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類編

凡《天地》第一卷,輯者認為天地為陰陽之體,故居全書首卷,分"論天地之始終","論天地之形體","論天地之樞紐"三部分。 《鬼神》第五卷,輯者認為鬼神為陰陽之用,故列天地之後,分"論鬼神之情狀","論祭祀之感通"兩部分。 《人物》第六卷,輯者認為人物則陰陽之氣聚而成形者,故列鬼神之後,分"論人物之始生","論人為物之靈","輪迴生死之辨"三部分。

〖理學類編〗八卷,明張九韶輯。
主要是宋代理學家關於天地、鬼神、人物、性命的言論彙編。輯者張九韶字美和,後以字行,《明史·宋訥傳》附載九韶傳,即稱張美和。江西清江人。元末累舉不仕,明洪武三年(1370)被推薦為縣學教渝,遷國子助教,改翰林編修。為當時明儒。此書成於至正二十六年(1366),凡三易其稿。初名《格物編》,臨川吳當先生認為此書所輯《天地》、《鬼神》、《人物》、《性命》之說,僅為"格物"的一個方面而已,不能代表"格物"內容的全部,不如只名為《理學類編》,遂依吳氏建議改今名。凡《天地》第一卷,輯者認為天地為陰陽之體,故居全書首卷,分"論天地之始終","論天地之形體","論天地之樞紐"三部分。《天文》為第二至三卷,第二卷分"論日月星辰","論日月食"兩部分;第三卷分"論雲雷風雨之屬","論虹□河漢"兩部分。《地理》為第四卷,分"論地理之廣闊","論潮汐之消長"兩部分。《鬼神》第五卷,輯者認為鬼神為陰陽之用,故列天地之後,分"論鬼神之情狀","論祭祀之感通"兩部分。《人物》第六卷,輯者認為人物則陰陽之氣聚而成形者,故列鬼神之後,分"論人物之始生","論人為物之靈","輪迴生死之辨"三部分。《性命》為第七卷,輯者認為性命則陰陽之理賦在人物者,故列人物之後,分"論性命之理","論本然之性","論氣質之性","論心為性情之主"四部分。以上七卷皆為天下之"正理"。《異端》第八卷,則"非理之正",而易以惑人者,又必須加以辨正而深辟之,而後可與論"正理",故列於全書最後,分"論佛老神仙","論陰陽家之說","論相人形貌","論讖緯之說"四部分。所收言論以宋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朱熹六位理學大師為主,以《荀子》以下五十三家之說為輔,如揚雄、谷永各家,《淮南子》、洪邁《容齋隨筆》全集、羅大經《鶴林五露》等書,都為輯者所取資。偶引六經、《論語》、《孟子》,必冠各部分之首,然後加一圈,再列周、程、張、邵、朱五家言論,然後再加一圈,再列對上述各家言論進行訓釋、發明的言論。輯者自己的見解則加"愚按"二字,列於最後。其所采輯,不主一家,絕少門戶之見。大都摘取精要,條理精密。專設異端一門,對於陰陽、相術、讖緯諸家斥駁明切,足破世俗之惑。
有《四庫全書》本、《豫章叢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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