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市

燈市

唐代始,正月十五夜張燈,至宋代臻於極盛。自臘月末至正月初,民間已有各種奇巧燈彩應市,稱為“燈市”。是元宵節前後張設、懸售花燈的地方。

燈市

燈市燈市
唐代始,正月十五夜張燈,至臻於極盛。自臘月末至正月初,民間已有各種奇巧燈彩應市,稱為“燈市”。後世相同,直至近代。宋周密武林舊事.元夕》:“都城自舊歲孟冬駕回......天街茶肆,漸已羅列燈球等求售,謂之‘燈市’。自此以後,每夕皆然。”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余.熙朝樂事》:“臘後春前,壽安坊而下至眾安橋,謂之燈市,出售各色華燈。其像生人物,則有老子、美人、鍾馗捉鬼、月明度妓、劉海戲蟾之屬,花草則有槴子、葡萄、楊梅、柿橘之屬,禽蟲則有鹿、鶴、魚、蝦、走馬之屬,其奇巧則琉璃球、雲母屏、水晶簾、萬眼羅、玻璃瓶之屬。而豪家富室,則有料絲、魚鯇、彩珠、明角、鏤畫羊皮、流蘇寶帶;品目萬殊,難以枚舉。”明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場》:“八日至十八日,集東華門外,曰燈市。貴賤相沓,貧富相易貿。清符曾《上元竹枝詞》:”珠絡流蘇照寶燈,星球佳制出時興。遊人齊集琉璃廠,巧樣爭夸見未曾。”參閱《清嘉錄.正月.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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