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格麗特[蘇格蘭女王]

瑪格麗特[蘇格蘭女王]

蘇格蘭女王瑪格麗特一世,綽號“挪威少女”(Margaret, Maid of Norway 1283.4.9-1290.9.26)原是一位挪威公主,後登基為蘇格蘭女王,1286年至1290年在位。她在前往蘇格蘭的途中去世,引發了王位繼承爭議,從而導致了蘇格蘭獨立戰爭。 她是挪威國王埃里克二世和蘇格蘭國王亞歷山大三世之女瑪格麗特所生的女兒。瑪格麗特一世出生在滕斯貝格,她的母親在分娩時難產而死。

即位背景

當瑪格麗特(Margaret of Scotland)和埃里克二世(Eric II of Norway)的婚約於1281年7月25日在羅克斯巴勒郡(Roxburgh)簽署時,蘇格蘭國王亞歷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 of Scotland)的小兒子戴維(David)已在1281年6月去世,因而蘇格蘭王位男性繼承人只剩下亞歷山大三世另一個兒子亞歷山大(Alexander)。因此,婚約規定,如果亞歷山大去世時沒有後代,則瑪格麗特與埃里克的兒子(或女兒)將繼承蘇格蘭王位。

而年輕的亞力山大在1284年1月28日去世,這是亞歷山大三世只有孫女瑪格麗特這唯一活著的後裔。亞歷山大三世召集蘇格蘭所有的貴族,包括十三個伯爵蘇格蘭和二十四個男爵,在1284年2月5日召開會議,簽署同意承認瑪格麗特是王位繼承人,前提是亞力山大(亞歷山大三世的兒子)沒有留下遺腹子且亞歷山大三世去世前沒有剩下孩子。而後,亞歷山大三世決定再婚。迎娶了布列塔尼的約蘭達·德·德勒(Yolande of Dreux),但直到1286年亞歷山大三世死於交通事故,她都未能生下孩子。

即位經過

1286年6月29日,在國王亞歷山大三世被安葬在鄧弗姆林修道院後,貴族們召開會議商榷蘇格蘭王位繼承問題。他們認為此時約蘭達懷孕了,所以瑪格麗特並不應該繼承王位。然而事情發生了轉折,約蘭達的孩子出事了,她流產了。

因此,根據之前的約定,年僅三歲的瑪格麗特成為王位繼承人,稱蘇格蘭女王瑪格麗特一世。1289年,瑪格麗特一世的父親埃里克二世與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在索爾茲伯里會面,約定了瑪格麗特與愛德華一世之子愛德華(即後來的英王愛德華二世)的婚約,同意將瑪格麗特一世於1290年11月1日前送到蘇格蘭,她未來的婚姻協定將推遲到她到達蘇格蘭。愛德華和埃里克繼續談判,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未來瑪格麗特女王和年輕的愛德華國王使兩國合體的假設。

然而,1290年9月26日瑪格麗特一世在前往蘇格蘭的途中在奧克尼群島去世,她的遺體被送往卑爾根,安葬在母親的旁邊。

幾年後,一個女人出現自稱是瑪格麗特一世,被稱為假瑪格麗特(False Margaret);在1301年,她被埃里克的弟弟和王位繼承人挪威國王哈康五世(Haakon V of Norway)處決。

君主地位

瑪格麗特一世從未加冕,也並從未踏上蘇格蘭的土地,因此有關於她是否應該被視為蘇格蘭女王存在疑問。一些檔案,包括索爾茲伯里條約也形容她為“女王”,但也有人認為她不應被視為一個君主。

由於缺乏一個明確的歷史先例,在蘇格蘭歷史上作為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時,至建立聯邦的1603年前,只有一次類似的情況出現,在1406年,羅伯特三世去世的時候,他的繼承人——詹姆斯一世,在英國是一個囚犯。詹姆斯最終被釋放,並在1424年加冕。在此期間,官方檔案簡單地稱他為“繼承人”。然而,詹姆斯的統治現在通常被認為是從1406年開始,而不是1424年。如果認為瑪格麗特一世是君主,瑪格麗特一世將是蘇格蘭以及整個大不列顛島第一個女王。

家庭成員

曾祖父:挪威國王哈康四世(Haakon IV of Norway)、丹麥國王埃里克四世(EricIV of Denmark)

曾祖母:瑪格麗特·斯庫勒斯達特爾(Margrete Skulesdatter)、薩克森的尤塔(Jutta of Saxony)

外曾祖父:蘇格蘭國王亞歷山大二世(Alexander II of Scotland)、英格蘭國王亨利三世(Henry III of England)

外曾祖母:瑪麗·德·庫西(Marie de Coucy)、普羅旺斯的埃莉諾(Eleanor of Provence)

祖父:挪威國王馬格努斯六世(Magnus VI of Norway)

祖母:丹麥的英格博格(Ingeborg of Denmark)

外祖父:蘇格蘭國王亞歷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 of Scotland)

外祖母:英格蘭的瑪格麗特(Margaret of England)

父:挪威國王埃里克二世(Eric II of Norway)

母:蘇格蘭的瑪格麗特(Margaret of Scot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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