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犯罪主體

當代中國犯罪主體,康樹華著,民眾出版社2005年出版。

基本相信

作 者:康樹華

叢 書 名:
出 版 社:民眾出版社
ISBN:9787501432875
出版時間:2005-01-01
版 次:1
頁 數:397
裝 幀:平裝
開 本:32開
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刑事偵查學(犯罪對策學、犯罪偵查學)

內容簡介

寫一部《當代中國犯罪主體》的著作,是我多年來的夙願。早在1979年黨中央第58號檔案批轉中宣部、全國婦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等八個單位《關於(提請全黨重視解決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的報告)的通知》之後,我立即回響號召開始從事青少年犯罪問題的研究與教學工作,利用我主編的《國外法學》(現改名為《中外法學》)發表了一系列國外青少年犯罪狀況、特點、原因與治理,特別是青少年立法與少年司法制度方面的文章,於1981年將這些文章彙編成冊,以《國外青少年保護法規與資料選編》的書名,由民眾出版社出版發行。1983年我在北京大學法律系開講了《國外少年司法制度》、《青少年法學》課。與此同時,發表了《青少年法學》、《青少年法學概論》、《國外青少年犯罪及其對策》、《青少年犯罪與治理》等有關青少年犯罪方面的論著。更值得一提的是,1984年在嘉峪關召開的青少年犯罪學術研討會期間,我與劉燦璞教授、趙可研究員共同商議寫作一部《女性犯罪論》專著,由此開始,我特別留意收集中國不同犯罪主體的資料,並在我主編的《犯罪學通論》、《比較犯罪學》等有關著作中反映出來,還先後主編了《當代有組織犯罪與防治對策》、《有組織犯罪透視》等專著。直到1998年在我所著的《犯罪學——歷史。現狀‘未來》一書中以《青少年犯罪歷史、現狀與發展趨勢》、《呈急劇上升趨勢的女性犯罪》、《晚節不保的老年人犯罪》、《農民犯罪的觸角已伸向城市》、《有組織犯罪——國際社會公認的最高犯罪形態》爭專題分別加以論述,進而在我承擔的“十五”國家教材《犯罪學》下篇,以“犯罪主體類型”的專題又分別對青少年犯罪、女性犯罪、老年人犯罪、農民犯罪、流動人口犯罪、職務犯罪等主體進行了研究。

作者簡介

康樹華,1926年6月生,黑龍江省綏化人。現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犯罪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以及北京師範大學法律系兼職教授與學術委員會主任,曾任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青少年工作組委員、共青團中央青少年立法顧問,以及《法學雜誌》、《中國刑事法》等多家法學刊物顧問等等。著有《青少年法學》、《青少年法學新論》、《青少年立法論》、《青少年犯罪與治理機制》、《犯罪學——歷史·現狀·未來》等二十餘部專著。主編有《犯罪學》、《犯罪學通論》、《比較犯罪學》、《犯罪學大辭書》、《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犯罪控制》、《犯罪熱點透視》、《當代有組織犯罪與防治對策》等三十餘部學術著作,發表學術論文近千篇,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中國保護未成年人傑出公民。曾應邀赴日本講學,多次到美國、韓國、俄羅斯、歐洲等國和我國台灣、香港、澳門等地訪問和參加學術會議。

目錄

第一章 青少年犯罪
第一節 青少年犯罪概念的界定與涵義
第二節 國外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第三節 我國青少年犯罪的歷史、現狀與特點
第四節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第五節 青少年犯罪的預防和治理
第二章 女性犯罪
第一節 女性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 女性犯罪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第三節 女性犯罪的特點
第四節 女性犯罪的嚴重危害性
第五節 女性犯罪的原因
第六節 防治女性犯罪的對策
第三章 老年人犯罪
第一節 老年人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 老年人犯罪的類型與特點
第三節 老年人犯罪的原因
第四節 防治老年人犯罪的對策
第四章 農民犯罪
第一節 農民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 我國農民犯罪的基本狀況
第三節 農民犯罪的特點
第四節 農民犯罪的原因
第五節 治理農民犯罪的對策
第五章 流動人口犯罪
第一節 流動人口犯罪的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 流動人口犯罪的發展變化階段與現狀
第三節 流動人口犯罪的特點
第四節 流動人口犯罪的原因
第五節 治理流動人口犯罪的對策
第六章 職務犯罪
第一節 職務犯罪的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 職務犯罪的狀況與特點
第三節 職務犯罪的原因
第四節 職務犯罪的防治對策
第七章 有組織犯罪
第一節 有組織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 有組織犯罪的基本特徵
第三節 有組織犯罪的分類
第四節 中國內地的有組織犯罪形成、現狀與發展趨勢
第五節 有組織犯罪的原因
第六節 防治有組織犯罪的對策
第八章 恐怖主義犯罪
第一節 恐怖主義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 恐怖主義犯罪的特徵
第三節 恐怖主義的歷史與現狀
第四節 恐怖主義犯罪分類與代表人物
第五節 恐怖主義犯罪的主要原因
第六節 反恐怖主義犯罪的對策
後記

前言

寫一部《當代中國犯罪主體》的著作,是我多年來的夙願。早在1979年黨中央第58號檔案批轉中宣部、全國婦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等八個單位《關於(提請全黨重視解決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的報告)的通知》之後,我立即回響號召開始從事青少年犯罪問題的研究與教學工作,利用我主編的《國外法學》(現改名為《中外法學》)發表了一系列國外青少年犯罪狀況、特點、原因與治理,特別是青少年立法與少年司法制度方面的文章,於1981年將這些文章彙編成冊,以《國外青少年保護法規與資料選編》的書名,由民眾出版社出版發行。1983年我在北京大學法律系開講了《國外少年司法制度》、《青少年法學》課。與此同時,發表了《青少年法學》、《青少年法學概論》、《國外青少年犯罪及其對策》、《青少年犯罪與治理》等有關青少年犯罪方面的論著。更值得一提的是,1984年在嘉峪關召開的青少年犯罪學術研討會期間,我與劉燦璞教授、趙可研究員共同商議寫作一部《女性犯罪論》專著,由此開始,我特別留意收集中國不同犯罪主體的資料,並在我主編的《犯罪學通論》、《比較犯罪學》等有關著作中反映出來,還先後主編了《當代有組織犯罪與防治對策》、《有組織犯罪透視》等專著。直到1998年在我所著的《犯罪學——歷史。現狀‘未來》一書中以《青少年犯罪歷史、現狀與發展趨勢》、《呈急劇上升趨勢的女性犯罪》、《晚節不保的老年人犯罪》、《農民犯罪的觸角已伸向城市》、《有組織犯罪——國際社會公認的最高犯罪形態》爭專題分別加以論述,進而在我承擔的“十五”國家教材《犯罪學》下篇,以“犯罪主體類型”的專題又分別對青少年犯罪、女性犯罪、老年人犯罪、農民犯罪、流動人口犯罪、職務犯罪等主體進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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