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德[重慶市石柱縣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王宗德[重慶市石柱縣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王宗德,男,苗族,重慶秀山人,1963年12月生,研究生文化,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重慶市石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2016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0.09--1982.08四川省統計學校綜合統計專業學習

1982.08--1985.04四川省武隆縣統計局幹部

1985.04--1990.03四川省武隆縣統計局綜合股股長(期間:1984.11--1987.1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會計學專業大專學習)

1990.03--1992.10四川省武隆縣羊角區委副書記

1992.10--1993.03四川省武隆縣統計局副局長

1993.03--1997.06四川省武隆縣統計局局長

1997.06--1997.12重慶市武隆縣統計局局長

1997.12--2001.10重慶市武隆縣計委主任、政治部主任(其間:1998.09--2000.12重慶市委黨校法律專業學習)

2001.10--2003.03重慶市武隆縣發展改革委員會主任、政治部主任

2003.03--2007.02重慶市武隆縣黨組成員、副縣長(2000.09--2005.10重慶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

2007.02--2010.01重慶市武隆縣委常委、副縣長

2010.01--2012.02重慶市石柱縣委常委、副縣長

2012.02--2016.06重慶市石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31日,據風正巴渝網網站訊息,重慶市石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王宗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6月20日,從重慶市紀委監察局官方網站“風正巴渝網”獲悉,重慶石柱縣原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宗德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通報稱,經重慶市委批准,重慶市紀委對石柱縣原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宗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宗德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獲利,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異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本人或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並多次參與賭博活動。

王宗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道德敗壞、目無法紀,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已涉嫌犯罪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宗德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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