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成人禮

1983年,我國當代著名民俗學家鍾敬文先生在廣東省民俗學會成立大會上講話時指出:“潮汕地區的出花園是一種特殊的成人禮”。

背景介紹

鍾敬文先生的這一觀點是很中肯的。舊時,潮汕地區民間的成人禮和出花園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所區別。恰切地說,潮汕地區的出花園是潮汕“成人禮”中的一種形式。

發展歷史

冠巾禮、上笄禮、出花園、成人節,都是成人禮。自古以來,成人儀式是我國的一種特殊的社會教育。這種教育,力圖使一個人從思想認識上完成從童年到成年的人生飛躍,在較短時間內掌握社會人生的各種知識,通過學習各種社會、文化和行為規範,徹底擺脫過去的不成熟狀態,將該民族的經驗積累和知識技能繼承並世代相傳下去。古今中外,在不少地區、民族中,都曾有過這種象徵社會成員步入社會的禮儀。

中國最早的成人儀式,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時期。考古學家們經過對出土文物進行研究,發現早在六千多年前的原始社會新石器時代,大汶口文化早期分布區,就曾出現過“鑿齒”的習俗,這被視為迄今為止,我國最早的成人儀式。“鑿齒”習俗,又稱“折鑿”、“拔鑿”、“打牙”,這種習俗形成的原因很多,其中一個成因就與民族成員獲得成丁或成婚資格有關。大汶口之後,中國東南部、馬家浜、良渚等文化,以及華南的印紋陶文化分布區的古代居民,也一度流行這一習俗。在古代越、僚、烏、濮等民族中,也曾長期流行此俗。直到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仡佬族、高山族中仍保留拔牙習俗。

進入階級社會後,成人禮儀有了較嚴格的規定,冠巾禮和上笄禮是我國古代漢族成人禮儀,流行於全國絕大多數地區,而且還流傳於朝鮮、日本、越南等國家。冠巾禮是古代男子成人的標誌。在我國古代的時候,男子加冠前稱為“童子”,接近加冠的年齡稱為“弱冠”,為舉行“冠巾禮”年齡。據《禮記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加冠後的人,方能使用字、號。加冠這一年,稱“冠年”或“及冠”加冠時,要隆重設宴,宴請賓客,賓客則以禮物相賀。加冠的年齡因時因地而有所變化。清代山東等地男子16至20歲,隨時皆可加冠;安徽的一些地區,一般在15至16歲加冠。清代中期以後,加冠移至婚娶前夕進行。加冠後,方可入本族祠堂。上笄禮也稱“上頭禮”,為古代漢族女子的成年禮,曾流行全國各地。古時,潮汕也有“冠巾之禮”和“上笄之禮”,男行“冠巾禮”,女行“上笄禮”。

清嘉慶《澄海縣誌》卷六《禮儀》載:“冠禮,舊志不載。今俗男子甫離襁褓,即加帽。至年四、五歲養長,長為總角。將婚之前具冠,命贊禮者祝加其冠,咨親長所職然。惟士夫家間一行之,民庶多略,女子將嫁而笄,則貴賤無異焉。”

綜合澄海縣誌、潮汕民間手抄本的記載以及現今的有關資料,從古至今,潮汕的“成人禮”,有如下四種形式:“冠巾之禮”。潮汕古時風俗,男孩子十五歲至二十歲,都可以行冠巾之禮。古人“結幘束髮以冠巾”。明朝時,把結幘束髮改為“綱巾”。清朝時,把綱巾改為戴纓帽冠。一說,冠者,貫也。所以貫持其頭髮也。巾諧音謹,用幘將頭髮紮緊,也暗示孩子此後應謹慎從事,不能再象孩童那樣毛毛草草了,先冠巾而後服備,服備而後容體整齊,辭氣和順。談話辦事,都應象大人的樣子了。

冠巾禮是在男子的父親主持下舉行的。程式是:1、請一位懂得禮儀、子孫滿堂的人(一說族長)任司儀;2、由司儀者設一草蓆於前廳;3、讓行冠巾禮的男子坐在草蓆上面,臉朝屋內;4、司儀替行冠巾禮的男子梳頭、結幘、戴帽、盛服;5、在孩子的父親的帶領下,在祖先龕前拜四拜,向祖先致敬,告知歷代先人:後代已長大成人。這個禮儀,到了民國時期已漸漸被人淡忘了。

“上笄之禮”。古時潮汕的女子到了十五歲,就要舉行“上笄之禮”。笄者,簪也,是古人用來束髮的簪子。“上笄之禮”就是女子到了十五歲,就要將頭髮綰起來戴上簪子。古人是十分重視頭髮的。古人認為,婦人以發為禮,無有髻不敢見人。古代時,女子到了十五歲,雖然未出嫁也要笄發。到了民國時期,潮汕民間就不那么講究女子十五歲行“上笄之禮”了。“上笄之禮”要等到女子即將出嫁時才舉行。及笄之日,“上笄之禮”是在女子的母親的主持下舉行。程式是:1、請一位懂得禮儀、子孫滿堂的婦女任司儀;2、在家的中堂設一桌子,桌面上擺上一面鏡子;3、在桌子的前面放一筊竻(潮汕俗稱“膠掠”。舊時晾曬食物用具,竹篾拼作而成,圓形),筊竻上放置安斗(安斗,舊時量米的器具,一斗等於16市斤);4、讓行“上笄之禮”的女孩子坐在筊竻上,臉朝屋外;5、主司儀的婦女為女孩子梳頭、戴髻、盛服,並拜鏡神,即在鏡子前面拜四拜;6、由女孩子的母親率領,到祖先的龕前拜四拜。

唐朝吳兢在《貞觀政要·任賢》中說:“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鑑,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鑑,可以知得失。”古代以銅造鏡。銅者,鏡也;鏡者,鑒也。照鏡以明誠也。古人認為,鏡有鏡神。禮畢,用茶品祀鏡神。鏡神,一說其名字叫紫珍;一說鏡神是五代朱全忠之寵姬。

《螢窗異草》第二編卷二《鏡中姬》載:俞遜,字仰之,淮上人也,贅於瓜步巨家(贅:即入贅,招為女婿。瓜步:“步”一作“埠”,鎮名,在江蘇六合東南步山下,濱滁河東岸;明清設巡檢司於此)妻沈氏,美姿容,喜塗澤(修飾容貌)。頗有獨擅一代之想。自贅俞,琴瑟甚調,從無脫輻(亦作“說輻”。“說”通“脫”:“輻”通“輹”,鉤連車軸與車廂之零件。輹脫落,則車不能行駛。因以喻夫妻不和。後亦稱夫妻離異為脫輻)事,姻婭(泛稱有婚姻關係的親戚)中家室失宜者多稱羨之。岳家故甚富。舊藏一古鏡,雲是唐宋時物,不輕以示人。俞欲見焉,索之妻,數數不能得,心恆歉然。一夜有盜入岳家,所竊無多,而此鏡並失。家人以為異,竊意偷兒為知其寶者。

浹旬(十天,一旬。浹,周匝)俞行市上,見貨鏡老人持一鑒,體制極古,不似近今所鑄。詢其值,只二緍,遂易之以歸,攜入室中。妻適對鏡整妝,乃戲以投之曰:“若家一廢鏡,視為希世珍,不令人少照容鬢。今鬻於市,價只百錢,絕無有過而問者。予且袖之來矣!”蓋俞故未睹此鏡,因給之云云。乃沈一見,即驚曰:“是吾鏡也,君果何由得之?”俞亦愕然,始以實告。

沈持鏡自照,忽大駭叱曰:“若何人?”鏡亦朗然曰:“若何人?”徐曰:“予為郎君姬,宜參正室。不然,醋娘子詎能容?”言訖,沈忽擲鏡自仆,曰:“嚇殺予!”鏡亦曰:“撲殺予矣!”俞大驚,取視之,鏡中立一美人,修眉廣頤,艷麗獨絕。以視妻,不啻逕庭之別。因詰其由。鏡曰:“予五代時朱全忠[即朱溫(公元852年—公元912年),後梁太祖。五代梁王朝建立者。公元907年—公元912年在位]之寵姬也。全忠為後唐所滅,予遂歿於亂軍。後遇仙師,以予血鑄鏡,魂乃附焉。今又數百年矣。聞郎君古雅,願備妾媵(古代諸侯之女出嫁,從嫁的妹妹和侄女,稱為”妾媵“。後泛指妾)之數。”俞曰:“毋乃為禍乎?”鏡曰:“不敢為禍,只以供君把玩,且不與爭枕席歡,無須多慮。”俞乃喜。叩其所能,曰:“少習歌。”於是立鏡於榻側,夫婦並坐聽之,其聲嬌細,而簌簌可動梁塵,且其曲亦工雅不群,遂相對樂甚。已而鏡中之影,自解其衣,體潔白如玉,先祼而後舞,折腰曲腕,獻媚呈身。睹此旖旎之態,夫婦皆情不能禁,竟下帷歡好,置此鏡於勿顧矣。自此習以為常。

不數日,而俞病,勢且危殆。岳知之,亟索此鏡,叱女曰:“曩者不與兒輩見,正為此中有妖異,禍人者屢矣。予以祖遺,不忍碎之,豈堪朝夕摩弄耶!”因置之鐵櫝(木櫃;木匣)中,加緘封焉。延醫視俞,半歲始痊。後岳卒,竟失鏡之所在。

對鏡的神化,不僅見諸於古籍,還見之於文學作品。產於十八世紀中葉的我國著名長篇小說《紅樓夢》就有“風月鑒”的描述。該書第十二回《王熙鳳毒設相思局賈天祥正照風月鑒》的故事梗概是:王熙鳳賣異風騷,向賈瑞毒設相思計,賈瑞被王熙鳳耍了兩次後,“想到鳳姐玩她,因此發一回狠;再想想鳳姐的模樣兒標緻,又恨不得一時摟在懷裡;胡思亂想,一夜也合不上眼。”“她二十來歲的人,尚未娶親,想著鳳姐不得到手,自不免有些‘指頭兒告了消乏’;更兼兩回凍惱奔波;因此三五下里夾攻,不覺得了一病,……。”賈瑞病入膏肓,求醫無門,只好求助於跛足道人,藉助“風月寶鑑”。但因賈瑞正陷鳳姐“相思局”而不可自拔,可憐的賈瑞落得個自絕於鏡的下場。書中這一情節描述極為生動,特照錄於下:“那賈瑞此時要命心急,無藥不吃,只是白花錢,不見效。忽然這日有個跛足道人來化齋,口稱專治冤孽之症。賈瑞偏偏在內聽見了,直著聲叫喊,說:‘快去請進那位菩薩來救命!’一面在枕頭上磕頭。眾人只得帶進那道士來,賈瑞一把拉住,連叫‘菩薩救我!’那道士嘆道:‘你這病非藥可醫。我有個寶貝與你,你天天看時,此命可保矣。’說畢,從塔褳中取出個正面反面皆可照人的鏡子來,———背上鏨著‘風月寶鑑’四字,———遞與賈瑞道:‘這物出自太虛幻境空靈殿上,警幻仙子所制,專治邪思妄動之症,有濟世保生之功。所以帶他到世上來,單與那些聰明俊秀、風雅王孫等照看。千萬不可照正面,只照背面,要緊,要緊!三日後我來收取,管叫你病好。’說畢,揚長而去。眾人苦留不住。

賈瑞接了鏡子,想道:‘這道士倒有意思,我何不照一照試試?’想畢,拿起那‘寶鑑’來,向反面一照,只見一個骷髏兒立在裡面。賈瑞忙掩了,罵那道士:‘混賬!如何嚇我!———我倒再照照正面是什麼?’想著,便將在正面一照,只見鳳姐站在裡面點手兒叫他。賈瑞心中一喜,盪悠悠覺得進了鏡子,與鳳姐雲雨一番,鳳姐仍送他出來。到了床上,‘噯喲’了一聲,一睜眼,鏡子從新又掉過來,仍是反面立著一個骷髏。賈瑞自覺汗津津的,底下已遺了一灘精。心中到底不足,又翻過正面來,只見鳳姐還招手叫他,他又進去:如此三四次。到了這次,剛要出鏡子來,只見兩個人走來,拿鐵鎖把他套住,拉了就走。賈瑞叫道:‘讓我拿了鏡子再走……’只說這句就再不能說話了。

旁邊服侍的人,只見他先還拿著鏡子,落下來,仍睜開眼拾拾在手內,末後鏡子掉下來,便不動了。眾人上來看時,已經了氣了,身子底下冰涼精濕遺下了一大灘精。這才忙穿衣抬床,代儒夫婦哭的死去活來,大罵道士:‘是何妖道!’遂命人架起火來燒那鏡子。只聽空中叫道:‘誰叫他自己照了正面呢!,你們自己以假為真,為何燒我此鏡!’忽見那鏡從房中飛出。代儒出門看時,卻還是那個跛足道人,喊道:‘還我的’風月寶鑑來‘來!’說著,搶了鏡子,眼看著他飄然去了。“

《紅樓夢》中神化鏡的故事情節,應該是源於《鏡中姬》的傳說。這些歷史傳說和文學描述,只作為研究資料偶而引述,今人已少人知曉。拜鏡神,潮汕人也已少人為之。但潮汕對鏡的神化,還有蛛絲馬跡可尋:一是在潮汕人的家庭中,鏡子的安放是有講究的,一般都不讓鏡子正面照著睡床;二是對嬰兒,老輩人都不讓其照鏡子。有一說法是,讓小孩照鏡子,小孩子要“認人”,就是專纏著其母親,不讓別人接手抱他(她);三是安放在新婚洞房的鏡子,新婚之日,必須用紅紙封住,待新婚之夜花燭洞房過後,再行啟封。

以上三種俗象,都與鏡姬在古鏡中作“黃色表演”,的傳說有關,也潮汕民間對鏡子神化的表現。

“出花園”。潮汕民間盛行的成人禮就是出花園。潮汕人出花園,不論男女,至15歲(虛歲,實際是十四周歲)那一年,孩子的父母都要為他(她)舉行“出花園”儀式。時間一般在農曆三月至七月擇日舉行。孩子十五歲那一年,孩子的父母親首先把孩子的生辰八字寫在紅紙上,求神問卜,選定一個與孩子的生辰八字沒有衝撞的日子作為出花園的日子。如果算命先生說該孩子出花園與孩子的生辰八字相衝,就不宜出花園,便另舉行簡單儀式。但在近代,人們一般都沒有刻意去擇日了。出花園的時間,大多固定在七月初七(乞巧節)舉行,少數選擇在七月十五(中元節)。

潮汕民間出花園的禮儀程式依地域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大體的程式是:1、出花園那一天,出花園的孩子要穿外公婆新縫製的新衣,腳著外公婆贈送的紅木屐,顯得瀟灑成熟,並躲在房子裡,不能踏出家門;2、清早,孩子的父母便把預先準備好的豬內臟,包括豬腸、肝、肚、腎、心,各取一點點煮成豬內臟湯,並下點糖,讓孩子吃下。寓意有兩種說法:一說小孩到了15歲,要“換腸換肚”。意思是說,要拋棄不成熟和骯髒的東西,增添新的知識,以成人的姿態出現;二是寄意祈望小孩長大成人後有“肚內”,即知書識禮,明白事理,懂得忠孝節義,待人有度,成熟。豬腸、肚、肝、腎、心,都是豬腹里取出來的,潮汕俗稱“腹內”,衍生俗語“肚內”。

3、將三牲、果品合湊成四件、八件或十二件,陳置在筊竻上;4、請出公婆神的神爐;5、由父母指點出花園的孩子跪拜,拜畢,以後就不再拜了。

“出花園”拜公婆神的習俗,來源甚早。阿婆,相傳是古時潮汕的一位婦女。她人緣甚好,善待鄉鄰嬰幼,樂為街坊看管小孩,並且在哺兒育女和調教孩子方面又有一套獨特的本事,深受四方鄉鄰的愛戴。美名遠揚,連當朝皇帝也知道她。

因當時宮中有一皇子出世不久,便日夜啼哭,小生命危在旦夕,眾大臣及御醫們都想不出好的辦法。皇帝老子更是亂了手腳,遂張貼皇榜招募民間賢婦進宮調教、醫治皇子。可是應者寥寥,並都不能勝任。訊息傳到潮汕,這位婦女便決定上京試一試。她堅定地認為,皇太子也是人,並沒有什麼難調教之理,況且幼兒疾病也並非可怕。說來也巧,皇太子在她的悉心護理和調教下,病也好了,人也規矩多了,不再吵鬧啼哭了。皇帝一時龍顏大悅,便御駕親臨,想加封於她。正在餵哺、護理皇子的她,對皇帝突然駕到毫無準備,一時慌忙不知所措,情急之下便一頭躲進皇子眠床底下,並嚇昏了過去。等到皇帝知曉,她已氣絕人亡。皇帝為彰揚她的功績,封她為少年兒童的保護神,主管人間嬰幼兒的生命和健康,並尊稱她為“阿婆”(民間俗稱“眠床腳婆”)。相傳阿婆是在七月初七日死的,按理是日應是忌日,但民間卻稱此日為阿婆成為神的日子,即“眠床腳婆”的生日。這一天,有孩子的家庭,便將阿婆的靈“請”至家中供奉祭拜,一直供奉到孩子虛齡十五歲,七月初七日舉行“出花園”時為止。

有關“阿婆”神位的供奉地點,民間有三種說法:一說供在孩子睡覺的眠床下。

二說供在床下,似對阿婆不敬,而供在眠床的“蜘蛛頂”下的衣櫃架上。

三說供在一個竹篾做的“湖”(類似筊竻,也是竹篾拼作而成,舊時晾曬食物的用具,面積比筊竻小)上,不設香爐,祭拜時將“湖”奉上,放在眠床上,並將香插在“湖”邊緣,祭拜完畢,便將“湖”撤去。

持第一種說法者說,眠床下供“阿婆”的神位旁邊,放一顆象徵膽子的鵝卵石和一些孩子喜歡的玩具。祭拜時供奉一些飯糰、魚肉、粿品、紙錢及紙制“婆衣”。隨著小孩年齡的增長,祭品逐年有所增加,至“出花園”時為最豐盛。據說,孩子的膽量和勇氣,在這位阿婆的調教和護理下,便會與日俱增,孩子日後走出在父母撫育下如同草木芳菲的“花園”之後,到外邊的廣闊地方去,就不會畏懼膽怯,停滯不前了。因此,阿婆在潮汕民間的心目中並不是神,而是一位和藹可新的老阿媽。

6、以上程式進行完畢後,中午備辦豐盛的午餐,有肉、三鳥蛋,共十二道菜。青菜以厚合、青蒜、芹菜等為主,其意是孩子吃了厚合,出花園後處處“六合”;青蒜,長大後能算會除,聰明伶俐;芹菜,“芹”潮音“勤”,寓意孩子長大後,能吃苦而勞。出花園孩子上酒席的座位也是有講究的。這一天午宴,他(她)用用餐坐上正位,雞頭朝著他(她),別人不可動,並要吃下這隻雞的雞頭,俗稱“咬雞頭”。

出花園咬雞頭的傳說,來源於明嘉靖年間潮州狀元林大欽。據說林大欽少時讀書,因買不起紅鞋,便穿紅皮屐。一天,他放學回家,碰見一位老人抱著一隻公雞蹲在地上,旁邊還有一副紅聯紙,一張沒有字,一張寫著“雄雞頭上髻。”那位老人要求路過行人應對,對得上可得這隻公雞,對不上者僅賠他一張紅對聯紙。林大欽站了一陣子,對曰:牝羊頷下須。“那位老人情不禁地說:對得好,對得好!便將公雞送給他。林大欽抱著大公雞回到家裡,其父親高興極了,暗自稱讚孩子有出息,並將公雞宰了,煮熟後,還把雞頭獎勵給林大欽,並拍拍大欽的肩膀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要好好讀書,爭取以後出人頭地,獨占鰲頭。後來,大欽果然得中狀元,名揚天下。自那以後,潮汕人就認定孩子吃雞頭是個好兆頭,便在孩子入學時,象林大欽一樣,著紅皮屐,抱大公雞;孩子出花園時就讓他(她)咬雞頭。

以上是潮汕民間孩子出花園的大致程式。但出花園的習俗,潮汕各地也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只給男孩子出花園,女孩子是不出花園的;潮安縣民間孩子出花園要用12種鮮花泡水給出花園者沐浴;更換新衣,穿紅皮屐,圍新肚兜,肚兜里藏桂圓和“順治”錢;當日除拜公婆神外,還要拜花公花媽。男孩子出花園,祭品中要有一隻公雞主,女孩子出花園用母雞,要請親朋好友吃酒菜。饒平縣的孩子出花園,要用榕樹枝、竹枝、石榴花、桃樹枝、狀元竹、青草各一對,合12種,煎泡水給出花園者沐浴。該縣黃岡鎮十五歲男女,凡經算命先生卜卦而不宜出花園者,僅舉行簡單儀式,給孩子穿新衣,另買一隻豬肚子煮熟讓孩子躲在門後吃,俗稱“換腸肚”,然後拜別公婆神,將香爐撤去。揭西縣、普寧縣和惠來縣的出花園孩子,當天要吃炒豬腸、豬肚,並邀請小朋友,圍坐在地上同時進食,祝賀出花園者“換上成人腸肚”,與童年告別。揭西縣客家沒有出花園風俗,但一些靠近“福老”地區的鄉村受潮俗影響,也有此俗。揭西縣客家人孩子的成人禮儀是在孩子21歲那年舉行的,稱“過21歲生日”,不叫加冠禮,也不叫出花園。海陸豐地區也有出花園風俗。公平鎮出花園的孩子年齡定在16歲,民間有俗語云:“十五成丁,十六成人”。

出花園,是潮汕地區頗為風趣的一種民俗活動。自古至今,文人墨客,多有詩、畫詠贊。今人、汕頭大學黨委書記黃贊發先生詩云:

十二鮮花水浴身,

紅皮木屐步芳辰。

公婆床上深深拜,

跳出園牆成大人。

出花園小孩穿的紅木屐,是潮汕人日常的一種便屐。《潮陽縣誌》(光緒十年,潮陽知縣周恆重監修,簡稱“周志”或“甲申志”)云:“屐有五便:南方地卑,屐高遠濕,一也;炎徼虐暑,赤腳納涼,二也;所費無幾,貧子省錢,三也;澡身濡足,頃刻遂燥,四也;夜行有聲,不便為奸,五也。”《南粵筆記》云:屐,“以潮州所制拖皮為雅。”這裡所說的拖皮屐,就是林大欽穿的紅皮屐。

舊時,潮汕人穿紅木屐,實為平常之事。可在外地人看來,卻有一番異味古風。清康熙時曾官至內閣學士、刑部尚書的徐乾學,寫有《潮州雜興》云:

蠻女科頭足踏塵,

大夫偏裹越羅巾。

天無晴雨穿高屐,

豈是風流學晉人?

“成人節”。冠巾禮、開笄禮、出花園,都是潮汕民間自發舉行的成人禮。1995年10月8日,由共青團汕頭市委員會發起組織的第一屆汕頭市成人節在汕頭市成功舉行。1996年8月29日,汕頭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作出了《關於確定“汕頭市成人節”的決定》。決定指出:“汕頭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了謝澤生等六位委員聯名提出的關於確定‘汕頭市成人節’的議案。會議決定:每年10月8日為‘汕頭市成人節’。”發起單位還確定把18周歲作為舉行成人禮的孩子的年齡。其理由是:1、18歲,潮汕民間習慣稱為19歲,這符合我國歷史上15歲至20歲舉行成人禮的民族習慣;2、18歲是進入成人年齡的標誌。10月8日縮讀(寫)為“十·八”,從形式上看,易於記憶。

3、金秋十月,萬物成熟,從內涵上看,10月的含義與“成人節”所含“成熟”之義相吻合。

4、10月8日,剛好是在國慶後一周,意謂建國(節)後之成人(節),兩個節日緊接相連,對生在新中國、長於紅旗下的廣大青年來說,能加深其祖國的熱愛。通過組織18歲成年人面對國旗宣誓,便寓愛國主義教育於“成人節”中,這與“成人節”所倡導的愛國主義教育之主題相緊扣。

5、10月24日是汕頭解放的日子,“成人節”定於10月,希望汕頭青年更多地了解汕頭的歷史,熱愛家鄉,開拓未來,積極投身於汕頭現代化建設。

6、5月4日是青年節,再過5個月又4天剛好是10月8日,數字巧合的倍數關係易使“成人節”與“青年節”聯繫起來,可看作是“青年節”的延伸和地方化,這有利於加深青年人對自身價值的認識,更好地發揮生力軍、突擊隊的作用。另外,5月有“勞動節”、“青年節”,10月有“國慶節”、“成人節”,從時間上看,使節日安排更趨合理。

成人禮形式

“出花園”是潮汕地區一種獨有的成人禮習俗,年滿15周歲(也有地方定為虛歲15周歲)的孩子要“出花園”。在潮州人的眼裡,未成年的孩子就像是生活在花園裡一樣,等到其成年時(虛歲15歲,海陸豐地區是虛歲15歲),就要將孩子“牽出花園”,表示其已成年能獨立生活。 不過各地習俗不同,有的地方只給女孩“出花園”;有些地方要先求神問卜,獲知沒有“忌諱”“衝撞”,才能舉行儀式。

“出花園”是在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或者七月初七舉行。在這一天到來時,家裡就要用木桶盛裝溫水,浸泡12種鮮花,讓孩子在其中沐浴,以洗掉所謂的孩子氣。浴畢戴上新縫製的肚兜(一般是母親或者祖母做的),再把2個古錢以及12顆乾龍眼放入,接著就穿上新衣服與紅木屐,其意是孩子跨出花園之門,將一帆風順,平平安安。之後,孩子又要接連進行一系列拜祭。首先是拜“床神”,床邊放一個笸籮,裝有烏豆酒、紅桃粿、發粿、薯粉丸還有“三牲”,也就是豬頭、草魚和雞,這當中男女還有一些分別,比如如果是男孩,就要供公雞,意為雄壯,若是女孩便是母雞,意為生兒育女,另外還要多加15副花紙,完了以後還要拜天公,說話答謝他保佑孩子健康成人。

出花園過程

潮汕成人禮--出花園 潮汕成人禮--出花園

“出花園”對於孩子來說,是莊嚴的,這一天大人們要求孩子要整天躲在家中,更古老有些說法應該是不能見天日。出花園這天不準把電話打出去,不能見生人,不能出門,凡事都要百依百順,無論是孩子對爸媽說的,還是爸媽對孩子說的,都要說個“好”字,不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不要拒絕,以圖個好兆頭。

身穿新衣,腳著木屐,頭戴“石榴”花

“出花園”這天,小孩子要穿舅舅送來的新衣,木屐,一般為紅色。當然,現在很多繁瑣禮節已經被簡化,舅舅可以直接送紅包給外甥(女),讓孩子自己置辦。並且,這天早晨,父母會讓小孩子把一枝帶有吉祥意義的“石榴”花別在耳朵上。

吃早餐,咬雞頭

這一天吃早餐,一般是湊齊八人,早餐有公雞一隻,甜品,青菜等各種拼湊成八道或十二道菜。就餐座位也是有講究的,“出花園”者坐上正位,雞頭朝著他(她),由“出花園”者自吃,雞頭便成了他的專利。其意義是,長大後能出人頭地,興旺發達。“出花園”者舉箸之後,別人才可以吃東西,每一種食物都是這樣。 當出花園者屬雞時,應該以鵝代雞。

宴請親朋好友,收送禮物

這天中午,備辦豐盛的午餐,宴請親戚好友。席間,家人、親人向孩子祝願,贈寄美好的願望。“出花園”前幾天或當天,親戚們都會前來送禮,或是紅包或是禮物,禮物是給“出花園”主角的,但一般是由父母操辦,進行回禮。

吃飯的時候,要請親戚朋友,孩子坐正位,表示他已經有能力成為家中重要支柱,大人們可以向他祝賀,如果有拿禮金的,可以放於肚兜之中。這一餐,孩子必須要吃到幾種菜:龍劍魚,表示孩子生龍活虎,有技能;落湯匙(潮汕小吃,潮音與錢諧音),表示將來有錢;蔥蒜芹煮豆腐,取其諧音表示聰明、精算與勤勞;豬肝(與官諧音),表示將來可以做大官;豆冬粉煮雞蛋,表示長壽,處事好;鯉魚,多卵,表示人丁興旺。

當這一天過了之後,孩子就算已經成長了,走出了花園之門,跳出花園之牆,面臨的就是外面更繁雜的世界,踏上人生新一征程。

此外,關於潮汕地區關於“出花園”的題材有很多,比如剪紙、歌曲等。

“出花園”這一習俗,展現了中國傳統的地方文化。從古代的成人禮沿襲至今,歷史悠久,也已經是相當的少見。當然,潮汕地區的孩子現今也越來越少舉行這樣一種繁多複雜的形式,即使是有,它的內容也有了相對的簡化,然而它代表著一個地方的一種文化,對於孩子成長而言,具有莊嚴深刻的涵意,確實是別一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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