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計諮詢委員會

對統計編制機關制定之統計計畫及程式表發表意見; .統計暨普查局之一名代表; .各獲授權統計之機關之一名代表;

職責

審議編制統計資料之主要方針;
對統計編制機關制定之統計計畫及程式表發表意見;
跟進澳門資料統計體系之活動,對有關統計活動方面所草議之法律或規章發表意見,提出認為有利於改善澳門資料統計體系之措施,並對統計編制機關認為應由統計諮詢委員會審議之事項發表意見;
為避免重複記錄、計算及公布統計資料,就採用規則及指示方面作出提議或建議,以及加強利用行政行為作統計;
鼓勵統計編制機關、公共及私人實體使用統計學術語、通用之定義及概念,並提議使該等術語、定義及概念符合國際標準;
監督對統計保密之遵守;
提議將統計編制機關之許可權授予其他公共實體,或提議終止有關授權;
核准本身內部規章。

組成

統計諮詢委員會由擔任主席之統計暨普查局局長及下列委員組成:
.統計暨普查局之一名代表;
.澳門金融管理局之一名代表;
.各獲授權統計之機關之一名代表;
.由行政長官以批示指定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當局各職權範疇之代表,但數目不應超過七名;
.經統計諮詢委員會主席建議,並由行政長官以批示指定之公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聲譽且為重要之社團之代表,但數目不應超過七名。
經統計暨普查局局長建議,行政長官得透過批示許可擴大統計諮詢委員會之委員名額,讓私人機構或實體之代表以委員身份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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