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健康舞體育協會

澳門健康舞體育協會是培養對健康舞體育運動的興趣,以加強團結,推動澳門民眾性體育運動為宗旨的組織。

機構簡介

澳門健康舞體育協會(葡文——Associacao de Desporto e Aeróbica de Macau)。會址設澳門佑漢市場街永添新村第一期278號K地下。其宗旨:該會為非牟利機構,培養對健康舞體育運動的興趣;以加強團結,推動澳門民眾性體育運動為宗旨。

協會章程

澳門健康舞體育協會章程
一、定名:本會定名為澳門健康舞體育協會(葡文——Associacao de Desporto e Aeróbica de Macau)。
二、地址:本會會址設澳門佑漢市場街永添新村第一期278號K地下。
三、宗旨:本會為非牟利機構,培養對健康舞體育運動的興趣;以加強團結,推動澳門民眾性體育運動為宗旨。
四、資格:凡在本澳居住或工作,不分性別,持有澳門合法身份證明檔案,承認本會章程,辦理入會申請手續,經本會理事會批准,方可成為本會會員。
五、組織:本會設有以下幾個機構:
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其中架構成員均由會員大會上以不記名方式投票選出,每屆任期三年;
(1)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理監事、決定本會工作方針任務及工作計畫;由會員大會推選會長1人、副會長不少於兩人並選出理事若干名組成理事會及選出監事若干人組成監事會;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之;
(2)理事會為本會最高執行機構,需提交年度管理報告及建議,由理事會成員互選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不少於兩人及理事若干人組成,人數由會員大會決定,且必須為單數;
(3)常務理事會為本會日常會務之執行機構,由理事會成員互選不少於11人組成,負責處理日常會務工作;
(4)理事會下設總教練、副教練、財務部及秘書處等。常務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得增聘工作人員;
(5)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構,由會員大會選出監事若干人,監事會互選產生監事長1人,主要職權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定期審查帳目及列席理事會會議;
(6)所有組織會議,必須要半數以上成員參加,方可作出決議。
六、會員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2)會員可享有參與本會舉辦的培訓和各項體育活動以及被選作本會代表對外作賽的權利;
(3)會員有遵守會章,執行決議,支持會務工作及繳納入會基金及會費的義務。
七、經費:本會可接受會員或社會熱心人士捐助經費。
八、處分:凡會員違反會章,不執行決議,影響本會聲譽者,經勸告無效,本會有權予以警告或開除會籍之處分。
九、附則:
(1)本章程之修改權屬會員大會;
(2)本章程未訂明之處,將按澳門特區現行有關法律,以及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第39/99/M號法令核准之《民法典》之規定辦理。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將由會員代表大會修改之。本章程之解釋權屬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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