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1472~1528)

王守仁(1472~1528)

他說的“心”,亦稱“良知”,又稱“天理”。 所以,他又說:“是故明倫之外,無學矣。 ”他認為“良知”是先天具有,人人皆備的。

王守仁(1472~1528)

正文

王守仁(1472~1528)中國明代哲學家、教育家。字伯安,浙江餘姚人。因築室會稽陽明洞,自號陽明子,世稱陽明先生。他28歲中進士後在京師任刑部雲南清吏司主事、兵部武選清吏司主事,並主考山東鄉試。後因彈劾宦官劉瑾,謫為貴州龍場驛丞。不久,赦歸為江西廬陵知縣。此後,歷任南京刑部、吏部清吏司主事,南京太僕寺少卿,鴻臚寺卿,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等職。又巡撫南贛、 汀、 漳等處。50歲時升至南京兵部尚書。後退職回鄉。晚年又總督兩廣軍務,病死歸途。遺著有《王文成公全書》38卷。
王守仁30多歲開始講學授徒,前後達25年之久。他每到一處任職,都修建書院,倡辦社學,利用從政之餘進行講學。謫居貴州龍場驛時,建龍岡書院,主講貴陽書院;巡撫江西期間,立社學,修濂溪書院,集門人於白鹿洞講學;總督兩廣軍務時,辦思田學校、南寧學校和敷文書院。退職回鄉期間,先辟稽山書院,後辦陽明書院,並講學於餘姚龍泉山寺,各地學者雲集,環坐聽講者達300餘人。他的辦學、講學活動,對明代書院、社學的發展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王守仁繼承和發揮了宋代陸九淵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的思想,把“心”看成是天地萬物的本源,否認客觀存在的真實性。他說的“心”,亦稱“良知”,又稱“天理”。“心即理”說是他世界觀的核心,也是他論述教育問題的理論基礎。故人稱之為"心學"。他認為認識的源泉不在客觀世界,而是“吾心”。教育的根本問題是“致良知”,其具體內容就是“明人倫”。所以,他又說:“是故明倫之外,無學矣。”他認為“良知”是先天具有,人人皆備的。道德修養的關鍵在“去人慾,存天理”。他不同意朱熹“知先行後”的說法,提出“知行合一”說,認為“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強調"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要人們在修養上“防於未萌之先,克於方萌之際”,重視對意念的克制工夫。
王守仁主張做學問在“明白自家本體”、“不假外求”,即不必通過外界事物來求得知識。強調“夫學,貴得之心。”認為學習與其旁人“點化”,不如自己“解化”。他反對朱熹“為學之道在窮理,窮理之要在讀書”的觀點,認為“六經之實”都在“吾心”之中,單讀書是不行的,必須考之於心。“心學”是根本,讀書只是尋求工具尋求方法而已,猶如跛人需要拐杖,只是為了幫助走路一樣。因此,他反對盲從典籍,重視獨立思考。提出只要“求之於心而非也,雖其言之出於孔子,不敢以為是也”,相反“求之於心而是也,雖其言之出於庸常,不敢以為非也”。
王守仁主張施教要照顧學生的心理發展水平。認為一個人從嬰兒到成人有其發展的階段性,比如種植樹木,須栽培得宜,“從本原上用力漸漸盈科而進”,才能取得成效。他提出人的資質是不同的,施教須“隨人分限所及”,因人而異,不可躐等;人的才能也互不相同,使他們“益精其能”,是學校教育的重要任務。
王守仁十分重視兒童教育,認為傳統的一味督責、鞭撻繩縛的教育方法,使兒童“視學舍如囹獄而不肯入,視師長如寇讎而不欲見”。正確的童蒙教育應該考慮到兒童“樂嬉遊而憚拘檢”的心理特點,象園丁栽培花木一樣, 通過"誘之歌詩"、“導之習禮”、“諷之讀書”,培養兒童的道德、情感,發展兒童的智慧,增進兒童的身體發育。在學習內容和次序的安排上,規定“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書誦書,次習禮或作課仿,次復誦書講書,次歌詩”,注意動靜搭配,使兒童"趨向鼓舞,中心喜悅",而“樂習不倦”。
王守仁的教育思想對打破程朱理學教育的束縛,啟發人們的思想,有一定的意義。他提出的根據年齡和程度的區別而因材施教,分別施行靈活簡明的、容易為人接受的教育方法,為後來的教育家所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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