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溪縣文化局

2、豐富民眾文化生活職能; 瀘溪縣文化局法人、局長: 瀘溪縣文化館負責人:

內設機構

(一)局機關辦公室
1、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
2、具體落實辦公室日常值班、上傳下達、考勤登記、後勤服務、會務、公章管理、檔案收發等各項日常內務管理;
3、負責組織做好各類公文、材料的處理、管理和審核工作。重點組織做好局全年度工作要點、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綜合性檔案、重要報告材料、各項規章制度的起草編寫與審核工作;
4、負責組織開展上級部門交付給辦公室的工作調研、信息宣傳報導、數據統計、保密工作;
5、負責對檔案和會議決定部署事項的貫徹執行情況的督查和反饋;
6、組織管理各類文書檔案的立卷、歸檔。
(二)局機關財務室
1、擬訂並監督實施局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
2、負責局系統財務計畫、預算編制和局機關財務工作;
3、參與研究擬訂全局文化經濟政策;
4、負責局系統綜合統計工作;
5、負責各項資金的申報、核撥、管理、檢查和監督使用;
6、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1、做好國家級、省級、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工作;
2、做好國家級、省級、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申報工作;
3、推進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工作有序進行;
4、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載體(傳習所);
5、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隊伍建設;
6、抓好科研編纂工作;
7、推動非遺成果轉化;
8、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料(數據)整理和管理。
(四)文化產業辦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定我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按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文化產業領域重大項目建設;監管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企業文化產業產品展示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文化產業會展業;
3、建立完善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4、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瀘溪縣文物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文物事業發展的規劃、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組織指導全縣文物工作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業務工作;
3、行使全縣範圍內文物行政執法的主體資格,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涉及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保護方面的專業意見;
4、申報推薦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文物涉及單位和施工單位資格。
5、負責縣域內的文物普查、研究、整理、建檔和保管,保護文物的完整與安全。
(六)瀘溪縣文化市場稽查隊
1、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稽查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依法對經營性的娛樂場所(主要包括歌舞廳、夜總會、卡拉OK、音樂餐廳、音樂茶座、電子遊戲室、檯球室、保齡球室、各類遊樂園等場所),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經營性文藝演出(含時裝、健美、氣功表演等演出活動),圖書報刊市場,出版物和著作權產業(含計算機軟體),音像製品零售、出租市場、美術品市場(收售、展銷、拍賣等經營活動、有贊助的美術品比賽),印刷業市場“三印”(即影印含名片製作、列印、複印),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文物市場和其他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依法對文化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對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的檢查和監督;
3、總結、交流文化市場管理、稽查工作的經驗,並向有關立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完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建議。
(七)瀘溪縣文化館
1、宣傳教育職能。通過各種民眾文化藝術活動,向廣大民眾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和共產主義思想道德教育;
2、豐富民眾文化生活職能;
3、輔導文化站和各種基層業餘文化組織職能。組織輔導民眾業餘文化藝術活動。輔導鄉鎮文化站和各種基層業餘文化骨幹;
4、繁榮民眾業餘文化活動及蒐集、整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職能。
(八)瀘溪縣圖書館
1、對知識、信息的物質載體進行收集、選擇、積累;對知識、信息的物質載體進行加工、整理、存儲、控制、轉化;對知識、信息的物質載體進行傳遞和提供使用,保存人類文化遺產;
2、社會教育職能;
3、傳遞科學情報的職能;
4、開發智力資源的職能。
(九)瀘溪縣辰河戲劇團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文藝工作方針政策;
2、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編排積極向上的文藝節目,開展文藝演出和經常性的下鄉巡迴演出活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推動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
3、搶救收集整理傳統劇目,繼承傳統藝術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辰河高腔;
4、總結交流文藝創作表演藝術工作經驗;
5、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15個鄉鎮綜合文化站
1、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積極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艱苦奮鬥的教育;進行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教育,抵制各種落後、腐朽、反動思想的侵蝕,提高人民民眾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
2、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多方面、多層次、多渠道地組織各種民眾性文娛、體育活動。協助各部門做好各種宣傳活動和文娛聯歡活動;
3、開辦各種類型的培訓班,輔導並培訓各類民眾文化藝術骨幹,提高民眾文化藝術水平。積極發展各類民眾性
文化創作組織和業餘文藝團隊。
4、充分利用鎮綜合文化站宣傳陣地和文化資源共享工程農民素質網路培訓學校,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科技、文化信息,為提高人民民眾的科學文化素質,促進城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
5、繼續深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
6、蒐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建立本鄉鎮的文化藝術檔案。
7、積極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配合做好文物普查和民間文化申報工作。
8、協助村民委員會建立、健全文化室,擔負文化室民眾文化活動的指導、輔導工作。
9、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信息

瀘溪縣文化局法人、局長: 楊 政
瀘溪縣文物管理局負責人: 楊 傑
瀘溪縣文化市場稽查隊負責人: 周開榮
瀘溪縣文化館負責人: 杜遠忠
瀘溪縣圖書館負責人: 文 勁
瀘溪縣瀘溪縣辰河戲劇團負責人:李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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