寢疾遂篤,乃御輦幸宣德殿,見宮省官屬及諸梁兄弟。詔曰:“朕素有心下結氣,從閒以來,加以浮腫,逆害飲食,寖以沉困,【一】比使內外勞心請禱。私自忖度,日夜虛劣,不能復與髃公卿士共相終竟。
援立聖嗣,恨不久育養,見其終始。今以皇帝﹑將軍兄弟委付股肱,其各自勉焉。”後二日而崩。在位十九年,年四十五。合葬憲陵。
注【一】寖,漸也。

原文五

虞美人者,以良家子年十三選入掖庭,【一】又生女舞陽長公主。自漢興,母氏莫不尊寵。順帝既未加美人爵號,而沖帝早夭,大將軍梁冀秉政,忌惡佗族,故虞氏抑而不登,但稱“大家”而已。
注【一】續漢志曰:“美人父詩為郎中,詩父衡屯騎校尉。”

原文六

陳夫人者,家本魏郡,少以聲伎入孝王宮,得幸,生質帝。亦以梁氏故,榮寵不及焉。
熹平四年,小黃門趙佑﹑【一】議郎卑整上言:【二】“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三】
隆漢盛典,尊崇母氏,凡在外戚,莫不加寵。今沖帝母虞大家,質帝母陳夫人,皆誕生聖皇,而未有稱號。夫臣子雖賤,尚有追贈之典,況二母見在,不蒙崇顯之次,無以述遵先世,垂示後世也。”帝感其言,乃拜虞大家為憲陵貴人,陳夫人為渤海孝王妃,【四】使中常侍持節授印綬,遣太常以三牲告憲陵﹑懷陵﹑靜陵焉。【五】
注【一】續漢志曰:“小黃門,六百石,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受尚書事。上在內宮,關通中外,及中宮以下觽事,諸公主及王大妃等疾苦,則使問之。”
注【二】風俗通曰:“卑氏,鄭大夫卑諶之後,漢有卑躬,為北平太守。”
注【三】公羊傳曰:“桓公幼而貴,隱公長而卑。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注【四】孝王名鴻,章帝子千乘貞王伉之孫。鴻生質帝,帝立,徙勃海焉。
注【五】懷陵,沖帝陵。靜陵,質帝陵。

原文七

孝崇匽皇后諱明,【一】為蠡吾侯翼媵妾,【二】生桓帝。桓帝即位,明年,追尊翼為孝崇皇,陵曰博陵,以後為博園貴人。和平元年,梁太后崩,乃就博陵尊后為孝崇皇后。遣司徒持節奉策授璽綬,齎乘輿器服,備法物。宮曰永樂。置太僕﹑少府以下,皆如長樂宮故事。【三】又置虎賁﹑羽林衛士,起宮室,分鉅鹿九縣為後湯沐邑。在位三年,元嘉二年崩。以帝弟平原王石為喪主,【四】斂以東園畫梓壽器﹑玉匣﹑飯含之具,禮儀制度比恭懷皇后。【五】使司徒持節,大長秋奉吊祠,賻錢四千萬,【六】布四萬匹,中謁者僕射典護喪事,侍御史護大駕鹵簿。
【七】詔安平王豹﹑河閒王建﹑勃海王悝,【八】長社﹑益陽二長公主,【九】與諸國侯三百里內者,及中二千石﹑二千石﹑令﹑長﹑相,皆會葬。將作大匠復土,繕廟,合葬博陵。注【一】匽音偃。
注【二】蠡吾侯翼,河閒王開子,和帝孫。
注【三】漢官儀曰:“帝祖母稱長信宮,帝母稱長樂宮,故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及職吏,皆宦者為之。”
注【四】石,蠡吾侯翼子,桓帝兄。
注【五】東園,署名,屬少府,掌為棺器。梓木為棺,以漆畫之。稱壽器者,欲其久長也,猶如壽堂﹑壽宮﹑壽陵之類也。漢舊儀曰:“梓棺長二丈,崇廣四尺。”
玉匣者,□已下為匣,至足亦縫,以黃金為鏤。飯含者,以珠玉實口。
注【六】公羊傳曰:“貨財曰賻。”
注【七】漢官儀曰:“天子車駕次第謂之鹵簿。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公卿奉引,大將軍參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侍御史在左駕馬,詢問不法者。”今儀比車駕,故以侍御史監護焉。
注【八】悝音恢。
注【九】長社公主,桓帝姊,耿弇弟霸玄孫援尚焉。益陽公主,桓帝妹,侍中寇榮從兄子尚焉。

原文八

桓帝懿獻梁皇后諱女瑩,【一】順烈皇后之女弟也。帝初為蠡吾侯,梁太后征,欲與後為婚,未及嘉禮,【二】會質帝崩,因以立帝。明年,有司奏太后曰:“春秋迎王后於紀,在塗則稱後。【三】今大將軍冀女弟,膺紹聖善。【四】結婚之際,有命既集,【五】宜備禮章,時進征幣。【六】請下三公﹑太常案禮儀。”奏可。
於是悉依孝惠皇帝納後故事,聘黃金二萬斤,納采鴈璧乘馬束帛,一如舊典。【七】
建和元年六月始入掖庭,八月立為皇后。
注【一】諡法曰:“溫和聖善曰懿,聰明叡知曰獻。”
注【二】嘉禮,婚禮。
注【三】公羊傳曰:“祭公來逆王后於紀。”傳曰:“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其稱王后何?王者無外,其辭成矣。”
注【四】膺,當也。紹,嗣也。聖善謂母也,言娶妻當嗣親也。詩云:“母氏聖善。”
注【五】謂太后先有令許結親也。詩云“天監在下,有命既集”也。
注【六】征,成也。納幣以成婚。
注【七】漢*(書)*舊儀:“娉皇后,黃金萬斤。”呂后為惠帝娶魯元公主女,故特優其禮也。儀禮曰:“納採用鴈。”鄭玄注曰:“納其採擇之禮。用鴈,取順陰陽往來也。”周禮:“王者穀圭以聘女。”鄭玄注云:“士大夫已上,乃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穀圭,諸侯加以大璋。”然禮稱以圭,此雲用璧,形制雖異,為玉同也。乘馬,四匹馬也。雜記曰:“納幣一束,束五兩,兩五尋。”然則每端二丈也。

原文九

時太后秉政而梁冀專朝,故後獨得寵幸,自下莫得進見。後藉姊兄蔭埶,恣極奢靡,宮幄雕麗,服御珍華,巧飾制度,兼倍前世。及皇太后崩,恩愛稍衰。
後既無子,潛懷怨忌,每宮人孕育,鮮得全者。帝雖迫畏梁冀,不敢譴怒,然見御轉稀。至延熹*(三)*【二】年,後以憂恚崩,在位十三年,葬懿陵。其歲,誅梁冀,廢懿陵為貴人頉焉。
桓帝鄧皇后諱猛女,和熹皇后從兄子鄧香之女也。母宣,初適香,生後。改嫁梁紀,紀者,大將軍梁冀妻孫壽之舅也。後少孤,隨母為居,因冒姓梁氏。冀妻見後貌美,永興中進入掖庭,為采女,絕幸。【一】明年,封兄鄧演為南頓侯,位特進。演卒,子康嗣。及懿獻後崩,梁冀誅,立後為皇后。帝惡梁氏,改姓為薄,封后母宣為長安君。四年,有司奏後本郎中鄧香之女,不宜改易它姓,於是復為鄧氏。追封贈香車騎將軍安陽侯印綬,更封宣﹑康大縣,宣為昆陽君,康為沘陽侯,賞賜巨萬計。【二】宣卒,賵贈葬禮,皆依後母舊儀。
以康弟統襲封昆陽侯,位侍中;統從兄會襲安陽侯,為虎賁中郎將;又封統弟秉為淯陽侯。宗族皆列校﹑郎將。
注【一】采,擇也,以因採擇而立名。
注【二】巨,大也。大萬謂萬萬也。

原文十

帝多內幸,博採宮女至五六千人,及□役從使,復兼倍於此。而後恃尊驕忌,與帝所幸郭貴人更相譖訴。八年,詔廢后,送暴室,以憂死。【一】立七年。葬於北邙。從父河南尹萬世及會皆下獄死。統等亦系暴室,免官爵,歸本郡,財物沒入縣官。
注【一】漢官儀曰:“暴室在掖庭內,丞一人,主宮中婦人疾病者。其皇后﹑貴人有罪,亦就此室也。”
桓思竇皇后諱妙,章德皇后從祖弟之孫女也。父*(諱)*武。延熹八年,鄧皇后廢,後以選入掖庭為貴人,其冬,立為皇后,而御見甚稀,帝所寵唯采女田聖等。永康元年冬,帝寢疾,遂以聖等九女皆為貴人。及崩,無嗣,後為皇太后。
太后臨朝定策,立解犢亭侯宏,是為靈帝。
太后素忌忍,積怒田聖等,桓帝梓宮尚在前殿,遂殺田聖。又欲盡誅諸貴人,中常侍管霸﹑蘇康苦諫,乃止。時太后父大將軍武謀誅宦官,而中常侍曹節等矯詔殺武,遷太后於南宮雲台,家屬徙比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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