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書,是指簡易形式為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評價過程與內容的書面表現形式。由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完成並提交的、將從保護環境的目的出發,對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通過綜合評價,論證和選擇最佳方案,聽取各方面意見,使之達到布局合理,環境污染與破壞的可能性最小的一系列活動所取得的資料與結果及其他相關資料如實記錄、反映出來的建設項目的程式性與實體性相結合的檔案。

基本信息

編制原則

環境影響報告書是環境影響評價程式和內容的書面表現形式,是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技術檔案。在編寫環境影響報告書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1、環境影響報告書應該全面、客觀、公正,概括地反映環境影響評價的全部工作,評價內容較多的報告書,其重點評價項目可另外編寫分項報告書,主要的技術問題另外編寫專題報告書。

2、文字簡潔、準確,圖表清晰,論點明確,典型項目或比較複雜的項目,應有主報告和分報告 (或附屬檔案),主報告應簡明扼要,分報告把專題報告、計算依據列入。環境影響報告書應根據環境和工程特點及評價工作等級進行編寫。

基本要求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總體結構符合要求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構應符合國家環評技術導則的要求,內容全面,重點突出。

2、基礎數據可靠

基礎數據是評價的基礎,基礎數據如果有錯誤,特別是污染源排放量有錯誤,即使選用正確的計算模式和精確計算,其計算結果也是錯誤的。因此,基礎數據必須可靠。若不同來源的同一參數數據出現不同時應進行核實。

3、預測模式及參數選擇合理

環境影響評價預測模式都有一定的適用條件,參數也因污染物和環境條件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預測模式和參數選擇應具體分析,應選擇模式的推導條件和評價條件相近或相同的模式。

4、結論觀點明確,客觀可信

結論中必須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選址的合理性做出明確的回答,不能模稜兩可。結論必須以報告書中客觀的論證為依據,不能帶有感情色彩。

5、表達準確,篇幅合理

語句通順、條理清楚、文字簡練,篇幅不宜過長。凡帶有綜合性、結論性的圖表應放到報告書的正文中,對有參考價值的圖表應放到報告書的附屬檔案中,以減少篇幅。

6、署名符合要求

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有評價資格證書、報告書的署名,報告書編制人員按行政總負責人、技術總負責人、技術審核人、項目總負責人依次署名蓋章,報告編寫人署名。

編制要點

按現狀調查及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的要點

建設項目的類型不同,對環境的影響也不盡相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內容和格式也有所不同。以現狀調查、污染源調查、影響預測及評價分章編排的居多。

1、總論

(1)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的由來

說明建設項目立項始末,批准單位及檔案,評價項目的委託,完成評價工作的概況。

(2)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目的

結合評價項目的特點,闡述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目的。

(3)編制依據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依據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委託契約或委託書;建設項目建議書的批准檔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檔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地方環保部門為貫徹此辦法而頒布的實施細則或規定;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設計檔案;評價大綱及其審查意見或審批檔案。

(4)評價標準

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列出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當地的環境情況確定的環保標準。當標準中分類或分級別時,應指出執行哪一類或哪一級。評價標準一般應包括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壤、環境噪聲等環境質量標準,以及污染物排放標準。

(5)評價範圍

評價範圍可按空氣環境、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環境噪聲、土壤及生態環境分別列出,並應簡述評價範圍確定的理由。應給出評價範圍的評價地圖。

(6)污染控制及環境保護目標

應指出建設項目中有沒有需要特別加以控制的污染源,主要是排放量特別大或排放污染物毒性很大的污染源。

應指出評價範圍內有沒有需要特別保護的重點目標,如特殊住宅、自然保護區、療養院、文物古蹟、風景旅遊區等。指出在評價區內需要保護的目標,如人群、森林、草場、農作物等。

2、建設項目概況

應介紹建設項目規模、生產工藝水平、產品方案、原料、材料及用水量、污染物排放量、環保措施,進行工程環境影響因素分析。

(1)建設規模

應說明建設項目的名稱、建設性質、廠址的地理位置、產品、產量、總投資、利稅、資金回收年限、占地面積、土地利用情況、建設項目平面布置、職工人數、全員勞動生產率。如果是擴建、改建項目,應說明原有規模。

(2)生產工藝簡介

建設項目的類型不同,其生產工藝也不盡相同。生產工藝介紹應按照產品生產方案分別介紹。要介紹每一個產品生產方案的投入產出的全過程。從原料的投入、經過多少次加工、加工的性質、排出什麼污染物及數量如何、最終得到什麼產品。在生產工藝介紹中,凡是重要的化學反應方程式,均應列出,應給出生產工藝流程圖。

應對生產工藝的先進性進行說明。對擴建、改建項目,還應對原有的生產工藝、設備及污染防治措施進行分析。

(3)原料、燃料及用水量

應給出原料、燃料的組成成分及百分含量,以表列出原料、燃料、用水量的消耗量,並給出物料平衡圖和水量平衡圖。

(4)污染物排放情況

應列出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後,各污染源排放的廢氣、廢水、廢渣的數量,以及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當有放射性物質排放時,應給出種類、劑量、來源、去向。對設備噪聲源應給出設備噪聲功率級,對振動源應給出振動級,並說明噪聲源在廠區內的位置及距離廠界的距離。

對於擴建、改建項目,應列出技術改造前後的污染物排放量的變化情況,包括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

(5)擬採取的環保措施

對建設項目擬採取的廢氣和廢水治理方案、工藝流程、主要設備、處理效果、處理後排放的污染物是否達到排放標準,投資及運行費用等要詳細介紹。還要介紹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處置方案及去向。

(6)工程環境影響因素分析

根據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及環境背景狀況,分析污染物可能影響環境的各個方面,將其主要影響作為環境影響預測的重要內容。

3、環境概況

(1)自然環境狀況調查

自然環境狀況調查應包括以下內容:評價區的地形、地貌、地質概況;評價區內的水文及水文地質情況;氣象與氣候;土壤及農作物;森林、草原、水產、野生動物、野生植物、礦藏資源等。

(2)社會環境狀況調查

評價區內的行政區劃,人口分布,人口密度,人口職業構成與文化構成;現有工礦企業的分布概況及評價區內交通運輸情況、文化教育概況、人群健康及地方病情況、自然保護區、風景旅遊區、名勝古蹟、溫泉、療養區以及重要政治文化設施。

(3)評價區內環境質量現狀調查

根據當地環境監測部門對評價區附近環境質量的例行監測數據或利用本次環境影響評價的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對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和噪聲的環境質量現狀進行描述,對照當地環保局確定的有關標準說明廠區周圍的環境質量狀況。

4、污染源調查與評價

污染源向環境中排放污染物是造成環境污染的根本原因。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方式、途徑及污染源的類型和位置,直接關係到它的危害對象、範圍和程度。因此,污染源調查與評價是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工作。

說明評價區內污染源調查方法、數據來源、評價方法。分別列表給出評價區內大氣污染源、水污染源、廢渣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濃度、排放方式、排放途徑和去向,評價結果,從而找出評價區內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繪製評價區內污染源分布圖。

5、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包括: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地表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噪聲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6、環保措施的可行性及經濟技術論證

(1)大氣污染防治

給出建設項目廢氣淨化系統和除塵系統的工藝,設備型號、效率、運行費用和排放指標;分析排放指標是否符合排放標準,論述擬選處理工藝及設備的可行性,分析排氣筒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廢水治理

給出廢水治理措施的工藝原理、流程、處理效率、排放指標,分析排放指標是否符合排放標準,闡述擬選廢水治理工藝的可行性。

(3)廢渣處理

提出廢渣的排放去向、處理處置方法,如果是危險固體廢物,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申報,並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得私自處理或非法轉移。

(4)減振防噪

提出減少振動、降低噪聲的具體措施,分析擬採用措施的可行性。

(5)綠化

提出建設項目採取的綠化措施,說明綠化面積、綠化植物的選擇,分析項目綠化率是否達到有關要求,如果不能達到有關要求,需提出提高綠化率指標的具體措施。

7、環境影響經濟損益簡要分析

從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三方面對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經濟損益進行定量或定性分析,從而分析項目建設的可行性。

8、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提出項目建成運營後,環境管理計畫、環境管理機構的設備和人員配置、環境監測規劃等。

9、結論

評價工作的結論應該客觀、簡要、明確。評價結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評價範圍內的環境質量現狀;

(2)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3)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環保措施的可行性;

(5)從選址、規模、布局等角度提出項目建設是否可行;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提出可供建設單位參考的建議。

10、附屬檔案、附圖及參考文獻

附屬檔案主要包括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覆、評價大綱及其批覆、評價通知單、評價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委託契約等。

附圖包括建設項目的地理位置圖;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噪聲監測布點圖,項目的總平面圖,主要工藝流程圖等。

參考文獻應為正式出版的著作、論文,沒有正式出版的內部資料不能作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給出作者、文獻名稱、出版單位、版次、出版日期等。

按照環境要素編制的要點

(1)總論;

(2)建設項目概況;

(3)污染源調查與評價;

(4)大氣環境現狀與影響評價;

(5)地表水環境現狀與影響評價;

(6)地下水環境現狀與影響評價;

(7)環境噪聲現狀與影響評價;

(8)土壤及農作物現狀與影響預測;

(9)生態環境現狀與影響預測;

(10)建設項目對其他環境的影響預測 (包括振動、電磁波、放射性等);

(11)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2)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13)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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