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城區衛生局

2、 3、 5、

主要職責

1、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衛生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
2、貫徹執行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實施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執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3、擬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區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4、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對其他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5、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

內設機構

濰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濰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立於2007年9月18日,為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副科級規格,全額預算管理。
主要職責
1、 負責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總體規劃、相關配套管理措施及具體業務操作流程和管理規章制度。
2、 負責協調督導全區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收繳工作。
3、 負責督導、規範鎮級經辦機構的工作,對其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
4、 負責新農合資金預決算草案的編制以及新農合資金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做好統計、財務報表等的上報工作,對資金的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資金預警報告,並基本保證收支平衡。
5、 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的準入及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
6、 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檔案,填寫、登記、發放《合作醫療證》,負責電腦信息系統的數據錄入和維護。
7、 負責慢性病的申報受理、鑑定。
8、 負責管理維護全區新農合網路平台,完善參合農民個人信息檔案,實行全區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網路直報、網上審核,實現信息化管理。
9、 定期公示醫療費用補償情況,接受民眾監督,為農民提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諮詢服務,收集和反饋農民對實施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和建議,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投訴,及時處理。
10、 負責同級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濰城區愛國衛生委員會辦公室
濰城區愛國衛生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濰城區愛衛辦,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濰城區衛生局衛生監督執法大隊
濰城區衛生局衛生監督執法大隊為副科級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轄區內衛生、醫療市場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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