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化學療法

"理想的化學治療藥物應僅針對和破壞癌細胞

理想的化學治療藥物應僅針對和破壞癌細胞,對正常細胞無毒副反應.然而,這種藥物並不存在;在癌細胞和正常細胞的殺傷細胞之間有一狹窄的治療作用指數範圍(therapeatic index).化學療法(以下簡稱化療)單一藥物對有適應證的腫瘤(即絨毛膜上皮癌,毛細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也可取得痊癒.然而較常使用的是根據藥物的不同作用機制,細胞內作用部位和毒性(以降低可能發生的毒性加合作用)而組成聯合藥物方案,這樣做可顯著提高痊癒率(如急性白血病,膀胱和睪丸癌,霍奇金病,惡性淋巴瘤,小細胞性肺癌和鼻咽癌).
在體外證明有效的化療藥物而在體內無效,這引起對耐藥性的廣泛研究.已知多藥耐藥機制之一是由於在患者的癌細胞內有一些基因限制藥物的逗留及其功能的發揮.試圖改變這種耐藥性的研究尚未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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