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蓄積係數

生物蓄積係數是指多次染毒使半數動物出現毒性效應的總有效劑量(ED50(n))與一次染毒的半數有效量(ED50(1))之比值,毒性效應包括死亡。蓄積係數法是以生物效應為指標,用經驗係數(K)評價蓄積作用的方法。蓄積係數法的原理是在一定期限內, 以低於致死劑量(

基本介紹

如果受試化學物在實驗動物體內全部蓄積或每次染毒後毒性效應是疊加的,則LD50 (n)應相等於ED50時,即K=l。如果反覆染毒實驗動物對受試化學物發生過敏現象,則可能出現K值l。

雖然蓄積係數法評價化學物的蓄積作用有一定的使用價值,但是利用蓄積係數評價外源化學物潛在的慢性毒性還是應當慎重的。因為有些外源化學物的慢性毒性效應與係數K值是不一致的。例如有的化學物反覆接觸後引起免疫毒性,但其K值不一定很小。又如有機磷化合物往往K值很大,但是它的中樞神經系統的慢性危害與非膽鹼能的毒性卻仍表現出慢性毒性效應。再如丙烯腈的蓄積係數在小鼠K>l2.8,但依然存在慢性危害。

試驗方案

蓄積係數法具體試驗方案主要有以下兩種。

固定劑量法

固定劑量法:取大鼠或小鼠,以灌胃或腹腔注射給予受試化學物。先求其LD50,再以相同條件將40隻或以上動物,雌雄各半,均分兩組,一為染毒組,一為對照組。對受試動物按1/10~1/20 ED50(1)(LD50(1))的固定劑量,連續每天進行染毒一次,觀察記錄受試動物出現的某種毒性效應或反應情況,當染毒劑量累計達到相當5倍ED50(1)或LD50(1)以上時,若受試動物中出現某種毒性效應或死亡動物數未超過半數,此時的蓄積係數已大於5,表明該受試物的蓄積毒性作用不明顯。如果染毒過程中受試物中相繼出現某種毒性效應或死亡的動物數累計達到50%,此時算出受試物累計的染毒總劑量,按上述公式即可計算出受試物的蓄積毒性係數。

遞增劑量法

遞增劑量法:此方案基本同上。以4d為一期,開始第一期每天染毒劑量為1/10 ED50或LD50,隨後染毒劑量每隔4d按1.5倍遞增一次。

如果連續染毒已達20d,此時染毒的總劑量已累計達到5.30倍的ED50或LD50,受試動物中出現某種毒性效應或死亡的動物數未達到50%,則表示該受試物的蓄積毒性不明顯,試驗可以終止。如受試物在試驗過程中,相繼出現的某種毒性效應或死亡的動物數累積達到50%,即可計算出蓄積係數並可對蓄積毒性強度作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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