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石[原證監會副處長]

王小石[原證監會副處長]

王小石,男,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工作處的副處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二萬元。與王小石一同受審的另一名被告人林碧,因犯公司人員受賄罪和介紹賄賂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

基本信息

副處長王小石

王小石王小石被提請逮捕直指發審疏漏
王小石,北京人,43歲,財務出身,1996年左右進入中國證監會工作,2003年下半年從深圳回到北京。此前的一年多,王小石在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王連鳳領導的小組中從事深圳證券 交易所中小板的籌備工作。是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工作處的副處長。在組織發審委委員會議、協調發審委員會與發行部以及上市公司等工作方面。

庭審紀實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前證監會官員王小石和林碧共同受賄案。經過長達一年時間的調查取證,去年在中國證券市場引爆“強震”、被稱為首次揭開中國股市潛規則“黑幕”的王小石案終於向外界揭開了神秘的面紗。

昨天的庭審中,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派了兩名公訴人開庭,而王小石的辯護人由京城赫赫有名的田文昌律師及孟冰律師擔任。該案的開庭審理更是吸引了京城各大媒體記者到庭旁聽。 王小石“受賄”謎團當庭揭開。

案件影響

王小石落馬王小石

據知情人士透露,王小石每出售一份發審委委員名單,價錢在二三十萬元。在職期間,王向眾多企業出售了這樣的名單,獲利總額近千萬元。實際上,企業上市要公關證監會(業內俗稱“跑會”)已經是業內眾人皆知的秘密,但將“潛規則”中具體的價碼攤開來,在國內還是第一次。王小石一案,使得中國證監會的權威性、公正性和信譽度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考驗
監管質疑
王小石一案或許可以證明謝平(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等人曾經主持的一項調查的結論:壓倒多數的公眾認為證監會是各金融監管機構中腐敗程度最高的。令人驚訝的是,王案之後,充斥著博士甚至留洋博士的這個機構,面對如此事件,卻跟沒事似的,對王小石被捕沒有作出任何正式的回應,也沒有對投資者、對公眾表示任何歉意。這樣的監管機構還擁有監管的道義權威嗎?
專家觀點市場就自己會找平衡點

市場審查,不是審查企業好壞,而是審查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同樣的企業,好壞跟是否贏利沒關,跟人看企業的角度有關,有的人看長期,有的人看短期。有的人看可能性。只能由他做基本判斷。誰都保證不了將來的情況。只能由投資者根據企業披露的真實信息自己做判斷。
受賄金額
王小石在介紹鳳竹紡織的老總和證監會兩工作人員認識後,分兩批利用他人的建行龍卡賬號收受了林碧提供的7 2.6萬元人民幣。王小石對於林碧收受鳳竹紡織的140萬元款項並不知情,所以被告的辯護律師認為,兩人共謀受賄這一項罪名並不能成立。

四大反思
權力失控是財經公關痼疾的根源,公關業的發展需要進一步規範證監會發審委有很大的權力,這就為權力尋租提供了條件。這就是為什麼出賣名單成為王小石財經公關主要業務之一的原因。

公關手段需要主要利用制度和人性的弱點以賄賂來攻關向真正運用公關手段來為客戶服務轉變,那樣財經公關就會成為名副其實真正的公關。

公關業必須遵守公關職業道德

王小石案給中國公關業上了一堂生動的案例課,再一次警示我們,公關是一種新興的智慧行業,重視知名度,珍惜信譽,樹立良好形象,著眼長遠,著手現在,互惠互利不損害第三者的利益是其要義。道德法律是公關行業的底線,社會公眾認同和讚譽是其主要特徵,失去三者支持的公關就是假借公關之名的反公關。財經公關要成為名副其實真正的公關,公關協會和財經公關行業也要充分地發揮行業自律和監督管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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