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縣民政局

無為縣民政局

8、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企業的申辦及年檢工作。 12、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16、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財務工作。

簡介

無為縣民政局成立於1949年7月,其前身為無為縣民政科,1959年9月改為民政局。作為縣政府的職能部門,民政工作具有鮮明的社會性、民眾性、多元性和政治性特點,是落實民生、解決民利、維護民權的工作。與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現有編制16人,負責人職數6人。

無為縣民政局無為縣民政局

主要職能

1、組織全縣救災工作,掌握和上報災情;撥發救災款物,接收、分配國內外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生產自救;開展減災活動;組織和指導全縣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2、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以及其他特殊對象的救濟工作。
3、指導全縣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4、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5、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工作。
6、主管全縣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烈士褒揚工作;審核上報烈士稱號和傷殘等級;落實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人員的優待撫恤標準、辦法,並組織監督實施;承辦協調全縣“雙擁”工作。
7、負責全縣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鄉鎮對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工作。
8、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企業的申辦及年檢工作。
9、承辦全縣社區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推動全縣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評比表彰先進鄉(鎮)、村(居)委會工作。
10、主管全縣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縣行政區域的總體規劃;負責全縣鄉、鎮、村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組織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承辦各鄉鎮村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協助調處邊界糾紛工作。
11、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
12、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13、承辦全縣的婚姻登記工作。
14、承辦收養登記和解除收養關係登記工作。
15、主管全縣的殯葬管理工作,推動殯葬改革。
16、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財務工作。
17、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縣本級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內設股室

辦公室 優撫股 安置辦 救災辦(救災股) 低保股 社會事務股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 計財股

無為縣民政局組織機構圖無為縣民政局組織機構圖

下屬單位

民間組織管理局,社會福利院(光榮院、老年公寓),干休所,殯管所,烈士陵園管理處,婚姻登記處 ,老齡委辦公室 ,軍人接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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