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草粉蜜湯

甘草粉蜜湯

甘草粉蜜湯 - 主治蛔蟲病。

處方

甘草6克,粉3克,12克 。

功能主治

蛔蟲病。吐涎,腹痛,發作有時,服毒性殺蟲藥腹痛不能止者。

用法用量

上三味,以水600毫升,先煮甘草取400毫升,去滓,納粉、蜜,攪令和,煎如薄粥,溫服200毫升。愈即止。

甘草粉蜜湯甘草粉蜜湯

備註

關於本方中的"粉",過去有兩種解釋:一說是鉛粉,為殺蟲峻藥;一說是米粉,為和中養胃之晶。如治蛔蟲病,可用鉛粉;蛔痛屢服殺蟲劑而痛未解,則用米粉。

出處

摘錄《金匱要略》卷中

用法用量

《成都中醫學院學報》(1986;1:18)報導,四川省某縣1970年7月發生一起套用甘草粉蜜湯集體驅蛔,因使用鉛粉,致使接受該方的74人全部中毒,無一倖免。中毒者在服藥時曾覺藥有鉛臭,數小時後心煩,輕微嘔吐,胃中嘈雜不適。2~9天內先後不同程度出現頭昏頭痛,身軟無力,懶言嗜睡,口臭流涎,口腔糜爛,食慾逐漸下降,胸腹脹滿,四肢及眼胞浮腫。部分病例在牙齦邊緣可見藍灰色鉛線。中毒者初起面色灰白少華,大便秘結;3~5天后部分病人面色發黃,甚至全身發黃;大便由秘結轉溏瀉,小便深黃量少。舌質:中毒國中期淡紅,苔白滑或厚膩;中後期有少數患者出現舌絳少苔;脈象多虛弦、滑數無力或見有濡弱之脈。經用昆布、海藻、金錢草、板藍根等加減治療,除1例死亡外,全部治癒。據此,作者認為原方“粉”,應為米粉。

各家論述

1.《金匱要略輯義》:案:粉,諸注以為鉛粉;然古單稱粉者,米粉也。而《千金》諸書,藉以治藥毒,並不用鉛粉。蓋本方非殺蟲之劑,乃不過用甘平安胃之品而使蛔安,應驗之於患者,始知其妙而已。
2.《成方便讀》:吐涎心痛,皆由蟲食上膈,故俱作止有時,所謂蛔飽而靜則不痛,蛔飢求食,擾亂胃中則痛而吐涎。毒藥不止者,用毒藥攻殺之品,而蟲不去也。大抵蟲之所食,亦有喜惡,故用正治之法而不去者,必用其所喜之味以誘之。甘草、白蜜之甘,而攪以白粉善殺蟲者,誘之使食,待甘味既盡,毒性便發,蟲患乃除,此醫藥之變詐也。
3.《金匱要略今釋》:若用粉錫,則不當單稱粉。且經文雲“毒藥不止”,示本方為平劑也。用粉錫殺蟲,則仍是毒藥矣!若用甘草粉,依桃花湯用赤石脂之例,當雲甘草3兩,2兩銼,1兩篩末。今直雲甘草2兩,粉1兩,明非甘草粉也。若謂粉即粉草,將謂水即水銀、豆即豆蔻乎?強辭甚矣!惟本方改用粉錫,亦可下蛔,改用草粉,亦可緩急迫,故尾台、雉間各以其試效云爾。

臨床套用

1.蛔厥:郭某某,8歲。因右上腹部陣發性絞痛3天,經用中西藥物驅蟲、止痛無效,其父送我處門診。見其肢冷,腹痛,嘔吐清水,痛時上腹部可摸到不規則包塊,痛止時消散,診為蛔厥證。遂投烏梅丸加減與服,次日其父謂服藥後己下蛔蟲,但腹痛不止。診之,肢冷已除,嘔吐好轉,但腹痛不止而包塊已無。說明蛔得驅而腹痛不止,符合《金匱》甘草粉蜜湯之證。遂令買甘草1兩煎水,加米粉、白蜜調勻,徐徐飲服。服兩小時後,腹痛開始緩解,半天后停止。後用此法治癒多例。
2.妊娠合併膽道蛔蟲症:陳某某,27歲。因右上腹鑽頂痛,頻繁嘔吐,吐蛔10餘條,收入住院治療。檢查:體溫36.8℃,脈搏96次/分,呼吸22次/分,血壓90/60mmHg。呈痛苦病容,面部潮紅,呻吟,精神差,眼瞼下凹,口唇乾燥,腹痛隆而軟,劍突下壓痛,宮底臍上二橫指,胎心音140次/分,無宮縮及出血。診斷為:膽道蛔蟲合併感染;輕度脫水;7月宮內孕。經中西醫服鎮痛、驅蛔兩法治療3天后,疼痛仍不止,陣痛頻作,每痛則大汗淋漓,唇乾喜飲,舌少津,不大便,尿少黃,神疲脈細,屬氣陰虛乏之症。用生甘草15g,蜂蜜12g,粳米粉10g,以生甘草煎湯,乘溫沖粉、蜜頓服。2劑後諸症緩解,住院6天痊癒出院。足月後順產1男嬰。
3.十二指腸球部潰瘍:郭某,男,40歲。上腹部持續隱痛、燒的感已年余,多在夜間痛醒,進食後稍減;痛處喜溫喜按,伴有泛酸,納差,便溏,舌淡苔白,脈沉。西醫診斷為十二指腸球部潰瘍。證屬脾胃氣虛,治宜益氣和胃止痛,用甘草粉蜜湯:炙甘草30g,粳米粉20g,蜂蜜6g,早晚飯前服。3劑後,疼痛及泛酸均減輕。服2月後,鋇餐造影示龕影基本消失。

中藥方劑之甘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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